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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卷四百三十八·畜獸五的原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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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下 李道豫 朱休之 李叔堅 王瑚 李德 溫敬林 庾氏 沈霸 田琰 王仲文

崔惠童 李義 胡志忠 韓生 杜修己 袁繼謙

李道豫

安國李道豫, 宋元嘉中, 其家犬臥於當路。豫蹶之,犬曰:“汝即死,何以踏我?”豫未幾而卒。(出《述異記》)

朱休之

有朱休之者,元嘉中,與兄弟對坐之際,其家犬忽蹲視二人而笑,因搖頭而言曰 :“言我不能歌,聽我歌梅花。今年故復可,那汝明年何?”其家靳犬不殺。 至梅花時,兄弟相鬥,弟奮戟傷兄,收系經年。至夏,舉家疫死。(出《集異記》)

李叔堅

漢汝南李叔堅少爲從事,其家犬忽人立而行,家人鹹請殺之。叔堅曰 :“犬馬諭君子,見人行而效之,何傷也?“後叔堅解冠榻上,犬戴之以走。家人大驚,叔堅亦無所怪。犬尋又放竈前畜火,家人益驚愕,叔堅曰 :“兒婢皆在田中,犬助畜火,幸可不煩鄰里,亦何惡也?”居旬日,犬自死,竟無纖芥之災,而叔堅終享大位。(出《風俗通》)

王瑚

山陽王瑚字孟璉,爲東海蘭陵人。夜半時,有黑幘白單衣吏詣縣扣閣。迎之,忽然不見,如是數年。後伺之,見一老狗黑頭白軀,猶故至閣。使人以白, 孟璉殺之,乃絕。(出《搜神記》)

李德

司空東萊李德停喪在殯,忽然見形,坐祭牀上,顏色服飾,真德也。見兒婦孫子,次戒家事,亦有條貫。鞭樸奴婢,皆得其過。飲食既飽,辭訣而去。家人大小,哀割斷絕,如是四五年。其後飲酒多,醉而形露,但見老狗,便共打殺。因推問之,則裏中沽酒家狗也。(出《搜神記》)

溫敬林

晉祕書監太原溫敬林亡一年,婦桓氏,忽見林還,共寢處,不肯見子弟。兄子來見林,林小開窗,出面見之。後酒醉形露,是鄰家老黃狗,乃打死之。(出《幽明錄》)

庾氏

太叔王氏後娶庾氏女,年少美色。王年六十,常宿外,婦深無忻。後忽一夕見王還,燕婉兼常,晝坐,因共食。奴從外來,見之大驚,以白王。王遽入,僞者亦出,二人交會中庭,俱著白帢,衣服形貌如一。真王便先舉杖打僞者,僞者亦報打之。二人各敕子弟,令與手。王兒乃突前痛打,遂成黃狗。王時爲會稽府佐。門士雲,恆見一老黃狗,自東而來。其婦大恥,發病死。(出《續搜神記》)

沈霸

吳興沈霸,太元中,夢女子來就寢,同伴密察,唯見牝狗,每待霸眠,輒來依牀。疑爲魅,因殺而食之。霸復夢青衣人責之曰 :“我本以女與君共事,若不合懷,自可見語,何忽乃加恥歟?可以骨見還 。”明日,收骨葬岡上, 從是乃平復。(出《異苑》)

田琰

北平田琰,母喪,恆處廬,向一暮夜忽入婦室,密怪之,曰 :“君在毀滅之地,幸可不甘 。”琰不聽而合,後琰暫入,不與婦語。婦怪無言,並以前事責之。琰知魅,臨暮竟未眠,衰服掛廬。須臾,見一白狗攫廬銜衰服,因變爲人,著而入。琰隨後逐之, 見犬將升婦牀, 便打殺之。 婦羞愧病死。(出《搜神記》)

王仲文

宋王仲文爲河南郡主簿,居緱氏縣北。得休,因晚行澤中,見車後有白狗。仲文甚愛之,欲取之。忽變形如人,狀似方相,目赤如火,差牙吐舌,甚可憎惡。仲文與仲文奴並擊之,不勝而走。未到家,伏地俱死。(出《搜神記》)

崔惠童

唐開元中,高都主婿崔惠童,其家奴萬敵者性至暴,忍於殺害。主家牝犬名“黃女”, 失之數日。適主召萬敵,將有所使。黃女忽於主前進退,咋萬敵。他人呵叱不能禁,良久方退,呼之則隱,主家怪焉。萬敵首雲 :“前數日,實烹此狗,不知何以至是 。”初不信,萬敵雲 :“見埋其首所在 。”取以爲信,由是知其冤魂。(出《廣異記》)

李義

《太平廣記》卷四百三十八·畜獸五的原文是什麼?

唐李義者,淮陰人也。少亡其父,養母甚孝,雖泣筍臥冰,未之過也。及母卒,義號泣,至於殯絕者數四,經月餘,乃葬之。及回至家,見其母如生,在家內。起把義手,泣而言曰:“我如今復生,爾葬我之後,潛自來,爾不見我 。”義喜躍不勝,遂侍養如故,仍謂義曰 :“慎勿發所葬之柩。若發之,我即復死 。”義從之。後三年,義夜夢其母,號泣踵門而言曰 :“我與爾爲母,寧無劬勞襁褓之恩?況爾少失父,我寡居育爾,豈可我死之後,三年殊不祭饗?我累來,及門,即以一老犬守門,不令我入。我是爾母,爾是我子,上天豈不知?爾若便不祭享,必上訴於天 。”言訖,號泣而去。義亦起逐之,不及。至曙,憂疑愴然,無以決其意。所養老母乃言 :“我子今日何顏色不樂於我?必以我久不去世,致爾色養有倦也 。”義乃泣言 :“實以我夜夢一不祥事,於母難言,幸勿見罪 。”遂再猶豫。數日,復夢其母,及門號叫,撫膺而言曰 :“李義,爾是我子否?何得如此不孝之極! 自葬我後,略不及我冢墓,但侍養一犬。然我終上訴於天,爾當坐是獲譴。我以母子情重,故再告爾 。”言訖又去,義亦逐之不及。至曙,潛詣所葬之冢,祝奠曰 :“義是母之生,是母之育,方成人在世,豈無母之恩也,豈無子之情也?至於母存日,冬溫夏凊,昏定晨省,色難之養,未嘗敢怠也。不幸違慈顏,已有終天之痛。苟存殘喘,本欲奉祭祀也。及葬母之日,母又還家再生,今侍養不缺。且兩端不測之事,剸裁無計,遲迴終日,何路明之?近累夢母悲言相責,即夢中之母是耶?在家之母是耶?從夢中母言,又恐傷在家之母;從在家之母言,又慮夢中之事實。哀哉!此爲子之難,非不孝也,上天察之!”言訖大哭,再奠而回。其在家母已知之矣。迎義而謂之曰 :“我與爾爲母,死而復生。再與爾且同生路, 奈何忽然迷妄, 卻於空冢前破其妖夢?是知我復死也 。”乃仆地而絕。義終不測之。 哀號數日,復謀葬之。既開其冢,是其亡母在是棺中。驚走而歸,其新亡之母,乃化一極老黑犬躍出,不知所之。(出《大唐奇事》)

胡志忠

處州小將胡志忠奉使之越,夜夢一物,犬首人質,告忠曰:“某不食歲餘,聞公有會稽之役,必當止吾館矣。能減所食見沾乎?”忠夢中不諾, 明早遂行, 夜止山館。館吏曰 :“此廳常有妖物,或能爲祟。不待寢食,請止東序 。”忠曰 :“吾正直可以御鬼怪,勇力可以排奸邪,何妖物之有?”促令進膳。方下箸次,有異物其狀甚偉,當盤而立。侍者懾退,不敢傍顧。志忠徹炙,乃起而擊之,異物連有傷痛之聲,聲如犬,語甚分明,曰 :“請止請止!若不止,未知誰死。”忠運臂愈疾,異物又疾呼曰 :“斑兒何在?”續有一物,自屏外來,閃然而進。忠又擊之,然冠隳帶解,力若不勝。僕伕無計能救,乃以撲, ??羅曳入於東閣,顛仆之聲,如壞牆然。未久,志忠冠帶儼然而出,復就盤命膳。卒無一言。唯顧其閣,時時諮嗟而已。明旦將行,封署其門,囑館吏曰 :“俟吾回駕而後啓之。爾若潛開,禍必及爾 。”言訖遂行。旬餘,乃還止於館,索筆硯,泣題其戶曰 :“恃勇禍必嬰,恃強勢必傾。胡爲萬金子,而與惡物爭。休將逝魄趨府庭,止於此館歸冥冥 。”題訖,以筆擲地而失所在。執筆者甚怖,覺微風觸面而散。吏具狀申刺史,乃遣吏啓其戶,而志忠與斑黑二犬,俱僕於西北隅矣。(出《集異記》)

韓生

唐貞元中,有大理評事韓生者,僑居西河郡南。有一馬甚豪駿。常一日清晨,忽委首於櫪,汗而且喘,若涉遠而殆者。圉人怪之,具白於韓生。韓生怒 :“若盜馬夜出,使吾馬力殆,誰之罪?”乃令撲焉。圉人無以辭,遂受撲。至明日,其馬又汗而喘。圉人竊異之,莫可測。是夕,圉人臥於廄舍,闔扉,乃於隙中窺之。忽見韓生所畜黑犬至廄中,且嗥且躍,俄化爲一丈夫,衣冠盡黑,既挾鞍致馬上,駕而去。行至門,門垣甚高,其黑衣人以鞭擊馬,躍而過。黑衣者乘馬而去,過來既,下馬解鞍,其黑衣人又嗥躍,還化爲犬。圉人驚異,不敢泄於人。後一夕,黑犬又駕馬而去,逮曉方歸。圉人因尋馬蹤,以天雨新霽,歷歷可辨,直至南十餘里一古墓前,馬跡方絕。圉人乃結茅齋於墓側。來夕,先止於齋中以伺之。夜將分,黑衣人果駕馬而來,下馬,繫於野樹。其人入墓,與數輩笑言極歡。圉人在茅齋中,俯而聽之,不敢動。近數食頃,黑衣人告去,數輩送出墓穴。於野,有一褐衣者顧謂黑衣人曰 :“韓氏名籍今安在?”黑衣人曰 :“吾已收在□練石下。 吾子無以爲憂 。” 褐衣者曰:“慎毋泄,泄則吾屬不全矣 。”黑衣人曰 :“謹受教 。”褐衣者曰 :“韓氏稚兒有字乎?”曰 :“未也,吾伺有字,即編於名籍,不敢忘。 “褐衣者曰 :“明夕再來,當得以笑語。”黑衣唯而去。及曉,圉者歸,遂以其事密告於韓生。生即命肉誘其犬。犬既至,因以繩系,乃次所聞,遂窮□練石下, 果得一軸書,具載韓氏兄弟妻子家僮名氏。紀莫不具,蓋所謂韓氏名籍也。有子生一月矣,獨此子不書,所謂稚兒未字也。韓生大異,命致犬於庭,鞭而殺之。熟其肉,以食家僮。已而率鄰居士子千餘輩,執弧矢兵仗,至郡南古墓前。發其墓,墓中有數犬,毛狀皆異,盡殺之以歸。(出《宣室志》)

杜修己

《太平廣記》卷四百三十八·畜獸五的原文是什麼? 第2張

杜修己者,越人也,著醫術,其妻即趙州富人薛贇之女也,性淫逸。修己家養一白犬,甚愛之,每與珍饌。食後,修己出,其犬突入室內,欲齧修己妻薛氏,仍似有奸私之心。薛因怪而問之曰 :“爾欲私我耶?若然,則勿齧我 。”犬即搖尾登其牀,薛氏懼而私焉。其犬略不異於人。爾後每修己出,必姦淫無度。忽一日,方在室內同寢,修己自外入,見之,即欲殺犬。犬走出。修己怒,出其妻薛氏歸薛贇。後半年,其犬忽突入薛贇家,口銜薛氏髻而揹負走出。家人趁奔之,不及,不知所之。犬負薛氏直入恆山內潛之。每至夜,即下山,竊所食之物,晝即守薛氏。經一年,薛氏有孕,生一男,雖形貌如人,而遍身有白毛。薛氏只於山中撫養之。又一年,其犬忽死。薛乃抱此子,迤邐出,入冀州乞食。有知此事,遂詣薛贇以告。薛氏乃令家人取至家。後其所生子年七歲,形貌醜陋,性復兇惡。每私走出,去作盜賊。或旬餘,或數月,即復還。薛贇患之,欲殺焉。薛氏乃泣戒其子曰 :“爾是一白犬之子也,幼時我不忍殺。爾今日在薛家,豈合更不謹。若更私走,出外爲賊,薛家人必殺爾。恐爾以累他,當改之 。”其子大號哭而言曰 :“我稟犬之氣而生也,無人心,好殺爲賊,自然耳,何以我爲過?薛贇能容我,即容之;不能容我, 當與我一言,何殺我也? 母善自愛,我其遠去不復來 。”薛氏堅留之,不得,乃謂曰 :“去即可,又何不時來一省我也?我是爾之母,爭忍永不相見 。”其子又號哭而言曰 :“後三年,我復一來矣 。”遂自攜劍,拜母而去。及三年, 其子果領羣盜千餘人, 自稱白將軍。既入拜母后,令羣盜盡殺薛贇之家,唯留其母。 仍焚其宅,攜母而去。(出《瀟湘錄》)

袁繼謙

少將袁繼謙郎中常說:頃居青社,假一第而處之,素多凶怪,昏曀,即不敢出戶庭。合門敬懼,莫遂安寢。忽一夕,聞吼聲,若有呼於甕中者。聲至濁,舉家怖懼,謂其必怪之尤者,遂如窗隙中窺之,見一物蒼黑色來往庭中。是夕月晦,觀之既久,似黃狗身而首不能舉。遂以鐵撾擊其腦。忽轟然一聲,家犬驚叫而去。蓋其日莊上輸油至,犬以首入油器中,不能出故也。舉家大笑而安寢。(出《玉堂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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