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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波的奧古斯丁歷史 希波的奧古斯丁對基督徒的貢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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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波的奧古斯丁一般指奧古斯丁,又叫做聖奧斯定、聖奧斯丁、聖奧古斯丁,生卒時間公元354年11月13日 - 公元430年8月28日,主要成就是天主教會四大聖師之一,天主教聖人。

一、關於惡的起源

奧古斯丁關於惡的起源首先受到了摩尼教的二元論影響,在摩尼教中用神話來解釋世界的墮落和善惡勢力的爭鬥,用代表善的光明之神和代表邪惡的黑暗之神的永恆鬥爭說明惡的普遍性和永恆性,摩尼教認爲人類的魂或靈是善的火花,因爲被邪惡偷走,所以人的魂或靈纔會陷落在物質中,“邪惡是創造物質的永恆惡勢力之作品,邪惡因着物質世界的存在以及附在物質上面的靈魂,而永垂不朽”。到後來,奧古斯丁自己又放棄了摩尼教的學說,他認爲,摩尼教的神話和世界觀是相互衝突的,摩尼教認爲物質是邪惡的,或是其本源,但摩尼教本身並沒有屬靈的,非物質的概念。再後來奧古斯丁又受到新柏拉圖主義的影響,“從新柏拉圖主義者存有與良善在本體上合一,以及惡是上訴二者的缺乏等觀念獲得靈感”。認爲惡是一種對“完善”的缺失,因此惡不能夠單獨存在,只有在擁有“完善”的物質中才能存在,惡是物質應有的“完善”的缺失。奧古斯丁認爲上帝在創造萬物時,不僅創造了萬物本身,也給萬物注入了“種子”,使其實現其功能的完整性,如果其應有的完整性缺失了,這就是一種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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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古斯丁

既然萬物是萬能的上帝創造的,爲什麼還會出現“完善”的缺乏呢?奧古斯丁認爲,“‘存在與‘非存在是一組相對的概念”。上帝創造的世界是一個關於存在的等級系統,“低級事物的存在是相對於高一級事物的非存在,高一級事物的存在是低一級事物存在的根據,”當高級事物放棄自己存在根據,趨向於低一級的事物,就是趨向非存在。而惡與之相對而言是,惡這種實在或事實的存在根源不在於比其高一級事物,而是在於自身的缺失,即是奧古斯丁說的“缺陷因”,“我們不應該尋找邪惡意志的動力因,而是它的缺陷因”。

在上帝所創造的正常的自然秩序中,高一級事物是低一級事物的目的和動力,如果秩序顛倒,高一級事物向低一級事物墮落,就是缺陷。而且在奧古斯丁看來,上帝創造的萬物分有了上帝的善,但上帝纔是唯一的至善,萬物的善不可能達到形而上的完美,會有敗壞的可能性。對於人而言,人有上帝賜予的自由,存在追求惡的可能性,錯誤的使用了自由意志,這也是惡的源頭。

與摩尼教不同的是,奧古斯丁認爲自由意志的誤用使意志變成了邪惡的意志,但意志根本不是一個“東西”,邪惡實際上是虛無。

二、惡的種類

奧古斯丁關於惡的學說中,將惡區分爲三類:

第一類是“物理的惡”:指的是事物的自然屬性造成的損失與傷害,自然災害,生來病死等原因造成的身心痛苦等,這一類惡的原因是缺乏完善性。因爲在上帝創造的世界中,上帝纔是唯一的最高級的至善,其他事物相對於上帝而言都是低一級的存在,因此不可能擁有完善性,但從整體的自然秩序上看,局部的惡在整體上也是一種善,因爲其也是自然秩序應有的一部分。從單一事物上看,它自身就是不完善的,其存在也是會消失的,那麼這些就是“缺失”,就是一種惡。在這種自然進程中的惡是相對的,局部的,表面的,是相對於完善而存在的,“自然界的善可以不借助惡的襯托而存在,但善卻不能不爲顯揚自然整體的善而存在。”

第二類是“認識的惡”,也就是指認識上的錯誤,把錯誤的當成是正確的,是真理與謬誤之間的認識秩序的顛倒,也是一種真理的“缺失”,也就是一種惡。認識上的惡的原因與物理的惡類似,認識上的惡源於人自身理智的不完善。如前文所述,在上帝創造的世界中,只有上帝纔是至善的存在,這也包括理智上的,也就是說,作爲低於上帝的存在的人,其理智本身就是不完善的。

第三類是“倫理的惡”,奧古斯丁認爲只有這種惡才能稱爲罪惡。他認爲從上帝創造的秩序來看,低一級的事物要追求高一級的事物,人的意志應當追求至善,追求完美,如果放棄意志應當追求的目標,就是對秩序的背離,也是一種秩序的缺失。

總的來說,雖然奧古斯丁把惡分爲了三類,但從根本上看,三類惡都是上帝創造的完善秩序的缺失,並且上帝有理由允許這類缺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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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古斯丁

三、惡與意志自由

奧古斯丁關於惡與意志自由的關係的學說經歷了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早期的惡與意志自由的關係學術與其後期的學說存在很大的不同,期間的發展與佩拉糾學派的爭論息息相關。

在早期的學說中,奧古斯丁認爲倫理的惡是人對自由意志的濫用,因爲“根據不完善事物服從完善事物的原則,上帝,靈魂和肉體的關係應該肉體服從靈魂,靈魂服從上帝”。但是自由意志會驅使靈魂做出自己的選擇,當肉體在意志自由的驅動下去追求低一級的善,追求身體的完善,沉迷肉體享受,這樣就違背了秩序,就成爲了倫理的惡。那麼既然自由意志會導致人會追求低一級的善,導致倫理的惡,爲什麼上帝會給予人意志自由呢?因爲自由意志本身確實是好的,只有源於自由意志的行動才能被看做是人的自由選擇,才能被評價爲善或惡,從而進行獎懲,如果沒有自由意志,人的選擇只能是上帝幫人做的決定。

在經歷與佩拉糾學派的爭論後,奧古斯丁對意志自由的看法在後期發生了變化。佩拉糾被後世稱爲“不情願的異端分子”,羅傑·奧爾森剛認爲他從來沒有真正否認基督教信仰的任何正統教義,而是一位在教會提倡強烈道德態度和行爲的人,他也同其他大多數東方基督徒一樣否認原罪。佩拉糾本人曾在自己的《論自然》一書中反對奧古斯丁的觀點,他認爲如果基督徒已經確信上帝會給予人類恩典來拯救人類,那麼人類就會更加不計後果的藉着自己的意志去犯罪,而這也是事實,佩拉糾本人就發現當時的羅馬基督徒大多過着不道德的生活,也不會關心教會是否純潔,所以他更加主張人類可以通過“天然稟賦”過上無罪的生活,而且人類也有責任這樣做,而奧古斯丁則認爲佩拉糾的學說是一種異端,比如佩拉糾否認原罪,他認爲人的自由意志決定了人的行爲,犯罪取決於人的選擇,人不會遺傳亞當的原罪,自身仍有行善的選擇,也就不需要耶穌的拯救。耶穌的工作只是爲了人類樹立了一個好榜樣,正如亞當樹立了一個壞榜樣。“他認爲我們出生在一個受到罪破壞的世界中,因爲父母和同儕所作的壞榜樣,我們都傾向於犯罪”。再比如,奧古斯丁指控佩拉糾否認神的恩典是救恩的根本,因爲人有自由意志,能通過自己的選擇不去犯罪。在這一點上,佩拉糾確實認爲只要人能正確的使用自有意志,就會有走向不犯罪的可能,律法和良心能促使基督徒做出正確的選擇,但在公元415年的狄歐斯波利的主教會議上,在主教的壓力下,佩拉糾也承認人能過上不犯罪的生活只有理論上的可能性。總的來說,佩拉糾認爲人不會遺傳亞當的原罪,在自由意志的力量下,人能有自己的選擇,有過上不犯罪生活的可能性,即使是墮落的人類也能通過自己的選擇去順服神聖的律法,選擇不犯罪的生活,而不是隻依靠上帝的恩典和救贖。同時佩拉糾也強調他的理論只是指出了一種人能在不依靠上帝的拯救就能走向無罪的可能性。針對佩拉糾的學說,奧古斯丁後來的關於惡與自由意志的學說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他的原罪教義被認爲是一種在人類和祖宗亞當之間的“種子認同”,所有人都因爲亞當的原罪而是有罪的,就如同亞當的原罪是一粒種子,人一出生就被植入了這粒種子,從而每個人與亞當都有了聯繫,受洗可以暫時斬斷與亞當之間的這種罪的聯繫,但是之後這種聯繫又會繼續,只有通過不斷的懺悔和神的恩典才能再次斬斷這種聯繫,最終人能過上不犯罪的生活,而在這個過程中,人依靠的不是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是神的恩典,“原罪將其後果傳遞給了全人類”,人在上帝之前是墮落的,定罪的。而佩拉糾所強調的“自由意志已經衰退了,不能抵抗慾望和罪惡”。“沒有上帝的恩典,人的意志不可能選擇正當的秩序和真正的幸福,即使戒律也不能強制意志選擇善”。所以說,一個人只能依靠神的恩典才能進入沒有罪的生活

同時,奧古斯丁還強調,他的學說並不是宣稱人的罪是必須的,他認爲原罪之前,亞當是有不犯罪的自由的,但是原罪之後,後世子孫的罪因爲原罪的繼承性就變成了一種既成事實,也就是說在原罪之後,人的罪是一種必然的結果,另外,奧古斯丁也沒有宣稱原罪之後人的自由意志就完全沒用了,從其對自由意志的定義來看,他把自由意志認爲是“那麼,簡單地說,對於任何行動而言,我都是自由到這個程度(或者說這個行動在我的能力之內),即我執行這個行動的願望和決定,強烈到足夠讓我去執行它”,羅傑·奧爾森把他的定義解釋爲“一個人只要做他想做的事,他的行動是自由的”,而不是認爲自由意志是做出另一個選擇,原罪讓人類只有犯罪的自由,而沒有向善的自由。在原罪之後,人類雖然還有自由意志,但是這個自由意志受到罪的制約,除非有神的恩典,不然人的自由意志不可能再趨向善。奧古斯丁之所以將自由意志定義爲一個人想要做什麼,他的行動是自由的,是因爲他認爲,上帝纔是決定一切的根本,包括人類的犯罪,人的自由意志可以爲人的犯罪負責,但如果把人的自由意志定義爲人自己的選擇,而超出了上帝的能力之外,那麼神就不是決定一切的,這就是最大的矛盾了,所以,奧古斯丁把自由意志做出了新的定義,目的就是保證上帝纔是決定一切的根本,人的自由意志可以爲人的犯罪負責,但是原罪之後的自由意志也就只有趨向惡的可能性,這樣就不會與上帝纔是決定一切的前提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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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古斯丁的皈依

四、惡與恩典

既然人如奧古斯丁所言,人從祖先亞當那裏繼承了原罪,而且因爲原罪的影響,即使人仍有自由意志,但是這時的自由意志只有犯罪的趨向,那麼人是不是就不能過上無罪的生活了。奧古斯丁認爲,唯有依靠神的恩典,人才能過上無罪的生活。首先,人因爲原罪已經完全敗壞,唯有依靠神的恩典,人才有信心,獲得在犯罪的趨向下遵守律法的力量,其次,上帝用他的兒子耶穌的死洗掉了人身上的原罪,在沒有了原罪的制約後,人的自由意志纔有一次擁有了趨向善的能力,人才有過上完全無罪生活的可能性,這也是奧古斯丁強調神的恩典的最大原因。他認爲基督教的誕生預示着人擺脫了原罪的影響,選擇做基督徒還是異教徒就是人恢復了選擇善惡的能力的表現。從奧古斯丁的學說來看,他強調恩典的作用,人能得拯救完全是因爲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自身能力,而神的恩典體現爲恢復人的自由意志,在之後,人的選擇完全是自己的行爲。對於基督徒而言,神的恩典更像是一種禮物,奧古斯丁似乎預定了上帝知道人的自由意志還有向善的可能性,從而在其學說中將上帝的恩典作爲一種禮物,去幫助人擺脫原罪的影響,使得人的罪惡感獲得了極大的緩解。這也表明了當時正取得統治地位的基督教內部的樂觀主義信念,唯有樂觀如此,纔會相信人並沒有付出相應的代價就白白獲得了上帝的恩典。

五、對奧古斯丁的惡的學說評價

奧古斯丁關於惡的學說是被後世稱爲奧古斯丁主義的重要構成,其主義最重要的就是宣稱神的至高無上,人的絕對軟弱和對恩典的絕對依賴。在他之前,雖然也有神學家相信神的至高無上和人類對恩典的依賴,但是奧古斯丁用“神恩獨做說”將其進行了結合,“神恩獨做說”認爲人類的行爲是完全被動的,神的行爲纔是決定一切的根本,包括對人類的救贖,神纔是唯一的主動,人類相對於神而言只是神施行恩典的工具而已。在奧古斯丁之前的基督教神學,都相信“神人合作說”,即是神和人相互合作,從而產生了一切,包括救贖。這表現爲,奧古斯丁之前的神學家不僅相信神是至高無上的全能,同時也相信人也有做出重大決定的能力,而在奧古斯丁的學說中,雖然沒有完全否定掉人的自由,但是不承認人的自由可以阻礙神的行爲,可以說在奧古斯丁看來,“神恩獨做說”更加強調了上帝的至高無上,而之前的“神人合作說”人與神還是具有相對而言的平等地位的。

正如研究奧古斯丁的司克脫所說,奧古斯丁最忘不了的就是神絕對與無條件的大能。奧古斯丁預定的神的絕對,包括神容許在自己的創造的世界中存在邪惡,那麼爲什麼被奧古斯丁稱爲良善源頭的神會容許邪惡的存在?在奧古斯丁看來,在上帝創造的世界中,一切都是有秩序的,違背了秩序,就是一種秩序的缺陷,就成爲了一種惡。那麼當上帝創造的亞當與夏娃墮落時,上帝是否知情呢?奧古斯丁曾說亞當與夏娃墮落的選擇並沒有原因,但是他自己又說上帝纔是一切萬物的原因,這就構成了矛盾,而他也說邪惡的存在的本身是良善的,但他又說上帝纔是一切良善的源頭,那麼是否可以認爲上帝也是邪惡的存在的源頭呢?如果上帝不是,那麼意味着上帝之外還存在一個超出上帝控制的事物,這就與上帝本身是萬能的預設相矛盾,如果上帝本身就是邪惡的源頭,那麼就與上帝是至善的相矛盾。奧古斯丁本沒有真正解決掉這些矛盾。就他本身的激進神恩獨做說在西方教會中從來都沒有被完全接納,東方教會也否認了這種看法。但是對西方基督教神學而言,奧古斯丁的學說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力,“幾乎所有的教宗的以及主要的新教改革者,都稱讚他是最偉大的教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