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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爲什麼不吃貓肉?原因有哪些呢?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2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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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爲什麼不吃貓肉?原因有哪些呢?感興趣的讀者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司徒北平王家,貓有生子同日者,其一死焉。有二子飲於死母,母且死,其鳴咿咿。其一方乳其子,若聞之,起而若聽之,走而若救之。銜其一置於其棲,又往如之,反而乳之,若其子然。”

古人爲什麼不吃貓肉?原因有哪些呢?

這是韓愈在《貓相乳》裏記載的一件事。中唐名將、北平王馬燧家裏養了幾隻貓,有兩隻在同一天產崽, 可是有一隻母貓死了,另一隻母貓就把兩隻無助的小貓崽叼過去,養育它們。

貓兒被人馴養的歷史很悠久。《禮記·郊特牲》記載,周代的臘日祭祀有八種,貓和虎排在第五,《禮記正義》中解釋說,“迎貓,爲其食田鼠也。迎虎,爲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迎其神也。”

後來貓慢慢被人馴養,大多還是爲了抓老鼠,但養尊處優的寵物貓在唐宋時期就有記載了,其中頗有一些不會抓老鼠,和如今的寵物貓並無二致。

在我大吃貨帝國,沒有什麼東西是不能上餐桌的。貓肉在南方某地區也有人吃,據說味道不甚好,但被認爲具有一定的滋補功效。

吃貓肉的人畢竟少,在古代更少。

貓的藥用價值

古人認爲,貓是狸的一種。《說文解字》裏說,“貓,狸屬。從豸苗聲”。至於爲什麼是苗字旁,因爲貓最初是被用來消滅田鼠、保護莊稼的。如《正字通》引用北宋學者陸佃的話說,“鼠害苗,貓能捕鼠,故字從苗。”

李時珍的《本草綱目(金陵本)》裏說,貓即“家狸”,“捕鼠小獸也,處處畜之。有黃、黑、白、駁數色,狸身而虎面,柔毛而利齒……”描述很生動。

貓當然也有藥用價值,《本草綱目》提到,貓的頭骨很有用,可以治療“鱉瘕”,即人的肚子里長的一種類似瘤子的東西;還可醫治多痰發喘、癰瘡等疾病。

貓肝能夠治療“勞瘵(zhài)”,即肺結核病。貓肉“甘、酸,溫,無毒。主治勞疰、鼠、蠱毒。”勞疰(zhù)也是肺結核。

明代醫學家張介賓的《景嶽全書》也記載,“若自幼時食貓肉者,則毒不能爲害。”意思是,一個人從小吃貓肉的話,可以百毒不侵。當然,這應該是誇大了。

總的來說,貓肉的藥用價值看起來還不錯。但古代醫書沒提到貓肉有什麼滋補功效。

古人很少吃貓肉

貓在上古時代被用來保護莊稼,人們還爲它和老虎舉行祭禮,馴養後的家貓也是老鼠的剋星,非常重要。而且貓很有靈性,所以有人說,古人很少吃貓肉可能和迷信有關,人們對貓懷有敬畏之心。

其實不是這樣的。在周朝及以前,人們也許認爲吃貓肉不好,後來就無所顧忌了。沒有什麼比吃更重要。

古人不怎麼吃貓肉的原因很簡單,貓肉不算美味。雖說古人把貓和狸籠統歸爲一類,但人們試着一吃,發現狸肉好吃,而貓肉的味道不好,所以沒什麼人吃貓肉。(古人說的狸也叫野貓,據考證其實是貉。)

古人爲什麼不吃貓肉?原因有哪些呢? 第2張

李時珍《本草綱目》裏的一句話講的就是這個意思,“狸肉入食,貓肉不佳,亦不入食品,故用之者稀。”

再往前,元代的養生著作《飲食須知》裏也寫道,“家貓肉味甘酸,性溫,肉味不佳,亦不入食品。”這說明古人很早就嘗試着吃貓肉,但其肉味不佳,沒有成爲餐桌上的常見食物。對貓而言,這實在幸運。

禁忌

清朝的《貓苑》一書裏說,“或謂貓肉食之發癇,縮膀胱,婦人窒經,小兒擺痘。”看來,也有人認爲吃貓肉會得病。此外,《貓苑》還引用了《本草綱目》裏的一個說法,“正月勿食貓肉,能傷人。”

其實,這一點在《本草綱目》裏的原文是,“狸肉,正月勿食,傷神。”說的是狸肉。但我們也不能說《貓苑》搞錯了,因爲《本草綱目》把貓和狸歸爲一類,李時珍此處講的吃狸肉禁忌可能是籠統而言。

唐代藥王孫思邈的《千金藥方裏》也記載,“黃帝雲:正月勿食虎、豹、狸肉,傷人神,損壽。”據上古流傳下來的說法,正月吃老虎、豹子或者狸肉的後果很嚴重。明代醫學著作《本草蒙筌》對此解釋說,“正月勿食,正月建寅,故忌食虎豹肉。犯則傷神。”

“建寅”指的是夏曆正月,也就是傳統農曆的正月。至於正月爲什麼有這種禁忌,狸肉是否包含貓肉,就不得而知了。大多數“吃貨”也不會在乎這種禁忌。

話說回來,如今的老虎、豹子可都是保護動物,誰敢傷害它們。爲了避免感染疾病,不在保護範圍的野生動物最好也不要吃。

結語:古人吃貓肉少,並不意味着不吃。《貓苑》記載,“羅定州人皆喜食貓肉,與嘉應州人皆喜食犬肉同,豈其別有滋味耶!” 羅定州是明清時期的廣東直隸州,廣東一些地區吃貓肉的習俗由來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