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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天皇的生平簡介 怎樣評價明治天皇?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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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天皇(1852年11月3日-1912年7月30日),第一百二十二代日本天皇(1867年-1912年在位)。名睦仁,孝明天皇第二子,母爲典侍中山慶子。嘉永五年九月二十二日(1852年11月3日)出生。 但真正的生母是權大納言中山忠能的女兒,名中山慶子,又名典侍慶子。萬延元年(1860),他被定爲儲君,並賜名睦仁。他是今上天皇(明仁)之曾祖父。

明治天皇是日本天皇中最特殊的一個天皇。在他之前,女天皇可以堂而皇之的登上帝位,古代的日本,就曾出現過六個女帝。日本的年號是摹仿中國的制度而制定的。只要有祥瑞的徵兆等因素,一個天皇可以容許變更多個年號。但是從明治天皇以後,一個天皇只限一個年號。因此也可以年號來代替天皇的稱呼,例如明治天皇、大正天皇、昭和天皇等。從前的天皇,權力不是落在地方豪族或外戚貴族的手上,就是落在武家政權的手中。天皇可以說是隻是一個傀儡,到了明治天皇,他總攬大權於一身。皇室典範是皇室制度的基本法律,1889年(明治二十二年)於大日本帝國憲法之下制定。在明治憲法下,皇室典範異於一般法律,與憲法同爲最高法規。

明治天皇採取“奉還版籍” 政策,廢藩設縣,將全國劃爲3個府72個縣 ,建立起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 。還廢除舊的“士、農、工、商”身份制度,將所謂公卿諸侯之類的貴族改稱“華族”,將大名以下的武士改爲“士族” ,廢除了封建俸祿 。明治天皇還頒佈了一系列改革法令,實施了富國強兵、殖產興業和文明開化三大政策,在全國改革軍警制度,建立新式軍隊,創辦軍工產業;學習西方文明,引進西方科技與管理;發展現代教育 ,培養現代人才,整體提高國民素質 。稱爲“明治維新”。

日本明治天皇的生平簡介 怎樣評價明治天皇?

明治政府於明治22年(1889年)制定《大日本帝國憲法》(明治憲法),這部東亞首部的現代成文憲法是摹仿普魯士憲法的欽定憲法。明治憲法第一條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之。”明治憲法系基於天皇主權的原理,由天皇總攬立法、司法、行政之統治權。此外,行政各部的官制、陸海軍的統帥、宣戰的公佈、條約的締結等,都屬於天皇的大權。從此,天皇搖身一變,成爲神聖不可侵犯的“神人” 。在明治憲法下,皇室典範異於一般法律,與憲法同爲最高法規。

評價:從日本民族的角度出發,明治天皇可謂日本走向現代化的有功之臣。儘管他是立憲君主制的君主,但仍然握有不可忽視的權力。而難能可貴的是,在維新變法的過程中,他不僅沒有掣肘政府、阻礙現代化的步伐,而且大力支持政府的舉措,起到了錦上添花的作用。順應歷史潮流,領導日本從落後的農業國轉變爲工業國,使日本成爲當時亞洲的發達工業國之一,擺脫了列強的控制。他的改革影響深遠,爲多國借鑑。包括我們國家但是日本的天皇制並不是徹底的民主制;日本過分強調民族主義,最終使日本走上了侵略他國的帝國主義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