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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朝經濟實力:農業的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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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兵事將休,在晉武帝時期就廢除屯田制,將民屯田給予農民,實施佔田制及蔭客制,並以課田法課稅。佔田制及蔭客制使世族佔田有法可依,平民也擁有一定大小的土地,但世族大量併購土地的問題並未解決。雖然課田法使地租比曹魏時重一倍,但由於農民由賦稅更重的屯田農民構成,所以負擔比屯田制稍微減輕。由於被蔭庇的農民只需向蔭庇者交租即可,國家稅收得由其他編民齊戶承擔,這使更多的農民轉蔭至大地主名下。最後政府稅收短缺,世族獲得經濟特權。

晉朝經濟實力:農業的發展狀況

西晉統一全國後人口但仍未恢復到東漢水平,八王之亂及五胡亂華更使人口數急劇銳減。五胡亂華期間發生多次大屠殺,例如劉聰、劉曜、石勒及石虎在華北的屠殺。戰亂帶來的瘟疫及饑荒,也造成人民大量死亡,甚至發生“人相食,飢死者十五六”的慘事。除戰亂因素外,兩晉人口數也因爲種種因素被隱瞞。政府賦稅繁重,使得百姓依附在大族或寺廟下逃避課稅;當時軍人及部曲、僧人、道士及奴婢是屬於別籍而不入戶;此外,因爲戰亂使大量人口外移或是遷入後隱瞞戶籍 。 由於北方戰亂不堪,大量人民逃至南方,形成一股人口大流動。滯留華北的漢人則依靠40餘個塢堡自衛。當時主要流亡潮有六次,296年晉惠帝時期關中發生齊萬年之亂,數萬人民由關中經過漢中,抵達蜀地,之後協助李特、李雄立國。另一股經漢水、宛至淮河,後爲石勒吸收。巴蜀動亂後,人民逃至荊湘地區,因受土豪欺壓而叛亂,最後爲王敦、陶侃平定。幷州饑民向冀豫地區乞食,後由田甄率領,稱爲“乞活賊”。涼州少受戰亂,衆多人民前往避難。由於保留大量漢人文物制度,形成“河西文化”。華北動亂時,衆多人民逃往遼東,由慕容皝設僑郡收留。後來這些僑民協助慕容皝建立前燕。[5] 最後也是最大的一股是在永嘉之亂後由中原流向江南,史稱“永嘉之亂、衣冠南渡”。於東晉時期共有五次,分別爲司馬睿移鎮江東時期;祖逖、祖約北伐失敗南撤時期;後趙滅亡,桓溫北伐時期;淝水之戰後前秦崩潰時期及劉裕北伐失敗時期。南遷僑姓世族成爲東晉朝廷與南朝的支柱。僑民渡江後主要分佈在荊揚樑益四州,有些深入閩廣之地。僑民主要先安置在僑州郡縣,入白籍,可以減免賦役。由於僑州郡縣遷徙不定、僑民與當地人民混雜,戶籍難於管理,影響了政府賦稅收入。所以安定後實施“土斷”,將僑民就地入戶(黃籍)以裕財實兵,並使官吏喪失免稅特權。在東晉時共實施四次。當時人民爲重要資產,戰爭時不論是侵略者或是被侵略者,往往強迫人民遷移,以防資敵,尤其在華北或江淮地區常常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