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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的成書經過:新唐書是如何編纂而成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9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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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時期就曾有《唐書》(即《舊唐書》)編成,但宋仁宗認爲《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下詔重修 。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書》”。前後參預其事的有宋敏求、範鎮、歐陽修、宋祁、呂夏卿、梅堯臣,《新唐書》所依據的唐人文獻及唐史著作均審慎選擇,刪除當中的讖緯怪誕內容,裁減舊史本紀十分之七。

總的說來,〈列傳〉部分主要由宋祁負責編寫,〈志〉和〈表〉分別由範鎮、呂夏卿負責編寫。最後在歐陽修主持下完成。〈本紀〉10卷和〈贊〉、〈志〉、〈表〉的“序”以及《選舉志》、《儀衛志》等都出自歐陽修之手。因爲〈列傳〉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歐陽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編寫,出於謙遜,同時歐陽修認爲宋祁是前輩,所以他沒有對宋祁所寫的列傳部分從全書整體的角度作統一工作,因而《新唐書》存在着記事矛盾、風格體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書》署“歐陽修、宋祁撰”。其爲二十四史之一。

《新唐書》對〈志〉十分重視,新增《儀衛志》、《選舉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馬政,原有的《天文志》和《歷志》篇幅超過《舊唐書》三倍,新〈志〉載有文武百官的俸祿制度,爲舊〈志〉所無 。又有屯田、邊鎮、和糴等,皆舊〈志〉所無。《新唐書》也恢復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鎮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歷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學者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列傳次之,本紀最下” ,王鳴盛同時還指出《新唐書》史表的設置有一些不足,“竊謂史之無表者,固宜補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補者……禁軍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盡爲所撓,並廢立皆出其手,則左右神策中尉亦當表”。

《新唐書》的成書經過:新唐書是如何編纂而成

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誥、翰林學士等職。他歷時十餘年完成〈列傳〉,於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齊全部列傳的稿子。歐陽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學家,擅長古文,他因參加推行“慶曆新政”的活動,被貶爲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調到朝廷任翰林學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寫定〈本紀〉、〈志〉、〈表〉,已是於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清代王鳴盛以《宋史·宋祁傳》、《歐陽修傳》爲據,認爲宋祁修書“在仁宗天聖之晚年,歷明道、景祐、寶元、康定,至慶曆中告成,以書成進左丞云云”;“(歐陽)修之修《唐書》,乃在嘉祐之前至和年間事,距祁稿成時,相去已十餘年”,“書成,上距祁稿成約又二十餘年矣”。因此,“二公修書不同時明矣”。這一說法,迄今仍爲部分學者沿用,都未發現王鳴盛錯繆的關鍵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傳》將“詔求直言”的時間誤作“景佑中”,而這又是《宋祁傳》中唯一的一個年號。《宋祁傳》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書》在“詔求直言”前,故王鳴盛誤以爲宋祁修《唐書》自天聖至慶曆,前後差不多也是17個年頭。但《宋史·仁宗紀》景祐年間並無“詔求直言”一類的事,皇祐元年纔有“詔臺諫非朝廷得失”。《宋祁傳》中宋祁“直言對”後緊接“進溫成皇后爲貴妃”,與《仁宗紀三》的記載相符,時在“皇祐”,而非“景祐”。顯然,《宋祁傳》是將“皇祐”誤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時間提前了10多年。

王鳴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隨”,《宋祁傳》說得很清楚,是因爲“坐其子從張彥方遊”。傳中雖無明確紀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傳後的,前面《宋庠傳》明明白白地寫着:皇祐三年,“祁子與越國夫人曹氏客張彥方遊”。宋庠受牽連罷相在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這一年。此時尚“以稿自隨”,仍在修撰中,怎麼會在慶曆中告成?王嗚盛的失誤,一是不知“景祐”當爲“皇祐”,二是後來在《蛾術編》卷九考知“祁修書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獨秉筆,自此出知亳州,皆書局自隨以至於成,凡歷十六年也”,卻仍然堅持“宋歐修《新唐書》不同時”的結論。《宋史·宋祁傳》的這一年號錯誤,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對》有案語註明“仁宗本紀皇祐三年春三月詔求直言”,“本傳作景祐中誤”而外,迄今竟似無人知曉,請同仁們注意。就整個《新唐書》的纂修而言,應當說:新修唐史前後17個年頭,前10年宋祁主持編修,後7年歐、宋共同“刊修”。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審閱。仁宗看後,發現這部史書出於二人之手,體例與文采均不盡相同,於是令歐陽修刪改修飾爲一體。歐陽修此時卻拒不修改,他說:“宋公於我爲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已意?”最後僅校閱過一遍,一無所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