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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部名作《朱子語類》卷三十七·論語十九的原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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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篇下

△法語之言章

“法語之言”,“巽與之言”,巽,謂巽順。與他說,都是教他做好事,如“有言遜於汝志”。重處在“不改、不繹”。聖人謂如此等人,與他說得也不濟事,故曰:“吾末如之何也已!”端蒙

植說:“此章集註雲:‘法語,人所敬憚,故必從。然不改,則面從而已。’如漢武帝見汲黯之直,深所敬憚,至帳中可其奏,可謂從矣。然黯論武帝‘內多欲而外施仁義’,豈非面從!集註雲:‘巽言無所乖忤,故必悅。然不繹,又不足以知其微意之所在。’如孟子論太王好色、好貨,齊王豈不悅。若不知繹,則徒知古人所謂好色,不知其能使‘內無怨女,外無曠夫’;徒知古人所謂好貨,不知其能使‘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糧’。”先生因曰:“集註中舉楊氏說,亦好。”植

△三軍可奪帥章

志若可奪,則如三軍之帥被人奪了。做官奪人志。志執得定,故不可奪;執不牢,也被物慾奪去。志真個是不可奪!泳

△衣敝縕袍章

“衣敝縕袍”,是裏面夾衣,有綿作胎底。義剛

“衣敝縕袍”,也有一等人資質自不愛者。然如此人亦難得。泳

先生曰:“李閎祖雲:‘忮,是疾人之有;求,是恥己之無。’呂氏之說亦近此意。然此說又分曉。”┿

問“子路終身誦之”。曰:“是自有一般人,著破衣服在好衣服中,亦不管者。子路自是不把這般當事。”┿問:“子路卻是能克治。如‘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曰:“子路自是恁地人,有好物事,猶要與衆人共用了。上蔡論語中說管仲器小處一段,極好。”┿

問:“‘子路終身誦之’,此子路所以不及顏淵處。蓋此便是‘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底意思。然他將來自誦,便是‘無那無伐善、施勞’意思。”曰:“所謂‘終身誦之’,亦不是他矜伐。只是將這個做好底事,‘終身誦之’,要常如此,便別無長進矣。”又問呂氏“貧與富交,強者必忮,弱者必求”之語。曰:“世間人見富貴底,不是心裏妒嫉他,便羨慕他,只是這般見識爾!”僩

謝教問:“‘子路終身誦之’,夫子何以見得終其身也?”曰:“只是以大勢恁地。這處好,只不合自擔當了,便止於此,便是自畫。大凡十分好底事,才自擔,便也壞了,所謂‘有其善,喪厥善’。”淳

道怕擔了。“何足以臧!”可學

△知者不惑章

“知者不惑。”真見得分曉,故不惑。泳

道夫問“仁者不憂”。曰:“仁者通體是理,無一點私心。事之來者雖無窮,而此之應者各得其度。所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何憂之有!”驤

“仁者不憂。”仁者,天下之公。私慾不萌,而天下之公在我,何憂之有!泳

或問:“‘仁者不憂’,但不憂,似亦未是仁”。曰:“今人學問百種,只是要‘克己復禮’。若能克去私意,日間純是天理,自無所憂,如何不是仁。”義剛

陳仲亨說“仁者不憂”,雲:“此非仁體,只是說夫子之事。”先生曰:“如何又生出這一項情節!恁地,則那兩句也須恁地添一說,始得。這只是統說。仁者便是不憂。”義剛

“勇者不懼。”氣足以助道義,故不懼。故孟子說:“配義與道,無是,餒也。”今有見得道理分曉而反懾怯者,氣不足也。泳

或問“勇者不懼”,舉程子“明理可以治懼”之說。曰:“明理固是能勇,然便接那‘不懼’未得,蓋爭一節在,所以聖人曰:‘勇者不懼。’”燾

李閎祖問:“論語所說‘勇者不懼’處,作‘有主則不懼’。恐‘有主’字明‘勇’字不出。”曰:“也覺見是如此。多是一時間下字未穩,又且恁地備員去。”因雲:“前輩言,解經命字爲難。近人解經,亦間有好處,但是下語親切,說得分曉。若前輩所說,或有不大故分曉處,亦不好。如近來耿氏說易‘女子貞不字’。伊川說作‘字育’之‘字’。耿氏說作‘許嫁笄而字’之‘字’,言‘女子貞不字’者,謂其未許嫁也,卻與昏媾之義相通,亦說得有理。”又云:“伊川易亦有不分曉處甚多。如‘益之,用凶事’,作凶荒之‘兇’,直指刺史、郡守而言。在當時未見有刺史、郡守,豈可以此說。某謂‘益之,用凶事’者,言人臣之益君,是責難於君之時,必以危言鯁論恐動其君而益之,雖以中而行,然必用圭以通其信。若不用圭而通,又非忠以益於君也。”卓

行夫說“仁者不憂”一章。曰:“‘勇者不懼’,勇是一個果勇必行之意,說‘不懼’也易見。‘知者不惑’,知是一個分辨不亂之意,說‘不惑’也易見。惟是仁如何會不憂?這須思之。”行夫雲:“仁者順理,故不憂。若只順這道理做去,自是無憂。”曰:“意思也是如此,更須細思之。”久之,行夫復云云。曰:“畢竟也說得粗。仁者所以無憂者,止緣仁者之心便是一個道理。看是甚麼事來,不問大小,改頭換面來,自家此心各各是一個道理應副去。不待事來,方始安排,心便是理了。不是方見得道理合如此做,不是方去恁地做。”賀孫恪錄別出。

蔡行夫問“仁者不憂”一章。曰:“知不惑,勇不懼,卻易理會。‘仁者不憂’,須思量仁者如何會不憂。”蔡雲:“莫只是無私否?”方子錄雲:“或曰:‘仁者無私心,故樂天而不憂。’”曰:“固是無私。然所以不憂者,須看得透,方得。”楊至之雲:“是人慾淨盡,自然樂否?”曰:“此亦只是貌說。”洪慶問:“先生說是如何?”曰:“仁者心便是理,看有甚事來,便有道理應他,所以不憂。方子錄雲:“仁者理即是心,心即是理。有一事來,便有一理以應之,所以無憂。”恪錄一作:“仁者心與理一,心純是這道理。看甚麼事來,自有這道理在處置他,自不煩惱。”人所以憂者,只是卒然遇事,未有一個道理應他,便不免有憂。”恪錄一作:“今人有這事,卻無道理,便處置不來,所以憂。”從周錄雲:“人所以有憂者,只是處未得。”恪

方毅父問:“‘知者不惑’,明理便能無私否?”曰:“也有人明理而不能去私慾者。然去私慾,必先明理。無私慾,則不屈於物,故勇。惟聖人自誠而明,可以先言仁,後言知。至於教人,當以知爲先。”銖時舉少異。

先生說“知者不惑”章:“惟不惑不憂,便生得這勇來。”植

問“知者不惑”章。曰:“有仁、知而後有勇,然而仁、知又少勇不得。蓋雖曰‘仁能守之’,只有這勇方能守得到頭,方能接得去。若無這勇,則雖有仁、知、少間亦恐會放倒了。所以中庸說‘仁、知、勇三者’。勇,本是個沒緊要底物事。然仁、知不是勇,則做不到頭,半塗而廢。”燾

或問:“‘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何以與前面‘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次序不同?”曰:“成德以仁爲先,進學以知爲先,此誠而明,明而誠也。”“中庸言三德之序如何?”曰:“亦爲學者言也。”問:“何以勇皆在後?”曰:“末後做工夫不退轉,此方是勇。”銖

或問:“人之所以憂、惑、懼者,只是窮理不盡,故如此。若窮盡天下之理,則何憂何懼之有?因其無所憂,故名之曰仁;因其無所惑,故名之曰知;因其無所懼,故名之曰勇。不知二說孰是?”曰:“仁者隨所寓而安,自是不憂;知者所見明,自是不惑;勇者所守定,自是不懼。夫不憂、不惑、不懼,自有次第。”或曰:“勇於義,是義理之勇。如孟施捨、北宮黝,皆血氣之勇。”人傑錄雲:“或曰:‘勇是勇於義,或是武勇之勇?’曰:‘大概統言之,如孟施捨北宮黝,皆血氣之勇。’”曰:“三者也須窮理克復,方得。只如此說,不濟事。”去僞

問:“‘知者不惑’,集註:‘知以知之,仁以守之,勇以終之。’看此三句,恐知是致知、格物,仁是存養,勇是克治之功。”先生首肯,曰:“是。勇是持守堅固。”問:“中庸‘力行近乎仁’,又似‘勇者不懼’意思。”曰:“交互說,都是。如‘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三知都是知;‘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三行都是仁;‘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三近都是勇。”宙。

△可與共學章

“可與共學”,有志於此;“可與適道”,已看見路脈;“可與立”,能有所立;“可與權”,遭變事而知其宜,此只是大綱如此說。可學

問“可與適道”章。曰:“這個只說世人可與共學底,未必便可與適道;可與適道底,未必便可與立;可與立底,未必便可與權。學時,須便教可適道;適道,便更教立去;立,便須教權去。”植

或問:“‘可與立’,是如‘嫂叔不通問’;‘可與權’,是‘嫂溺援之以手’?”曰:“然。”燾

問:“權,地位如何?”曰:“大賢已上。”可學

權,是稱量教子細著。閎祖

問:“權便是義否?”曰:“權是用那義底。”問:“中便是時措之宜否?”曰:“以義權之,而後得中。義似稱,權是將這稱去稱量,中是物得其平處。”僩

經自經,權自權。但經有不可行處,而至於用權,此權所以合經也,如湯、武事,伊、周事,嫂溺則援事。常如風和日暖,固好;變如迅雷烈風。若無迅雷烈風,則都旱了,不可以爲常。泳

蘇宜久問“可與權”。曰:“權與經,不可謂是一件物事。畢竟權自是權,經自是經。但非漢儒所謂權變、權術之說。聖人之權,雖異於經,其權亦是事體到那時,合恁地做,方好。”植(時舉同)

“可與立,未可與權”,亦是甚不得已,方說此話。然須是聖人,方可與權。若以顏子之賢,恐也不敢議此。“磨而不磷,涅而不緇。”而今人才磨便磷,才涅便緇,如何更說權變?所謂“未學行,先學走”也。僩

先生因說:“‘可與立,未可與權’,權處是道理上面更有一重道理。如君子小人,君子固當用,小人固當去。然方當小人進用時,猝乍要用君子,也未得。當其深根固蒂時,便要去他,即爲所害。這裏須斟酌時宜,便知個緩急深淺,始得。”或言:“本朝人才過於漢唐,而治效不及者,緣漢唐不去攻小人,本朝專要去小人,所以如此。”曰:“如此說,所謂‘內君子,外小人’,古人且胡亂恁地說,不知何等議論!永嘉學問專去利害上計較,恐出此。”又曰:“‘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正其誼,則利自在;明其道,則功自在。專去計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

子部名作《朱子語類》卷三十七·論語十九的原文是什麼?

叔重問:“程子云:‘權者,言稱錘之義也。何物以爲權?義是也。然也只是說到義。義以上更難說,在人自看如何。’此意如何看?”曰:“此如有人犯一罪,性之剛者以爲可誅,性之寬者以爲可恕,概之以義,皆未是合宜。此則全在權量之精審,然後親審不差。欲其權量精審,是他平日涵養本原,此心虛明純一,自然權量精審。伊川常雲:‘敬以直內,則義以方外;義以爲質,則禮以行之。’”時舉

問經、權之別。曰:“經與權,須還他中央有個界分。如程先生說,則無,界分矣。程先生‘權即經’之說,其意蓋恐人離了經,然一滾來滾去,則經與權都鶻突沒理會了。”又問:“權是稱錘也。稱衡是經否?”曰:“這個以物譬之,難得親切。”久之,曰:“稱得平,不可增加些子,是經;到得物重衡昂,移退是權,依舊得平,便是合道,故反經亦須合道也。”燾

問經、權。曰:“權者,乃是到這地頭,道理合當恁地做,故雖異於經,而實亦經也。且如冬月便合著綿向火,此是經。忽然一日暖,則亦須使扇,當風坐,此便是權。伊川謂‘權只是經’,意亦如此。但說‘經’字太重,若偏了。漢儒‘反經合道’之說,卻說得‘經、權’兩字分曉。但他說權,遂謂反了經,一向流於變詐,則非矣。”義剛

用之問:“‘權也者,反經而合於道’,此語亦好。”曰:“若淺說,亦不妨。伊川以爲權便是經。某以爲反經而合於道,乃所以爲經。如征伐視揖遜,放廢視臣事,豈得是常事?但終是正也。”賀孫

或問:“伊川雲:‘權即是經。’漢儒雲:‘反經合道。’其說如何?”曰:“伊川所說權,是說這處合恁地做,便是正理,須是曉得他意。漢儒語亦未十分有病,但他意卻是橫說,一向不合道理,胡做了。”又曰:“‘男女授受不親’,是常經合恁地。‘嫂溺,援之以手’,亦是道理合恁地,但不是每常底道理了。譬如冬月衣裘附火,是常理也。忽然天氣做熱,便須衣夾揮扇,然便不是每常底常理了。公羊就宋人執祭仲處,說得權又怪異了。”又曰:“經是已定之權,權是未定之經。”義剛

吳伯英問:“伊川言‘權即是經’,何也?”曰:“某常謂不必如此說。孟子分明說:‘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權與經豈容無辨!但是伊川見漢儒只管言反經是權,恐後世無忌憚者皆得借權以自飾,因有此論耳。然經畢竟是常,權畢竟是變。”又問:“某欲以‘義’字言權,如何?”曰:“義者,宜也。權固是宜,經獨不宜乎?”壯祖

問:“經、權不同,而程子云:‘權即經也。’”曰:“固是不同:經是萬世常行之道,權是不得已而用之,大概不可用時多。”又曰:“權是時中,不中,則無以爲權矣。”賜

或問:“‘反經合道’之說,程先生不取,乃雲‘不必說權,權即是經’,如何?”曰:“某常以爲程先生不必如此說,是多說了。經者,道之常也;權者,道之變也。道是個統體,貫乎經與權。如程先生之說,則鶻突了。所謂經,衆人與學者皆能循之;至於權,則非聖賢不能行也。”燾

或有書來問經、權。先生曰:“程子固曰:‘權即經也。’人須著子細看,此項大段要子細。經是萬世常行之道,權是不得已而用之,須是合義也。如湯放桀,武王伐紂,伊尹放太甲,此是權也。若日日時時用之,則成甚世界了!”或雲:“權莫是中否?”曰:“是此一時之中。不中,則無以爲權矣。然舜禹之後六七百年方有湯;湯之後又六七百年方有武王。權也是難說。故夫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到得可與權時節,也是地位太煞高了也。”祖道

或問經與權之義。曰:“公羊以‘反經合道’爲權,伊川以爲非。若平看,反經亦未爲不是。且如君臣兄弟,是天地之常經,不可易者。湯武之誅桀紂,卻是以臣弒君;周公之誅管蔡,卻是以弟殺兄,豈不是反經!但時節到這裏,道理當恁地做,雖然反經,卻自合道理。但反經而不合道理,則不可。若合道理,亦何害於經乎!”又曰:“合於權,便是經在其中。”正甫謂:“‘權、義舉而皇極立’,權、義只相似。”曰:“義可以總括得經、權,不可將來對權。義當守經,則守經;義當用權,則用權,所以謂義可以總括得經、權。若可權、義並言,如以兩字對一字,當雲‘經、權舉’乃可。伊川曰:‘惟義無對。’伊川所謂‘權便是經’,亦少分別。須是分別經、權自是兩物;到得合於權,便自與經無異,如此說乃可。”恪

問:“‘可與立’,如何是立?”曰:“立,是見得那正當底道理分明瞭,不爲事物所遷惑。”又問:“程子謂‘權只是經’,先生謂:‘以孟子援嫂之事例之,則權與經亦當有辨。’莫是經是一定之理,權則是隨事以取中;既是中,則與經不異否?”曰:“經,是常行道理。權,則是那常理行不得處,不得已而有所通變底道理。權得其中,固是與經不異,畢竟權則可暫而不可常。如堯舜揖遜,湯武徵誅,此是權也,豈可常行乎!臂聖人此意,畢竟是未許人用‘權’字。學者須當先理會這正底道理。且如朝廷之上,辨別君子小人,君子則進之,小人則去之,此便是正當底道理。今人不去理會此,卻說小人亦不可盡去,須放他一路,不爾,反能害人。自古固有以此而濟事者,但終非可常行之理。若是君子小人常常並進,則豈可也?”廣

亞夫問“可與立,未可與權”。曰:“漢儒謂‘反經合道’爲權;伊川說‘權是經所不及者’。權與經固是兩義,然論權而全離乎經,則不是。蓋權是不常用底物事。如人之病,熱病者當服敘藥,冷病者當服熱藥,此是常理。然有時有熱病,卻用熱藥去發他病者;亦有冷病,卻用冷藥去發他病者,此皆是不可常論者。然須是下得是方可。若有毫釐之差,便至於殺人,不是則劇。然若用得是,便是少他不得,便是合用這個物事。既是合用,此權也,所以爲經也。大抵漢儒說權,是離了個經說;伊川說權,便道權只在經裏面。且如周公誅管蔡,與唐太宗殺建成元吉,其推刃於同氣者雖同,而所以殺之者則異。蓋管蔡與商之遺民謀危王室,此是得罪於天下,得罪於宗廟,蓋不得不誅之也。若太宗,則分明是爭天下。故周公可以謂之權,而太宗不可謂之權。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故在伊尹可以謂之權,而在他人則不可也。權是最難用底物事,故聖人亦罕言之。自非大賢以上,自見得這道理合是恁地,了不得也。”時舉

子部名作《朱子語類》卷三十七·論語十九的原文是什麼? 第2張

因論“經、權”二字,曰:“漢儒謂‘權者,反經合道’,卻是權與經全然相反;伊川非之,是矣。然卻又曰‘其實未嘗反經’,權與經又卻是一個,略無分別。恐如此又不得。權固不離於經,看‘可與立,未可與權’,及孟子‘嫂溺援之以手事’,毫釐之間,亦當有辨。”文蔚曰:“經是常行之理,權是適變處。”曰:“大綱說,固是如此。要就程子說中分別一個異同,須更精微。”文蔚曰:“權只是經之用。且如稱衡有許多星兩,一定而不可易。權往來稱物,使輕重恰好,此便是經之用。”曰:“亦不相似。大綱都是,只爭些子。伊川又云:‘權是經所不及者。’此說方盡。經只是一個大綱,權是那精微曲折處。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此是經常之道,如何動得!其間有該不盡處,須是用權。權即細密,非見理大段精審,不能識此。‘可與立’,便是可與經,卻‘未可與權’,此見經權毫釐之間分別處。莊子曰:‘小變而不失其大常。’”或曰:“莊子意思又別。”曰:“他大概亦是如此,但未知他將甚做大常。”文蔚僩錄別出。

經與權之分,諸人說皆不合。曰:“若說權自權,經自經,不相干涉,固不可。若說事須用權,經須權而行,權只是經,則權與經又全無分別。觀孔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孟子曰‘嫂溺援之以手’,則權與經須有異處。雖有異,而權實不離乎經也。這裏所爭只毫釐,只是諸公心粗,看不子細。伊川說:‘權只是經’,恐也未盡。嘗記龜山雲:‘權者,經之所不及。’這說卻好。蓋經者只是存得個大法,正當底道理而已。蓋精微曲折處,固非經之所能盡也。所謂權者,於精微曲折處曲盡其宜,以濟經之所不及耳。所以說‘中之爲貴者權’,權者即是經之要妙處也。如漢儒說‘反經合道’,此語亦未甚病。蓋事也有那反經底時節,只是不可說事事要反經,又不可說全不反經。如君令臣從,父慈子孝,此經也。若君臣父子皆如此,固好。然事有必不得已處,經所行不得處,也只得反經,依舊不離乎經耳,所以貴乎權也。孔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立便是經。‘可與立’,則能守個經,有所執立矣,卻說‘未可與權’。以此觀之,權乃經之要妙微密處。非見道理之精密、透徹、純熟者,不足以語權也。”又曰:“莊子曰‘小變而不失其大常’,便是經權之別。”或曰:“恐莊子意思又別。”曰:“他大概亦是如此,只不知他把甚麼做大常。”又云:“事有緩急,理有小大,這樣處皆須以權稱之。”們問:“‘子莫執中。’程子之解經便是權,則權字又似海說。如雲‘時措之宜’,事事皆有自然之中,則似事事皆用權。以孟子‘嫂溺援之以手’言之,則‘權’字須有別。”曰:“‘執中無權’,這‘權’字稍輕,可以如此說。‘嫂溺援之以手’之權,這‘權’字卻又重,亦有深淺也。”僩

問:“伊川謂‘權只是經’,如何?”曰:“程子說得卻不活絡。如漢儒之說權,卻自曉然。曉得程子說底,得知權也是常理;曉不得他說底,經權卻鶻突了。某之說,非是異程子之說,只是須與他分別,經是經,權是權。且如‘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此是經也。有時天之氣變,則冬日須著飲水,夏日須著飲湯,此是權也。權是礙著經行不得處,方使用得,然卻依前是常理,只是不可數數用。如‘舜不告而娶’,豈不是怪差事?以孟子觀之,那時合如此處。然使人人不告而娶,豈不亂大倫?所以不可常用。”賜夔孫錄詳,別出。

問經、權。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此是經也。有時行不得處,冬日須飲水,夏日則飲湯,此是權也。此又依前是經。但經是可常之理,權是礙著經行不得處,方始用權。然當那時卻是常理。如“舜不告而娶”,是個怪差底事。然以孟子觀之,卻也是常理。只是不可常用。如人人不告而娶,大倫都亂了!因推說湯武事。伊川說‘權卻是經’,卻說得死了,不活。如某說,非是異伊川說,即是須爲他分別,經是經,權是權。如漢儒反經之說,卻經、權曉然在眼前。伊川說,曉得底卻知得權也是常理,曉不得底卻鶻突了。如大過卦說:‘道無不中,無不常。聖人有小餅,無大過。’某謂不須恁地說,聖人既說有大過,直是有此事。但云‘大過亦是常理’,則得。因舉晉州蒲事,雲:“某舊不曉文定之意。後以問其孫伯逢。他言此處有意思,但難說出。如左氏分明有稱晉君無道之說。厲公信有罪,但廢之可也。欒書中行偃直殺之則不是。然畢竟厲公有罪,故難說出。後必有曉此意者。”夔孫

問:“‘可與立,未可與權’,看來‘權’字亦有兩樣。伊川以權只是經,蓋每日事事物物上稱量個輕重處置,此權也,權而不離乎經也。若論堯舜禪遜,湯武放伐,此又是大底權,是所謂‘反經合道’者也。”曰:“只一般,但有小大之異耳。如堯舜之禪遜是遜,與人遜一盆水也是遜;湯武放伐是爭,爭一個彈丸也是爭。康節詩所謂‘唐虞玉帛煙光紫,湯武干戈草色萋’,大小不同而已矣。‘堯夫非是愛吟詩’,正此意也。伊川說‘經、權’字,將經做個大底物事,經卻包得那個權,此說本好。只是據聖人說‘可與立,未可與權’,須是還他是兩個字,經自是經,權自是權。若如伊川說,便用廢了那‘權’字始得。只是雖是權,依舊不離那經,權只是經之變。如冬日須向火,忽然一日大熱,須著使扇,這便是反經。今須是曉得孔子說,又曉伊川之說,方得。若相把做一說,如兩腳相併,便行不得。須還他是兩隻腳,雖是兩隻,依舊是腳。”又曰:“若不是大聖賢用權,少間出入,便易得走作。”僩

恭父問“可與立,未可與權”。曰:“‘可與立’者,能處置得常事;‘可與權’者,即能處置得變事。雖是處變事,而所謂處置常事,意思只在‘井以辨義,巽以行權’。此說義與權自不同。漢儒有反經之說,只緣將論語下文‘偏其反而’誤作一章解,故其說相承曼衍。且看集義中諸儒之說,莫不連下文。獨是範純夫不如此說,蘇氏亦不如此說,自以‘唐棣之華’爲下截。程子所說漢儒之誤,固是如此。要之,‘反經合道’一句,細思之亦通。緣‘權’字與‘經’字對說。才說權,便是變卻那個,須謂之反可也。然雖是反那經,卻不悖於道;雖與經不同,而其道一也。因知道伊川之說,斷然經自是經,權亦是經,漢儒反經之說不是。此說不可不知。然細與推考,其言亦無害,此說亦不可不知。‘義’字大,自包得經與權,自在經與權過接處。如事合當如此區處,是常法如此,固是經;若合當如此,亦是義當守其常。事合當如此區處,卻變了常法恁地區處,固是權;若合當恁地,亦是義當通其變。文中子云:‘權義舉而皇極立。’若雲‘經、權舉’,則無害。今雲‘權、義舉’,則‘義’字下不得。何故?卻是將義來當權。不知經自是義,權亦是義,‘義’字兼經、權而用之。若以義對經,恰似將一個包兩物之物,對著包一物之物。”行夫雲:“經便是權。”曰:“不是說經便是權。經自是經,權自是權。但是雖反經而能合道,卻無背於經。如人兩腳相似,左腳自是左腳,右腳自是右腳,行時須一腳先,一腳後,相待而行,方始行得。不可將左腳便喚做右腳,右腳便喚做左腳。繫辭既說‘井以辨義’,又說‘井居其所而遷’。井是不可動底物事,水卻可隨所汲而往。如道之正體卻一定於此,而隨事制宜,自莫不當。所以說‘井以辨義’,又云:‘井居其所而遷。’”賀孫

△唐棣之華章

問“唐棣之華,偏其反而”。曰:“此自是一篇詩,與今常棣之詩別。常,音裳。爾雅:‘棣,栘,似白楊,江東呼夫栘。常棣,棣,子如櫻桃可食。’自是兩般物。此逸詩,不知當時詩人思個甚底。東坡謂‘思賢而不得之詩’,看來未必是思賢。但夫子大概止是取下面兩句雲:‘人但不思,思則何遠之有!’初不與上面說權處是一段。‘唐棣之華’而下,自是一段。緣漢儒合上文爲一章,故誤認‘偏其反而’爲‘反經合道’,所以錯了。晉書於一處引‘偏’字作‘翩’,‘反’作平聲,言其花有翩反飛動之意。今無此詩,不可考據,故不可立爲定說。”去僞。

或問“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一章。時舉因雲:“人心放之甚易,然反之亦甚易。”曰:“反之固易,但恐不能得他久存爾。”時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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