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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是迫於暴政纔不懈奮鬥的嗎?秦國爲什麼給人以殘暴的印象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8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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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的故事大家真的瞭解嗎?今天小編給你們帶來全新的解讀~

“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秦始皇之所以能一統六國,光靠六位先祖的英明神武是遠遠不夠的;上層建築保證了方向與方法,基層無數秦人上百年的前仆後繼,纔是秦國開創中國歷史新紀元的源動力。

但在史書的記錄中,秦國的變法以殘酷聞名,秦政則幾乎是“暴政”的代名詞。那秦人的不懈奮鬥,是在歷代帝王血腥鞭策下的被迫之舉咯?

事實並非如此。我們首先看看,秦國爲什麼給人以殘暴的印象。

秦人是迫於暴政纔不懈奮鬥的嗎?秦國爲什麼給人以殘暴的印象

商鞅:我認爲,刑罰與殺戮合乎道德,儒家之義反而是殘暴

戰國時期的秦國,之所以給我們造成“暴政”的印象,主要源自兩方面:

其一,商鞅變法的推行落實,伴隨着大量的刑罰,曾經“臨水論囚,渭水盡赤”,後世文人更是將其描繪爲“號哭之聲動於天地,畜怨積仇比于山丘”,腦補這些場景,讓人不寒而慄;

其二,戰國時期,他國君臣在提到秦國時,常用到諸如“虎狼之國”之類的詞彙,《史記·陳涉世家》中則稱“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

但如果我們據此就認爲秦國對內長期施行“暴政”的話,將有失客觀:

對於第一點,秦國對內大量殺人的情況,基本出現在前十年;而在商鞅變法推行十年後,據各類史料記載,秦國已經“家給人足,鄉邑大治”,且“道不拾遺,山無盜賊”,非常的安定祥和,以至於當初控訴變法太殘暴的秦人立場大變,甚至還有人刻意趕到咸陽,稱讚商鞅變法好、商鞅變法妙: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

對於第二點,其實可以這麼理解:對於敵國的觀點,要反着看。在戰國時期,東方各國之所以認爲秦國兇殘,是因爲被打太慘、被斬首的士兵太多,不斷失去親人的各國百姓對秦人恨之入骨。就如同黃歇對秦昭襄王說的那句話:夫韓、魏父子兄弟接踵而死於秦者將十世矣。

但在戰場之外,根據現有史料,並未發現秦國曾對各國實施過屠城行爲,甚至還多次將所佔領城池的敵國百姓放歸本國、改由秦人填充的記載;而秦朝末年的“暴秦”之名,則主要源自各國的滅國之恨,以及對秦制嚴苛的不滿。

秦人是迫於暴政纔不懈奮鬥的嗎?秦國爲什麼給人以殘暴的印象 第2張

因此,對於“暴秦”的說法,下面我們只針對前一種情況:對秦人的刑罰。

在變法前十年中的激進行爲,雖然殘忍,但也事出有因:商鞅變法落實之迅捷、執行面之廣、對社會觸動之深,在兩千多年的封建史上極爲罕見;而改革的對象,則是長期與西戎等少數民族戰鬥、混居、融合的西陲秦國,民風彪悍但粗野,甚至還保留着原始社會的影子,以至於被東方各國“以夷翟遇之”。

行非常之事,需要非常之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秦國開展了將原有秩序徹底推倒、重新洗牌的大變革。而在任何時代,最讓人難以接受的,莫過於改變世代沿用的習慣,以及被奪走手中的既得利益。而商鞅的應對手段也很簡單直接:罰,甚至殺。

而面對他人的指責,《商君書·開塞第七》中,商鞅曾進行了駁斥:

“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細過不失,則國治。國治必強。一國行之,境內獨治。二國行之,兵則少寢。天下行之,至德復立。此吾以殺刑之反於德而義合於暴也。”

即:以嚴刑峻法治國,能杜絕犯罪行爲的產生,將會使國家強大;一個國家強大了,就能讓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富裕強大;如果兩個鄰國同時強大了,就會互相忌憚,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戰爭;如果全天下都能遵守法制,則天下太平、迴歸到大治的最高境界。

所以,自己以刑罰治國,是爲了讓人們不犯法,最終會反過來保護他們,所以很合乎聖人所說的“仁者愛人”的理念;儒家無視人性的複雜性,一味提倡以仁義治國,只會造成社會混亂,最終則會帶來真正的殘暴。

那麼,如果制度只管民、不管官,或者百姓們只有義務、沒有權利,那秦國的政治,也許就真的淪爲特殊階層的暴力工具了。所幸事實並非如此。

信賞必罰、一視同仁,秦國變成了不知疲倦的機器

在秦昭襄王執政後期,距離商鞅之死已經七八十年,儒學大家荀子前往秦國遊歷。在《荀子·強國》中,他記載了自己對秦國朝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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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 觀其風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順,古之民也。及都 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古之吏也。入其國,觀其士 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黨, 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觀其朝廷,其朝閒,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 無治者,古之朝也。

秦國百姓樸實、守規矩,畏懼國法;

大小城鎮的官吏態度認真、謙恭節儉、敦厚謹慎、忠誠守信;

咸陽城的士大夫,公家、衙門兩點一線,不結黨營私、拉幫結派,明智通達、廉潔奉公;

秦國朝廷辦事效率極高,每天退朝前,所有事情都必須處理完畢,一片輕鬆閒適,好像當天沒有發生過任何大事一樣。

因此,荀子感嘆道:這真是存在於古代的理想國啊。(不過荀子最終還是挑了個刺:“則其殆無儒邪!”即沒有儒家。這不是本文重點,在此不贅述)

而秦國之所以能實現爲荀子所讚歎的治理成就,靠的只有一點:信賞必罰。

商鞅變法內容繁雜,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核心思想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爲:取消貴族特權,一切榮華富貴的獲得,只與兩件事有關:打仗、耕種(女子得紡織)。

在此基礎上,秦國設立了嚴格的等級制度,“明尊卑爵秩等級”;當然,明尊卑不是爲了擺譜,而是將其與具體待遇掛鉤,以刺激各階層圍繞着農戰瘋狂奮鬥:“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簡單點理解,秦國的利益分配模式被徹底改變了。原本是“龍生龍,鳳生鳳”,貴族自帶特權光環,躺着就能享受榮華富貴;如今,地位與所做出的貢獻掛鉤,混吃混喝的時代結束了,權貴家中的僕人、食客都要按人頭收稅,並且會被朝廷從重役使;而普通老百姓,則可以突破原有階級藩籬,得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命運。

有人可能要問了:後世王朝也都有賞罰,但在大部分時期,要麼只獎勵親信、不惠及普通人,或者該罰時雷厲風行、該賞時百般抵賴.....總而言之,就是說一套做一套。秦國難道不會變成這樣?

別說後世,即使在戰國時期,東方各諸侯國正是有這個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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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張軍數十百萬......白刃在前,斧鑕在後,而卻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言賞則不與,言罰則不行,賞罰不信,故士民不死也。(《韓非子·初見秦》)

東方各國全國百姓,擴軍數十上百萬;戰場上利刃當前、刑具在後,可將士們仍舊崩潰、逃跑,很少拼死作戰,這不能怪這些士兵,而要怪六國君主:他們說一套做一套,許下了重賞的承諾,卻很少兌現;對於違反規則的將士,信誓旦旦要懲罰,卻只挑軟柿子捏、欺軟怕硬;賞罰無道、言而無信,壓根沒人願意爲君主拼命。

而秦國則完全相反。商鞅變法,最常見的一個字就是:壹,也就是一致、統一、始終如一。

“聖人之爲國也,壹賞,壹刑,壹教”。君主的政策,獎賞、刑罰、教化,必須對所有人都保持一致;

“上壹而民平。上壹則信,信則官不敢爲邪。”國家政策統一,老百姓就安居樂業,政府就有了信用,各級官員也就不敢以權謀私;

“君子操權一正以立術,立官貴爵以稱之,論勞舉功以任之,則上下之稱平”。國君政策統一、一視同仁,封官授爵來獎勵民衆,按照功勞來任用官員臣子,如此一來,自然公正,各階層自然會竭盡全力、各展其能。

像上面這樣的政策主張有很多,因此韓非子說:

今秦出號令而行賞罰,有功無功相事也......是故秦戰未嘗不克,攻未嘗不取,所當未嘗不破。

韓非子活躍時期是在戰國末期,也就是說,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後的百餘年間,確實做到了信賞必罰、公平公正。

在這種制度下;在國內“甚畏有司而順”的樸實秦人,到了戰場上則是另一番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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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貴之門必出於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商君書·賞刑第十七》)

想獲得富貴,必須打仗;所以人們聽說要對外作戰,會高興地提前互相祝賀;秦人平時所唱的歌謠,也都跟戰爭有關。因此,樸實的秦人,到了戰場上就變成了虎狼之師。

出其父母懷衽之中,生未嘗見寇耳。聞戰,頓足徒,犯白刃,蹈爐炭,斷死於前者皆是也。(《韓非子·初見秦》)

秦人從離開襁褓到長大成人,即使這段期間從未見過任何敵人、一直在國內做個溫順樸實的老百姓,但一聽說要打仗,立即高興的直跺腳,個個在戰場上甩開膀子、迎着利刃、赴湯蹈火。

這就是秦軍可怕的祕訣所在,也是秦人持續戰鬥上百年而不知疲倦的根本原因。

刺激百姓,也約束官員,秦國官吏不好當

封建時代,官官相護、共同魚肉百姓,在各個朝代都難以避免。那麼,秦國是怎麼做的呢?

上面提到了:“壹”,一視同仁。此外,針對官員們,秦國還有特殊的政策。

其一,嚴格到苛刻的行政效率要求。

“以日治者亡,以夜治者強,以宿治者削。(《商君書·去強第四》)”當天處理完政務的國家可稱王,到了夜裏能完成的也能變強,但隔夜才能完成政務的國家,一定會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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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宿治,則邪官不及爲私利於民(《商君書·墾令第二》)”絕不允許把當天的政事拖延到第二天才辦,如此一來,心懷不軌的官員們就壓根沒機會剝削老百姓。

其二,上下一致的監督體系。

“吏雖衆,事同一體也。夫事同一體,不可(《商君書·禁使第二十四》)”。有些諸侯國治國的方式很簡單:多設置官員,寄希望於實現面面俱到的監管。

但官員再多,他們的利益也是一致的,而利益一致的人,只會互相包庇,而非互相監督。因此,秦國的督查辦法是,設立不留死角的連坐制,官員、百姓間互相監督。

任何人員,若對相關法律條文存在疑問,都有權要求主管法令的官員仔細闡述;相應釋法人員要將對應的內容明確寫在文書上,同時列出具體日期甚至時辰,正式向有關人員詳加解釋。如果百姓觸犯的法律項目,正好是官員沒有宣告、解釋過的,那麼相應的懲罰將落到主管法令的官員身上,即使死了也逃不掉:“即後有物故,以券書從事”,也就永無時限的追責制。

秦國對官員的嚴格管理,即使到了秦始皇統一六國後,仍能看到效果。公元前213年,秦朝廷把那些徇私枉法、私自放罪人出獄、將無辜百姓抓進大牢的官吏悉數流放,要麼北上修築長城,要麼到南越荒蠻之地去守邊:

謫治獄吏不直及覆獄故、失者,築長城及處南越地。

可見,在秦國/秦朝當公務人員,可並不是一件美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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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的嚴刑峻法,只能維持一時之效,不能作爲長久的治國之道。秦國在商鞅變法後的一百多年裏,能數代如一、持續推動國力的滾雪球般增長,能孜孜不倦、將一輩輩秦人捆綁在統一天下的大業上,靠的是制度提供的信用與公平,以及通過努力拼搏改變自身命運的機遇。畢竟,秦法雖嚴,但貴在一視同仁;農戰雖苦,但勝過無辜而亡。

畢竟在同時期的東方各國,那些底層百姓們,即使再努力奮鬥,也很難改變悲慘的命運。“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屈原的悲泣,難以改變楚國的民生;

“邯鄲之民,炊骨易子而食,可謂急矣,而君之後宮以百數,婢妾被綺縠,餘粱肉”,邯鄲之圍時,出力抗敵的趙國百姓,困頓到拿人骨當柴燒、換孩子當飯吃;而平原君後宮成百上千的姬妾、侍女們,卻仍舊養尊處優、綾羅綢緞、山珍海味吃到膩......

史書常抓住秦國的嚴苛法律說事,卻故意迴避新制度給普通人帶來的扭轉人生的機遇;士大夫們爲上古的貴族政治唱讚歌,卻幾乎只有屈原想到了在底層苦苦掙扎的老百姓。相比較之下,秦國的百姓,幸福感可高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