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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的具體經過是怎樣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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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衞國人商鞅在秦國實行了一系列變法運動,史稱商鞅變法。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嬴渠樑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商鞅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集權國家。

經過

醖釀變法

舌戰羣儒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

於是,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

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無過,循禮無邪。”

商鞅變法的具體經過是怎樣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

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語出《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

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

立木為信

商鞅變法的法令雖然已經準備就緒,但沒有公佈。

他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的南門外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隨即便出示佈告:

“有誰能把這根木條搬到集市北門,就給他十兩黃金。”

百姓們感到奇怪,沒有人敢來搬動。

商鞅又出示佈告説:

“有能搬動的給他五十兩金(古時的“金”實際為黃銅)。”

有個人壯着膽子把木頭搬到了集市北門,商鞅立刻命令給他五十兩黃金(黃銅)。

商鞅變法的具體經過是怎樣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第2張

施展變法

頒佈墾草令

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

其主要內容有:

刺激農業生產;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頒佈並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 ,輕罪用重刑;

(二)廢除舊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税,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並且限制商人經營的範圍,重徵商税。

(四)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宦之民。

(五)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

第一次變法擴大了國家賦税和兵徭役來源,為秦國經濟實力和軍事實力的壯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商鞅變法的具體經過是怎樣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第3張

第二次變法

咸陽(今陝西省咸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

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衞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即公元前349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省西安市閻良區武屯鄉關莊和御寶屯一帶)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廢除貴族的井田制, “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二)普遍推行縣制,設置縣一級官僚機構;“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

(三)遷都咸陽,修建宮殿;

(四)統一度量衡制,頒佈度量衡的標準器;

(五)編訂户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户籍,開始按户按人口徵收軍賦;

(六)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規定凡一户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户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户口税。 [2] 這是對第一次變法中“異子之科”法令的補充,也是對社會風俗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