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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沒有考覈是真的嗎?僅憑名望取士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5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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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漢代沒有考覈是真的嗎?希望對你們能有所幫助。

在科舉制創立之前,舉孝廉等以士人名望的爲標準的察舉制盛行一時。察舉制與科舉的不同就在於不用考試,而是由地方長官推舉本地名望高的士子出仕。如果一個人的名聲很大,那麼地方官員便會推舉他當官,而且名聲越大,當的官就越大。因此常有人一入仕便成爲千石(shi2)的縣令,甚至二千石的郡太守,那就相當於現在的市長了。

難道被推舉的官員都是孝廉,即使是孝廉,那麼真的有治政之能嗎?這樣的漏洞,我們平常人動一下腦筋便能想到,何況那些洞察人心的政治家。其實察舉之後,官員是有試用期的,一般爲一年,官職前面也會備註“試”。

漢代沒有考覈是真的嗎?僅憑名望取士

“試”不是考試,而是試用。在這一年的試用期內,官員要通過六項考覈標準,如果通不過,那麼就老老實實回去鑽研經卷,等待下一次有人察舉你(幾乎沒有可能)。通過了,那就算是正式踏上了仕途,爲一方父母。

那麼這六條考覈標準是什麼呢?

《漢書·百官表上》所注引的《漢官典職儀》記載:

一條:強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強凌弱,以衆暴寡。

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尊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爲奸。

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加罰,喜則淫賞,煩擾刻暴,剝戮黎元,爲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襖祥訛言。

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

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詑所監。

漢代沒有考覈是真的嗎?僅憑名望取士 第2張

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也。

當然,這六條也不僅用於試用期考覈,而是二千石以下官員在做官期間都必須遵守的律令。漢代有專門的監察機構,在中央是御史大夫,在地方是刺史。層層監管,官員自然不敢懈怠。看來在漢代,名望高重也要有真才實幹,否則仕途也不會順利!

如果將這六條放到現在,大家覺得有多少官員能過試用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