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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齊桓公爲什麼鼓勵生育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8.5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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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踐·首推“生三胞胎”可享受“免費奶媽”政策

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古代中國實行的是鼓勵國民生育的“計生”政策。戰國初期中國總人口僅1000餘萬,到秦始皇統一六國時,全國人口翻了一倍,達2000萬人左右。當時東周王室衰微,諸侯國爭霸,戰爭連連,死亡巨大,可人口不減反增,就是當時各諸侯國實行鼓勵多生的“計生”政策的結果。

這一時期,“計生”政策實施最堅決的,當是越國。

揭祕:齊桓公爲什麼鼓勵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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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吳越之戰中,越國被吳國打敗,越王勾踐臥薪嚐膽,實施強國戰略,其中一條重要的舉措就是鼓勵生育,增加國內人口。勾踐當時實行的獎勵政策非常優厚。據《國語·越語》所記,越國當時對孕婦實行“公費醫療保險”,女人生產時只要通知政府,醫生很快便會趕到產婦家裏助產。如果生的是男孩子,獎品是兩壺好酒,一條狗;如果生的是女孩,獎品是兩壺好酒,一頭小豬;如果是雙胞胎,政府安排免費保姆;如果是三胞胎,政府安排免費奶媽,也就是說,由國家來撫養。

在鼓勵生育的同時,越國也強制早婚。規定:“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娶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從越國計生政策來看,如今流行的年齡懸殊的“姐弟戀”、“黃昏戀”均被嚴格禁止,青壯男子不能娶年齡大的女人,老男人則不準娶年輕女子。不僅如此,對未婚嫁適婚子女的父母,還要治罪。

後來,越國能打敗吳國重新崛起,雖然原因很多,但與此“計生”政策的實行不無關係。類似記載還見於《吳越春秋》,雖然在細節上有所出入,但記載勾踐實行鼓勵多生的“計生”政策上是一致的。

揭祕:齊桓公爲什麼鼓勵生育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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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封建時代的鼎盛時期唐朝,則把鼓勵生育當作一項基本國策。唐太宗李世民剛一當皇帝,便在貞觀元年(公元627年)的正月發佈了《令有司勸勉庶人婚聘及時詔》,鼓勵生育,還動員富人贊助娶不起老婆的窮光棍,將計劃生育的好壞、鰥寡人口的多少,作爲地方領導幹部的政績指標,進行考覈。

漢惠帝劉盈·下詔“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罰五倍人頭稅

古代中國對違反計生對象的處罰也很嚴厲。如在漢初劉盈(惠帝)當皇帝時期(公元前195-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確的“罰款”方案,據《漢書·惠帝紀》記載,在公元前189年,劉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這“國策”用今天的話來解讀是這樣:年齡在15至30歲之間的適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將被罰款,罰款的金額是“五算”。“算”是當時計徵人頭稅的一種計量單位,是開國皇帝劉邦在建國後第四年定下的稅收辦法,15歲以上、56歲以下的國民,都要繳納人頭稅,每人稅款金額是120錢,稱爲“一算”。加上五算就是720錢,也就是說,如果適齡不結婚,就是違反“計生”政策,就要繳五倍人頭稅的罰款。

揭祕:齊桓公爲什麼鼓勵生育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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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西漢“五算”的罰款標準,或許有人會認爲“不高”,實際上在當時並不算低,以整個西漢的糧食均價每石100錢上下的標準來算,720錢可以買到七八石糧食,至少是一個成年人一年的口糧——僅僅沒有及時結婚,一年的口糧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