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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宮三大案的梃擊案是怎麼回事?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6.3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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梃擊案,發生在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當時,神宗皇后無子嗣,王恭妃生子常洛,鄭貴妃生子常洵。開始,因鄭貴妃得寵,神宗想違背“立嗣以長”的祖訓,冊立朱常洵爲太子,遭到東林黨的反對,不得已只好冊立朱常洛爲太子。這時,有個叫張差的人,手持木棒闖入太子的居所——慈慶宮,並打傷了守門太監。張差被審時,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引進的。時人懷疑鄭貴妃想謀殺太子。但神宗不想追究此事。結果以瘋癲之罪公開殺死了張差。又在宮中密殺了龐、劉二太監,以了此案。

在中國曆代皇朝的禮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長子爲太子,而皇后無所出時,則以年長者爲太子。雖然明朝數代皇帝經過特別情況而被立爲帝(明成祖起兵篡奪侄兒惠帝的帝位,明代宗景泰帝因明英宗被俘而被大臣擁立,明世宗因明武宗無子而入繼大統。),但明朝亦仍然依襲這套禮制。

明神宗萬曆帝在位期間,由於王皇后無子,故朝臣主張立年長子爲太子,皇長子朱常洛,萬曆十年出生,是神宗宮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萬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寵愛的鄭貴妃之子,神宗希望福王爲太子,鄭貴紀亦不斷向神宗進言。但朝臣堅持立朱常洛爲皇太子,而皇太后李氏,皇后王氏也支持立朱常洛。

最初神宗不斷拖延,弄至皇長子十歲時,因爲儲位未定,不能就學讀書。神宗雖然處分一些支持皇長子的大臣,但東林黨也支持皇長子,使支持皇長子爲太子的聲勢更大。萬曆二十九年,皇長子朱常洛二十歲,神宗在無法拖延下終於策立常洛爲皇太子,常洵爲福王,封地爲洛陽。

國本之爭,演變成皇帝與士紳大臣的勢力之爭。結果,鄭貴妃忍無可忍,終於爆發明朝立國以來最嚴重宮廷仇殺事件.梃擊案。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張差,手持木棍,闖進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擊傷守門太監,太子內侍韓本用聞訊趕到,在前殿逮捕張差。經過御史劉廷元審訊,張差是薊州井兒峪人,語言顛三倒四,常提到“吃齋討封”等語。刑部提牢主王之寀認爲事有蹊蹺,覺得張差決不像瘋癲之人,用飯菜引誘他:“實招與飯,不招當飢死。”張差低頭,又說:“不敢說。”王之寀命衆人迴避,親自審問。

明宮三大案的梃擊案是怎麼回事?

原來張差靠砍柴與打獵爲生,在一個月前,張差在濟州賣完貨後,賭錢輸了,結果遇上一位太監,太監說可以帶他賺錢,張差隨這位太監入京,見到另外一位老太監,老太監供與酒肉。幾天後,老太監帶他進紫禁城。老太監交木棒給張差,又給酒張差飲。帶他到慈慶宮,著他進宮後見人即打,尤其見到穿黃袍者(是太子朱常洛)。這是奸人,要把他打死。老太監言明,如打死穿黃袍者,重重有賞,如被人捉住,他會救張差。

張差的供言,結果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指使。朝臣有人懷疑是鄭貴妃想要謀害太子,王志、何士晉、張問達奏疏譴責外戚鄭國泰“專擅”;鄭貴妃則惶惶不可終日,向皇上哭訴,神宗朱翊鈞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跡。結果皇帝和太子不願深究,最後以瘋癲奸徒罪將張差處以凌遲。張差臨死前曾說:“同謀做事,事敗,獨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問。”(據《先撥志始》)。不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前後五次會審龐保、劉成兩人,由於人證消失,龐、劉二犯有恃無恐,矢口否認涉案。六月一日,明神宗密令太監將龐保、劉成處死,全案遂無從查起。鄭貴妃策動梃擊事件,因東窗事發使鄭貴妃勢力大衰,神宗不得不放棄給福王爲皇太子。而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也因而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