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中國歷史上貪官最多的一個朝代,思想家顧炎武說,貪官之所以多,是因爲朝廷的俸祿太低,不足以養活一家人,很多官員爲了維持生活不得不貪。著名清官海瑞也說,自己連兩斤肉都買不起,那麼明朝的工資真的這麼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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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記載,明代官員的俸祿以大米爲主,五品知縣海瑞沒約14石,一年168石,相當75兩白銀。而明朝普通的五口之家,每年如果有30兩銀子,日子已經可以過得不錯了,可是海瑞爲什麼卻說自己連兩斤肉都買不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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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海瑞家裏除了老母、妻子,兩個侍妾外,還有兩子兩女,加上家僕婢女,可能還有奶媽,總共10來口人,靠他的這些俸祿過日子,生活就有些拮据了。並且中國古代官場向來就有陋規,例如每逢三節兩壽,就要給上司準備厚禮,這些微薄的俸祿就不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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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支付官吏工資,並沒有理由連官吏娶妾的錢都支付,也不可能承擔官場陋規的花費,但是如果這些也能成爲當貪官的理由,那麼理由永遠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