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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員爲何愛興辦大型工程:討好慈禧外撈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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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荒唐年代演繹出的一個荒唐離奇的故事。但“荒唐離奇”背後的政治脈絡卻並不離奇,彰顯出晚清朝廷的“政治生態”,彰顯出政治與工程之間的複雜關係。

圓明園是著名的皇家園林,自雍正帝以後,園居漸成宮廷風尚,尤其咸豐帝更是常年在此,幾乎以此爲宮。因爲住在集中西園林之萃、景色宜人的圓明園,要比住在宏偉壯觀、氣象森嚴,每日必須“正襟危坐”的紫禁城自在、舒服得多。無奈圓明園被英法侵略軍焚燬時,正值太平天國和捻軍等農民起義軍風起雲涌之際,清廷統治岌岌可危,當然顧不得重修這座廢園。但幾年之後,太平天國和捻軍剛被鎮壓下去,便漸起修園之聲,引起清廷內部的激烈爭論。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座花園的修與否,最終卻引發了晚清政壇的一場軒然大波。

事情,還須從頭說起。

晚清官員爲何愛興辦大型工程:討好慈禧外撈一把

1861秋,咸豐皇帝在熱河病死後,慈禧與恭親王奕訢聯手發動“辛酉政變”,推翻顧命制度,確立太后垂簾親王輔政體制。奕訢由於在政變中厥功至偉,被授爲議政王,在軍機處行走,權柄赫赫,炙手可熱。由於奕訢總攬朝中大權,不久便與權勢欲極強的慈禧產生矛盾,明爭暗鬥,終於勢同水火。1865年春,經過精心籌劃之後,慈禧突然下詔痛責奕訢,明令“恭親王著毋庸在軍機處議政,革去一切差使,不準干預公事”。此詔一出,卻引起不少王公大巨、地方大員的強烈反對。經過一番波折之後,尚未掌握全權的慈禧於是召見奕訢,當面訓誡後就發諭旨說:“本日恭親王謝恩召見,伏地痛哭,無以自容,當經面加訓誡,該王深自引咎,頗知愧悔,衷懷良用惻然……”所以決定奕訢“仍在軍機大臣上行走”,但免去其“議政王”。經此羞辱打擊,奕訢的權勢與威望受到重創。

奕訢當然不願就此罷休,一直尋機報復。1868年9月,深受慈禧寵信,一貫恣意妄爲、不可一世的大太監安德海知道奢華成性的慈禧一直想修復圓明園,於是指使御使德泰奏請修復圓明園,討好慈禧。由於修園需款甚巨,安德海同時又指使內務府庫守貴祥擬出籌款章程,“請於京外各地方,按戶、按畝、按村鱗次收捐”。此議一出,奕訢等人堅決反對,認爲“侈端將啓”,加餉派餉更會使“民怨沸騰”,“動搖邦本”,“喪心病狂,莫此爲甚”。在奕訢的堅持下,德泰、貴祥二人受到革職和發落黑龍江披甲爲奴的嚴厲處分。但安德海並未因此而稍有收斂,且於1869年秋違反祖制以爲太后置辦龍衣爲名出京南下,爲山東巡撫丁寶楨

執殺。慈禧聞訊大驚,不過礙於祖制,又有慈安太后、同治帝、奕訢及一些王公大臣的聯合施壓,只得接受既成事實,但卻氣急敗壞,大病一場。

慈禧病癒之後,內務府人員又以太后休養爲名,重提修園之議。內務府人員長期力主修園一是爲了討好慈禧太后,更是爲了從中得利。晚清政治腐敗,貪污成風,國家的大型工程項目,更成爲有關人員大撈一把的好機會,所以有關方面總是千方百計以各種名目爭取興辦各種項目,以中飽私囊。內務府人員這次吸取了前番德泰、貴祥的教訓,採取了長期遊說、引誘性喜遊樂的同治帝的辦法,終使同治帝在1873年秋以頤養太后爲名,發佈重修圓明園的上諭,並要“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員量力報效捐修”。但御使沈淮在上諭發出的第三天就上疏皇上,力請緩修。不想同治大怒,再次下諭修園。這兩道修園上諭頒發之後,內務府立即行動起來,趕忙僱傭民工,清理舊園,同時命令南方一些省份立即採辦大件木材三千件,限期報送北京。慈禧當然更是忙碌起來,多次召見有關人員,甚至審議一些具體方案,多次頒發有關諭令。對此,反對者依然不少,不過“帝師”李鴻藻苦諫同治毫無效果,御使遊百川上疏懇請緩修反被革職。同治帝還嚴告羣臣,再有奏請緩修者一定嚴懲。奕訢開始還聲言反對,後見如此陣勢,深知此次難以阻止,便三緘其口,反而首先“報效”工銀二萬兩,表示支持。

1874年3月7日,圓明園正式開工重修。不過,此時修園的時機的確非常不好。法國正加緊侵略越南,作爲北犯中國的跳板,直接威脅到中國的西南邊疆;日本開始發動侵略我國臺灣的戰爭;新疆又爆發阿古柏叛亂,左宗棠率軍西征日夜爲難以保障的龐大軍需發愁。自鴉片戰爭以來的幾十年間,中國的外患內亂不斷,清政府的財政危機日益加劇,連辦緊急軍政大事的財力都無法保證,此時卻還要大興土木重修圓明園,根本就撥不出款來。與重新修園所需經費相比,官員個人的“報效”只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正在內務府爲修園經費一直無着發愁之時,一個名叫李光昭的“候補知府”聲稱願爲修園報效三十萬元的木材應急。李光昭原爲販賣木材、茶葉的小商販,本有前科,後來“捐輸”得來一個知府銜,但並未得部照。所謂“捐輸”,就是用錢買官或官銜,可以直接交納銀兩,也可以爲地方公共事業捐銀,按清政府規定的“統一價格”,以捐銀的多少“購買”不同等級的官銜。鴉片戰爭以前,捐輸只是用於特例,如籌措戰事銀餉、賑災等等,並曾一度廢止。鴉片戰爭以後,清政府財政一直困難,捐輸竟變成常例,並日漸成爲清政府一個重要的財政來源。李光昭來京販賣木材時與幾位內務府大臣相識,知道這是一個發財的機會,便謊稱自己在許多省份都購有木材,可以報效。他與內務府有關人員互相勾結,經內務府出面奏請後,他便打着“奉旨採辦”名義南下辦理此事,而且膽大妄爲地私刻了“奉旨採運圓明園木值李銜”的關防。由於此事辦得極不順利,他只得到香港向一位法國商人購買,簽訂了購買三船價值五萬四千二百五十元木材,先付定洋十元貨到天津即付款的合同。李光昭回到北京後,卻向內務府謊報自己購買了價值三十萬元的木材“報效”。貨船到天津後,同治帝聞訊大喜,急令直隸總督、北洋大臣李鴻章免稅放行,迅速運京。不想李光昭根本無力付款,便稱木材尺寸與原議不合,拒絕提貨付款。法商當然不幹,由法國駐天津領事出面,照會天津海關和天津道李光昭私自廢約有意欺詐,要求清政府扣留李光昭,令其付款並賠償法商損失。李鴻章本就不贊成此時修園,急忙將此情況奏報同治帝。同治帝大怒,責令將李光昭先行革職後交李鴻章嚴厲查辦。李鴻章在查辦此案時才發現,李光昭不僅根本無力購買這些木材,而且欺騙朝廷多報了二十多萬元的貨價;更嚴重的是,他竟私自以“圓明園李監督代大清皇帝”的身份與外商立約,此案險成外商與“大清皇帝”之間的訴訟,幾乎要引發一場嚴重的外交糾紛。李鴻章查明,合同“原文翻譯內有圓明園李監督代大清皇帝”與外商立約字樣,“詰其何得如此狂悖”,但李光昭卻狡辯說中文內無此語,不過中文合同已經丟失。李鴻章又請專人查看洋文合同,證實李光昭“捏造奉旨採辦旗號”、擅自以“圓明園李監督代大清皇帝”簽約。根據有關律令,李鴻章判處李光昭斬監候,秋後處決。

晚清官員爲何愛興辦大型工程:討好慈禧外撈一把 第2張

強烈反對修園、但不敢公開反對的李鴻章,知道此案是阻止修園的難得機會,所以他在上朝廷的奏摺中,對李光昭詐騙細節的介紹不厭其詳,樁樁件件,不容懷疑,皇帝讀後能不龍顏大怒?他在歷數李光昭的罪狀時,同時就寫明律書所規定的相應刑罰,提醒皇上詐傳詔旨及詐稱內使近臣兩罪按律應斬監候。如此這般,李鴻章猶恐不足,在奏摺最後再將李光昭罪行概數一番:並無家資卻借“報效”之名行欺詐之實;本無存木卻稱是數十年前購留;定價實際只有五萬多卻虛報白銀至三十萬兩之多;捏造自己的奉旨採辦及圓明園監督甚至被洋商誤認爲是“李欽使”。“此等險詐之徒,只圖奸計得行,不顧國家體統,跡其欺罔朝廷煽惑商民種種罪惡,實爲衆所共憤。本非尋常例案所能比擬,若不從嚴懲辦,何以肅綱紀而正人心?”然而,他深知李光昭雖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一個,但此事實關宮廷內部權爭,非他這種“外臣”、“漢臣”所能置喙,所以最後一句筆鋒突然一轉,針對皇上要他“嚴辦”的諭旨說道:“惟定例並無如何加嚴明文,向來似此案件,應仍請旨定奪。”最終,還是要皇上定奪。

李光昭詐騙案的消息迅速傳開,輿情大譁,人們拍手稱快。因爲上上下下反對重修圓明園的人數雖多,但在慈禧太后與同治帝的威壓之下全都敢怒不敢言,李案爲他們提供了公開反對修園的良機。恭親王奕訢、醇親王奕環與其他一些王公大臣聯名上疏,痛陳修園之巨弊,懇請急停。他們擔心僅有上疏還不夠,又再三要求同治帝召見,面陳利害。經過再三懇求,終得覲見。8月27日,晉見皇帝時奕訢將折中所陳數條再一一詳細講解,同治帝不僅不爲所動反而對他們怒斥一番。軍機大臣、吏部尚書、大學士文祥見狀伏地痛哭,幾乎昏厥,爲人扶出。醇親王奕環則繼續泣諫,痛陳必須停止修園之理由。這些初步打動同治帝,同意考慮停止修園。但最後的決定權實際在慈禧手中,於是李鴻藻又上疏慈禧,詳論停止修園的種種理由;一些御史也上折參奏內務府大臣與李光昭狼狽爲奸、中飽私囊的種種違法事例。在這種情勢下,同治帝在9月9日又召見軍機大臣、御前大臣等再議是否修園之事,同治帝與奕訢、奕環之間竟然反覆辯駁。由於羣臣都主張停工,同治帝不得不決定發旨停修,事情到此似已結束。

然而就在當天軍機大臣擬就停修諭旨之時,內廷忽然發下一道同治帝硃諭,列舉恭親王種種罪狀,革去一切差使,降爲不入八分輔國公(清代宗室封爵共分和碩親王、世子、多羅郡王等共十四等,“不入八分輔國公”爲第十等,奕訢的爵位由第一等降爲第十等),交宗人府嚴議。9月10日又下一道硃諭,將對奕訢的處分改爲革去親王世襲罔替,降爲郡王,仍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其子革去貝勒郡王銜。同時,以“朋比謀爲不軌”的罪名將醇王、文祥、李鴻藻等十名力主停修的王公大臣盡行革職。但就在第二天,即9月11日,慈禧突然在弘德殿慰諭奕訢,表示“十年以來,無恭王何以有今日,皇帝少未更事,昨諭著即撤消”。同時懿旨賞還奕訢及其子爵秩。這一“奪”一“還”,其實都是慈禧在幕後操縱,意在再次向朝廷內外表明奕訢等王公大臣都可被她玩弄於股掌之中,她已大權在握,她的權威不容輕覷,更不容侵犯。

至此,歷時半年的“修園之爭”雖以“停修”而結束。但由此引發的政壇風波卻進一步加強了慈禧太后的權威,再次嚴重削弱了恭親王奕訢的權勢。因此,當同治帝在幾個月後(1875年1月12日)突然病死,在慈禧深違祖制、採取一系列陰謀手段強立載湉湉(光緒)爲帝以獨攬大權的過程中,曾經權傾一時的奕訢此時卻只能聽之任之,甚至隨聲附和,日漸成爲晚清政壇一個無足輕重的配角。

是否重修圓明園本來是個工程問題,但在封建專制的政治體制中,這種“工程問題”往往會演變成爲“政治問題”。一旦最高統治者決定要上某項工程,反對者就有“犯上”之嫌,因爲事關最高統治者的顏面和權威。而且,由於政爭不能透明、公開,所以各派政治力量經常藉機生事,以此大做文章。圍繞着“工程問題”的相互鬥爭往往會導致各種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長,使政治格局發生某種變化。在這種背景中,“工程”就成爲“政治”,所以對一些重大工程是否應當立項便很難作比較科學、客觀的評估,立項後的實施操作更充滿複雜鬥爭。這當然是“工程”的不幸,但利用“工程”達到政治目的,卻是這種政治體制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