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的典故怎麼來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按北宋陸游《老學庵筆記》記載,有個州的太守叫做田登。他蠻橫霸道,飛揚跋扈,因為名字叫做“登”,於是全州的百姓說話時都不許說“登”或者“登”字同音的字,甚至連“點燈”也不許說了,必須要用其他同音的字來代替。如果誰不小心說了這些字,犯了忌諱,輕則暴打一頓,重則會被投入大獄。於是全州的人都把“燈”叫做“火”。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就要到來了,按照傳統的風俗,城裡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來慶祝節日。於是衙門就張貼告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看了此告示,老百姓挖苦說:“這真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