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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金釗:清朝時期的戶部侍郎,被賜御書“慶衍恩榮”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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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金釗(1772年-1856年)字敦甫,一字勳茲,蕭山人。先世由青田遷居長河,再遷至城廂鎮西門外居住,稱“西門湯氏”。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人物簡介

湯金釗家世代以經商爲業,惟有他勤奮求學。乾隆五十九年(1794),湯金釗22歲舉鄉試第一,即稱解元。嘉慶四年(1799),金釗27歲中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嘉慶十三年(1808),入直上書房,母喪回籍。嘉慶二十一年(1816),仍入直上書房,不久升禮部侍郎,嘉慶二十五年(1820),轉吏部左侍郎。道光元年(1820),兼戶部侍郎。道光六年(1826),父喪歸鄉,期滿仍直上書房,實授戶部侍郎。

道光七年(1827),任左都御史,禮部尚書,不久充上書房總師傅,調任吏部尚書、工部尚書、戶部尚書之職。道光十八年(1838),以協辦大學士調回吏部。咸豐四年(1854),值湯金釗中進士六十週年之際,清朝廷特地加封他太子太保銜,並賜御書“慶衍恩榮”匾額,恩寵有加。終年85歲,諡爲文端公。子湯修,官通政司副使。

湯金釗:清朝時期的戶部侍郎,被賜御書“慶衍恩榮”匾額

清史稿-湯金釗傳

湯金釗,字敦甫,浙江蕭山人。嘉慶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十三年,入直上書房。金釗端謹自持,宣宗在潛邸,甚敬禮之。母憂服闋,擢侍講,督湖南學政。累遷內閣學士。二十一年,復直上書房。典江南鄉試,留學政,詔勉以訓士不患無才,務培德,經學爲本,才藻次之。金釗闡揚詔旨,通誡士子。會匪以禍福煽惑鄉愚,金釗著福善辨,刊發曉諭。徐州俗悍,武生不馴者,繩之以法。遷禮部侍郎,任滿,仍直上書房。

宣宗即位,調吏部,益向用。時用尚書英和議,命各省查州縣陋規,明定限制。金釗疏言:“陋規皆出於民,地方官未敢公然苛索者,畏上知之治其罪也。今若明定章程,即爲例所應得,勢必明目張膽,求多於例外,雖有嚴旨,不能禁矣。況名目碎雜,所在不同,檢察難得真確,轉滋紛擾。無論不當明定章程,亦不能妥立章程也。

吏治貴在得人,得其人,雖取於民而民愛戴之,不害其爲清;非其人,雖不取於民而民嫉仇之,何論其爲清?有治人無治法,惟在督撫舉措公明,而非立法所能限制。”會中外大臣亦多言其不便,金釗疏入,上手批答曰:“朝有諍臣,使朕胸中黑白分明,無傷於政體,不勝欣悅!”予議敘。

道光元年,兼署戶部侍郎。兩江總督孫玉庭以南漕浮收不能盡去,議請八折徵收,學政姚文田、御史王家相皆奏言不可。金釗既同部臣議覆,復疏爭曰:“康熙中奉永不加賦之明詔,此大清億萬年培養國脈之至計也。前有議加耗米及公費銀者,戶部以事近加賦議駁。今準其略有浮收,不肖者益無顧忌,而浮收且多於往日,雖告以收逾八折即予嚴參,然前此逾額者何嘗不幹嚴譴,卒不聞爲之減少,獨於新定之額,恪遵而不敢逾,此臣之所不敢信也。

在督撫奏定之後,不慮控告浮收;在州縣縱有發覺,又將巧脫其罪。是限制仍同虛設,徒爲盛朝開加賦之端,臣竊惜之!”疏入,下江、浙督撫妥議,事乃寢。尋以吏部事繁,罷直上書房。典江南鄉試,道經銅山,見運河支渠爲黃流淤塞,歲苦潦,回京奏請疏濬,如議行。

湯金釗:清朝時期的戶部侍郎,被賜御書“慶衍恩榮”匾額 第2張

二年,典會試,調戶部,父憂歸。六年,服闋,署禮、工二部及倉場侍郎,仍直上書房,授皇長子奕緯讀。實授戶部侍郎。七年,連擢左都御史、禮部尚書、上方倚畀,迭命赴山西、直隸、四川、湖北、福建鞫獄按事,四年之中,凡奉使五次。所至持法明慎,悉當上意。充上書房總師傅,調吏部尚書。十一年,皇長子遘疾不起,忌者因以激上怒,罷總師傅,降兵部侍郎。逾兩年,復自左都御史授工部尚書,轉吏部。連典江南、順天鄉試。

十六年,陝西巡撫楊名颺被劾,命偕侍郎文慶往按,暫署巡撫;又往四川按事,名颺復與臬司互訐,得其冒工庇屬狀,劾罷。會京察,以奉使公明,予議敘。又赴張家口、太原鞫獄。十八年,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仍調吏部。

十九年,命按事安徽、江蘇、浙江。自禁菸議起,海疆久不靖。林則徐既罷,琦善主撫,復不得要領。金釗素不附和議,與穆彰阿等意齟齬。一日召對,上從容問廣東事可付諸何人,金釗以林則徐對,上不悅。至二十一年,事且益棘,詔予則徐四品卿銜赴浙江軍營,亦未果用之。

未幾,有吏部司員陳起詩規避倉差,金釗還其呈牘禁勿遞,爲所訐,坐降四級調用。逾年,授光祿寺卿。以衰老乞罷,住京養痾,許以二品頂戴致仕。久之,上仍眷念,二十九年,皇太后之喪,具疏上慰,賜頭品頂戴。咸豐四年,重宴鹿鳴,加太子太保。六年,卒,詔以尚書例賜卹,諡文端。

金釗自爲翰林,布衣脫粟,後常不改。當官廉察,負一時清望,雖被排擠,卒以恩禮終。子修,通政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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