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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大清朝賣官是我同意的,還有收據呢!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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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買官賣官的事時有發生。

一般到了王朝末期,國庫空虛時,政府就會通過賣官來增加收入。其中最出名的,當屬漢朝。東漢末年,桓靈二帝無道,賣官之事十分猖獗,直到後來曹操主政,才通過唯纔是舉的方法改善了官員的層次。

溥儀:大清朝賣官是我同意的,還有收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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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清朝末年的時候,也是資金緊張。本來內戰頻仍,就耗費大量軍資,內部慈禧太后又鋪張浪費,極盡奢侈之能事,再加上列強入侵,一面索要戰爭賠償,另一面又打進紫禁城明搶。當時清朝政府的財力,在幾千年歷史上也可以排進倒數了。

爲了緩解經濟壓力,清政府採取了幾種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變賣宮中的寶貝,太監宮女們拿去出賣,中間還要留大部分回扣。當時的皇帝深居宮中,甚至不知道錢是怎麼用的,更別說讓他知道寶貝買的了多少錢了。所以值一千兩銀子的寶貝,太監賣了回來,甚至會說換了一百兩。

溥儀:大清朝賣官是我同意的,還有收據呢!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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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方法,那就是賣官了。作爲負責賣官的人,膽子比這些太監可只大不小。爲了防止他們貪污,清政府就把所有官職明碼標價,而且還開了收據。

厲害吧?

賣官都賣出規矩來了,可見當時的朝廷墮落到了什麼地步。

這不,前不久,湖北一位大哥在整理家中的物品時,發現了一個寶貝——清政府賣官的收據。

溥儀:大清朝賣官是我同意的,還有收據呢!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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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上面記載還很詳細:光緒三十二年七月,湖北省多地遭受水災,民不聊生。考取了秀才的趙文菴捐了43兩2錢的銀子,被改爲了監生。落款時間,是宣統元年,也就是1909年。

古代社會,經濟觀念落後,政府不懂得理財,所以會導致國庫空虛,發生買官賣官的事情。隨着時代的發展,經濟越來越成熟,才能避免這樣的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