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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燮寫下一首詩作爲判詞,體現了他的一片爲民之心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3.0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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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板橋,原名鄭燮,字克柔,號理庵,又號板橋,人稱板橋先生,是清朝時期書畫家、文學家,他的文學方面的成就頗高,他的詩、書、畫被稱爲“三絕”,“揚州八怪”之一。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他在山東濰縣做縣令時,曾判過一樁“僧尼私戀”的案子。有一天,當地的鄉紳把一個和尚和一個尼姑抓到縣衙,說他們身爲出家人,竟然私通,實在是傷風敗俗,要求縣太爺予以嚴懲。

鄭燮寫下一首詩作爲判詞,體現了他的一片爲民之心

鄭板橋一問,事情是這樣的:這僧尼二人原本相識,沒出家時是同一個村子的人。兩人從小一起長大,青梅竹馬,情投意合,就私訂了終身。後來姑娘的父母卻要把女兒許配給鄰村的一個老財主做妾,姑娘堅決不答應,無奈之下,最後離家出走,跑到桃花庵做了尼姑。男子不能和心愛的姑娘在一起,一氣之下也出家做了和尚。第二年的三月初三,濰縣舉行風箏會,僧尼二人意外地見了面。舊情如火,難以抑制,他們就在夜裏幽會,沒料到被人當場抓住。

鄭燮寫下一首詩作爲判詞,體現了他的一片爲民之心 第2張

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鄭板橋動了惻隱之心,他見這兩人年貌相當,正是天生一對,就責令他們還俗,結爲夫妻。鄭板橋提筆寫下了一首詩作判詞:

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

從今入定風歸寂,此後敲門月影遙。

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

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鄭板橋。

詩寫得幽默風趣,卻也體現了鄭板橋的一片爲民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