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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對量衡做出了什麼改革?度量衡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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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量制上,各國差異較大。當時糧食是按容積計算的,而不是按重量。因此,在度量衡三制中,量制是最爲重要的制度。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當時,秦、趙、東周西周等國都有斛、鬥、升三個基本的量制單位。文化和經濟都較爲發達的齊國,在量制上卻與他國不同。在齊國,升以上是豆、區、釜、鍾四個等級,而且前三個等級是採用的四進制,從釜到鍾又變成了十進制。齊國這套獨特的計量單位自然是爲了方便本國的稅收,齊國是大國,有一定的影響力,因此,當時的鄭國和魯國也採用了和齊國一樣的量制,也有“鍾”這一類的計量單位。

各國在量制上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都把升作爲最小的計量單位。但從鬥開始,各國的量制就開始不同了。秦國的1升相當於現在的200毫升,但在趙國,1升=175毫升,在楚國1升=225毫升,在韓國,1升=169毫升,魏國差異更大。因此,雖然許多國家都有鬥、斛、升這三個計量單位,但在各國換算卻是不同的,而且差異很大。這就阻礙了各地區之間的交流,不利於相互認同和國家統一,也爲國家稅收造成了一定麻煩。

秦始皇對量衡做出了什麼改革?度量衡的標準是什麼?

在衡制上,從現在出土的文物看,還不能說各國間有差別,經過對出土文物的測定,楚國和趙國的1斤=250克,1兩=15.6克。秦國的1斤=253克,1兩=15.8克。如果考慮到誤差和實際情況,換算一般都採用整數,因此,各國的換算應當是統一的,當時沒有“克”這一單位,都是1斤=16兩,1兩=24銖。當時的趙、秦等國,在衡制上全是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可見,各國在衡制上是沒有差異的。

秦朝建立後,大力推行大一統政策的李斯,在向始皇建議實行統一律法和統一文字後,再次向始皇建議廢除六國舊制,統一度量衡,得到了始皇的允許。

於是,在李斯的親自主持下,秦朝開始度量衡改革。在度制上,李斯以寸、尺、丈、引爲單位,採用十進制。也就是說,在度制上李斯並沒有做過多改變,依舊沿用了舊制,只是統一後的秦王朝需要更大的長度單位,於是李斯設了一個新的長度單位“引”,並規定1引=10丈,1丈=10尺,以此類推。在量制上,李斯以合、升、鬥、桶爲基本單位,也採用十進制。在衡制上,以銖、兩、斤、鈞、石爲單位,規定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

秦始皇對量衡做出了什麼改革?度量衡的標準是什麼? 第2張

新的度量衡標準制定出來後,李斯又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證新的度量衡制度能夠實施。

在始皇的授意下,秦朝中央製造了一批標準器,併發往全國各地,作爲新的度量衡制度的標準。考古發現的“始皇方升”就是秦始皇統一量制的標準量具,其容量爲標準的一升,即現在的200毫升。此外,考古工作者還在關中地區秦朝故地發現了“高奴樂石銅權”等標準器,在山東、江蘇等地也都有秦代的標準器出土,這表明秦朝中央政府統一度量衡的工作做得十分有效,已經推行到了各個地方。

此外,爲了規範新制,秦朝還立法杜絕私造度量衡器。春秋戰國時期有大量的“私量”存在。私量又叫家量,是大家族私自制造的一種量具,爲的就是盤剝百姓。他們常常以小鬥出貸,以大斗收,加倍盤剝百姓。

秦始皇對量衡做出了什麼改革?度量衡的標準是什麼? 第3張

齊國的田氏爲了奪取政權,反其道而行之,以大斗出貸,以小鬥收,即在向外貸出糧食時用大容積的家量,收租時卻用公量,這樣田氏就達到了收買民心的目的,最終順利地奪取了齊國政權。因此,李斯立法杜絕私造度量衡器,既有利於減輕百姓負擔,緩和矛盾,也有利於防止地方勢力藉此收買民心和中央對抗,這就有利於社會的穩定,爲新度量衡制度的施行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

但是,舊的度量衡制使用久了,要想改變並不容易,在信息交流不便的時代就更是如此。雖然新制度的推行較爲困難,但秦朝統一度量衡制度的影響卻是不言而喻的。它鞏固了秦朝的統一,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便利了地方交流,也爲政府徵收賦稅提供了方便。兩千多年過去了,這種計量方法基本上沒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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