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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重罰打死宮女的妃子,又爲何這樣大張旗鼓?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3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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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三年,宮裏出了件天大的事。

人命關天啊。

一個宮女,被惇妃打死了。

惇妃是乾隆鍾愛的十公主的額娘,十七歲進宮,二十九歲生女,三十二歲毆斃侍女。

爲了這件事,乾隆皇帝下了道語重心長的詔書,把事情講得超級嚴重。

其一、接這道詔書的人,級別很高。

“諭諸皇子、及軍機大臣等”。清朝建儲制度很特殊,並非中國傳統的嫡長子制,因此,不到最後一刻,不知道下一任皇帝是誰。所以,這道詔書,等於是給未來的皇帝看的。當然,還有大清朝最重要的那些大臣們。

乾隆重罰打死宮女的妃子,又爲何這樣大張旗鼓?

其二、措詞嚴厲。

詔書裏說,“昨惇妃將伊宮內使喚女子責處致斃,事屬駭見……前此妃嬪內,間有氣性不好……不宜過於狠虐……今惇妃此案,若不從重辦理,於情法未爲平允。且不足使備位宮闈之人,鹹知警畏……並令妃嬪等、嗣後當引以爲戒。毋蹈覆轍、自乾重戾……事關人命,其得罪本屬不輕”。

事屬駭見、氣性不好、過於狠虐、從重辦理、鹹知警畏、自乾重戾、事關人命、本屬不輕……

任何一個詞從皇帝口裏蹦出來,都能嚇死人啊。

其三、處理極重。

除了上述那些大帽子,惇妃本人,直接被降爲惇嬪。

服侍惇嬪的首領太監郭進忠、劉良,革去頂帶,罰錢糧二年。

總管太監,王成、王忠、王承義、鄭玉柱、趙德勝,罰錢糧一年。其中,由惇嬪出一半。

惇嬪罰銀百兩給宮女父母,由其埋葬女兒。

其四、對比強烈。

如果說前面那些定性的四字詞語讓人聽得心慌慌,則乾隆皇帝親自上陣,拿自己做例子來對比惇妃之所爲,可謂石破天驚。

乾隆說,“朕爲天下主、掌生殺之權。從未嘗有任一時之氣,將閹豎輩立斃杖下……從前小太監胡世傑、如意,在朕前常有惹氣之事。不過予以薄懲,杖責二十,極多亦不過四十者。”

你比我還敢打啊!你比大清皇帝還厲害啊!你不過是個妃子罷了,你把自己當誰了?

其五、警告嚴厲。

乾隆說,“諸皇子當遵朕此諭,鹹知效法。倘或管教不嚴,及自行任性毒毆,致死奴婢者,朕一有所聞,必不輕恕”。

什麼皇子不皇子,打死了人,一樣嚴懲。

列位,看到此處,是不是覺得愛新覺羅·弘曆很有現代思想,把人當成天底下最珍貴的生靈呢?若非如此,他爲何大發雷霆,大動干戈?

然而,事情果真如此嗎?

我們知道,人的表面與內心,並不一致。儘管有時並不想表露真實想法,但在字裏行間,仍會不知不覺地暴露出來。

該詔書末尾寫到,“此案雖系小事,朕一秉大公至正,與綜理庶務無異,亦可恍然鹹喻朕意矣。”

搞了半天,搞得那麼嚴重,原來,其實還是件小事呀——原來,你弘曆並非真把人命看得有多重呀!

那麼,他又爲何這樣大張旗鼓呢?

細讀之下,發現了原因。

他說到,“今日有善,即從而眷遇。明日有過,即予以訓飭……不肯存某事必須某人辦理之心……若爲人君,不能見及於此,何以撫馭天下,董率羣臣乎?”

乾隆重罰打死宮女的妃子,又爲何這樣大張旗鼓? 第2張

他是要借這事告訴大家,你們都別把自己太當回事。別覺得我會永遠寵幸你們。今天你做得好,我表揚你,明天你做錯了,我也不會講客氣。我就是要通過這樣的辦法,來駕馭天下……如果這事都搞不定,我還算個牛掰皇帝嗎?

哦,原來如此。他不過是借宮女之死,再次強化他的統治之術。沒有誰,是我缺不了的,不管是惇妃還是張廷玉等大臣,只要有我萬歲萬萬歲,你們早死晚死,大清都會轉。

如此借題發揮,乾隆用心還是蠻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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