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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爲什麼喜歡抄家 最後查出來的錢都去了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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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一種處罰腐敗的手段,抄家在封建社會長期存在。抄家的內容包括對罪犯的財產收沒,家庭和家族人命運的判定。

歷史發展到清代,腐敗隨着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到登峯造極程度,抄家案件更是常見,最有名的莫過於嘉慶對和珅的抄家。

但值得一提的是,清代抄家所得財物多輸送至宮中,數額巨大,成爲皇帝的額外收益。這也成爲內務府的財源之一。

清朝抄家案件的幾種類型

抄家案件,在康熙一朝就已“成案之多亦不啻數千”。到雍正時,皇帝執政嚴猛,案件頻發,下至包衣奴僕,上至地方大員,皇親國戚都有被抄記錄。

各種抄家案件案情錯綜複雜,斷案時也存在多樣性,但最後全部都需皇帝批准。處置的案件中,主要針對以下幾種罪刑人員:

1,皇親國戚,權勢大臣

如在順治年間,睿親王多爾袞迫害肅親王豪格,其相關人員如楊善、索尼等均獲罪,財產、人口被抄沒,順治帝親政後,多爾袞被追罪抄家;康熙六年,輔政大臣蘇克薩哈被抄家處死。

康熙八年,康熙皇帝逮捕並永遠囚禁了鰲拜,將其抄家查辦,鰲拜黨羽等亦多被抄家處死。雍正三年,皇帝賜年羹堯自盡,並辦抄家。雍正還查抄過八阿哥允禩、九阿哥允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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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乾時期是抄家案件的高發期,大員頻頻被抄。很多抄家案件, 是在新皇登基不久辦理, 可以看出是爲鞏固自己的政治地位。

2,“文字獄”牽連人員

“文字獄”不是清朝獨有,但在清朝最盛,捕風捉影之能被充分應用到案件裁決中。

康熙時期,“明史案”殺70餘人;雍正朝時,汪景琪因文章譏諷案被抄,“胡中藻堅磨生詩鈔”等更是牽連者衆。

原故宮博物院的《清代文字獄檔》記錄信息,“文字獄”抄家不僅涉及財產,更有對涉案人家族、宗族人口罰以沒籍,流放,比一般的案件更爲殘忍。

3,違紀官員

違反法紀的官員,不論職位都予抄家處置,體現了懲處的嚴酷。如挪用公款者,收受賄賂者,除法辦還要抄家沒收財產。

4,“謀反”、“謀逆”人員

在清史檔案中, 保留了很多反抗朝廷人士的抄家記錄。這類人員通常是團伙,手段殘忍, 罪行惡極,朝廷除罪罰還會抄家法辦。如在平定三藩以及大小金川中對叛亂者的抄家爲此種情形。

5,倉庫虧空官員

在清朝時期會對貪官污吏進行抄家處置, 不僅有對各級官府倉庫虧空的抄家, 還有對內務府人員的抄家, 然後將其家產充公。

貫穿清史看,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抄家案件最多。除和珅及牽連人員案,嘉慶以後,抄家案件有所減少,咸豐、同治後,抄家人官位整體不高,抄家財產所得更是急劇下降,與前期形成鮮明對比。

抄家財產幾種處理方式

清代抄家案件衆多,所得財物甚多。其中既有數額巨大的金銀,也有大量的房產、田地,衆多當鋪、商號,還有形式各樣、品類各異的古董文玩以及各種生活用具,甚至還有奴僕等。

對於這些財物,清代統治者會根據抄家物品的品類,做出不同的處理。

清朝皇帝爲什麼喜歡抄家 最後查出來的錢都去了哪裏 第2張

1、解交宮中是最重要處理方式

抄家所得大部分進入了內務府,成爲皇帝的個人財產。這類財物主要有兩類:一是黃金和白銀,二是古董珍玩。

其中,黃金上交內務府廣儲司,這是定例。白銀也主要是解交內務府,只有部分解交戶部和地方藩庫。

乾隆四十年(1775年),王亶望被抄家,先期所抄20餘萬兩白銀即解交內務府。古董珍玩中的銅器、瓷器、玉器以及緞匹、皮毛等值錢的物品,也要解入宮中。

皇帝從中進行挑選,部分留爲己用,部分用於賞賜后妃及王公大臣,其餘則交崇文門稅關變賣。

乾隆五十五年查抄原副都統承安家產,其中留內物品有玉器、銅器、瓷器等共計4400餘件,交付崇文門稅關變賣的有1900餘件。

鹽政高恆抄家變價物品檔案中有清晰記載,共計119頁,涉及多個類項的物品9000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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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動產的處理

主要是抄家所得的房產、店鋪。皇帝留足自己所用外,會將其中的一部分賞賜王公大臣。曹寅被抄家後,其家產被雍正皇帝賞賜於織造大臣綏赫德。

和珅被抄家後,嘉慶皇帝將部分當鋪賞賜給自己的兄弟和子侄,將其府邸賞賜於慶僖親王永璘。

3、解交戶部,留給地方官

此類作爲國家財產。但這些都需要皇帝特別批示。總體來說,佔比不大。

大部分抄家財產進入內務府之後如何經營

查抄數額驚人的財產大部分進入了皇家,成爲內務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清廷皇室因此將抄家收入經營成了私家產業,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第一,所得黃金充實庫藏、經營造辦

黃金直接進入皇家金庫,另外,因宮殿裝飾、皇帝及家人生辰操辦、妃嬪冠飾、宮中佛像、器皿的製作等都需要大量黃金,抄家成爲了重要的黃金來源。

如乾隆期,王亶望因“捐監冒賑”貪污被抄,黃金罰沒4700餘兩。乾隆查抄杭嘉湖道臺王燧,得黃金990餘兩。

查抄黃金數量最多的是和珅,嘉慶四年查抄高達3.3萬餘兩。經過幾朝累積,宮中庫儲黃金不斷增多,以致嘉慶皇帝曾諭令交部分黃金交付兩淮鹽政變賣。

第二,白銀直接充實內庫,作爲皇家日常支出

雍正查抄大臣明珠的家奴安圖家產,在其居住屋內刨出銀200萬兩,交入宮中。乾隆時期,內務府又在安圖抄家院內刨出銀10餘萬兩,也交內務府。

抄出白銀最多的是和珅,達280餘萬兩。此外,解交宮中的各種物品中,有大量交付崇文門稅關變價,其變價銀兩亦解交內務府廣儲司。

第三,滿足皇帝享樂,購辦奇珍異寶

皇家玩賞的奇珍異寶,一部分在宮中製造,一部分是皇帝令鹽政、稅關監督等蒐羅購辦。抄家所得一部分進入了購買珍品的支出,大大節省了稅關的辦貢經費。

清朝皇帝爲什麼喜歡抄家 最後查出來的錢都去了哪裏 第4張

另外,抄家物品中也有相當數量的奇珍異寶,這些珍寶進入宮中,也減少了皇帝對這些物品的索求。

第四,內務府經營抄家產業,創收盈利

如在康熙、雍正兩朝,內務府經營了抄家所得的當鋪、房屋租售,便利了內務府對抄家產業的接收與管理。

在嘉慶四年,查抄和珅家產中有房產1170餘間,內務府售賣得銀4.3萬餘兩。

抄家因此成爲內務府收入重要來源。動輒入銀累千,累萬,甚至幾十萬,百萬,對內務府財政有重要意義。結語

清朝時期,尤其是前半段,盛行以抄家處罰來懲戒犯罪之人,手段狠劣,震懾效果明顯。

皇帝的一人裁決,以及將抄家所得大部分沒入宮中,也反映出皇權的至高無上,體現出“人治”之風,在律法面前有很大的作用力。

總之,抄家曾一度爲清朝內務府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持,成爲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同時需要看到的是,這種來源主要凸顯的是官場腐敗,以及統治的不穩定因素(如“文字獄”、叛亂),帝王並非樂見。

嘉慶以後,隨着抄家案件數量的縮減,內務府這一渠道來源的資金支持愈來愈少,並逐步退出內務府的財政範疇。

參考文獻:

《清代文字獄檔》

帝王將相
後宮人物
近代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