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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三尺”曾指代法律:因條文刻在三尺竹簡上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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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文化中,常常有“三尺”這個數量詞,含義卻各不相同。最有名的是“舉頭三尺有神明”,這個“三尺”好理解,就是指距離。而平民出身的天子劉邦總喜歡吹噓自己憑“三尺劍”得天下,這個“三尺”有講究。原來,周朝規定:佩劍分爲上制、中制和下制,其中最高級別的上制,佩劍長三尺,所以又用“三尺”來指定劍。當時劉邦不過區區亭長,有沒有資格佩三尺劍,就不得而知了。

古代“三尺”曾指代法律:因條文刻在三尺竹簡上

唐朝王勃在《滕王閣序》裏則提到“三尺微命,一介書生”,大家千萬別誤會這“三尺”是王勃的身高。這個三尺指的是系在腰間的紳帶。《禮記·玉藻》載:“紳長制,士三尺。”鄭玄解釋說,“紳,帶之垂者”,即下垂的那部分。官爵高低,就看腰帶垂下來的長度,越長的官爵越高,士這個級別的,垂下來的長度爲三尺。王勃自況爲“士”,所以自稱“三尺”。順便說“微命”,不是說命不值錢,而是指周朝的官爵等級,《禮記·王制》規定,官爵等級分爲九個層次,最高的是“九命”,例如伯爲九命,公、侯、伯手下的士,等級爲“一命”,最低等級的士沒有“命”。所以王勃說自己“微命”,就是說自己等級低微。

紙發明以前,法律條文刻在三尺竹簡上,故而“三尺”又指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