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經典文史 > 秦帝國的崛起是一個國家由弱變強的奇蹟!

秦帝國的崛起是一個國家由弱變強的奇蹟!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9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秦國崛起

關於“中國”的英譯名“China”的來源有幾種不同說法,其中最爲學者接受的說法是,它源出於“秦”的音譯。作爲有力的佐證,在一、二世紀的希臘、羅馬著作中,已經將當時的中國稱作“Thinai”或“Sinai”。

在秦以前,中華文明已經存在了數千年,爲什麼只有秦的名字會作爲中華文明的象徵,在當時各種文明彼此隔絕孤立的世界,遠播至歐亞大陸的另一端?

對於這一問題的答案,即使是粗通中國歷史的人也很容易聯想到,公元前 221 年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消滅關東最後一個諸侯國——齊國,結束數百年來諸侯割據混戰局面,建立起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大帝國。這是一個被稱作“天崩地坼”的大事件。自此,中國以一個長期整合的政治體的姿態,屹立於世界的東方。

而秦國的崛起是一個國家由弱變強的奇蹟

車馬壁畫,這是中國目前發現最早的壁畫。內容是秦王出行時的車馬儀仗之盛。

稱霸西戎。在曾經各自稱雄一方的戰國七雄中,秦國不僅沒有值得誇耀的悠久歷史,甚至長期處於被鄙視的境地。

相較周初(前11世紀)便封邦建國的齊國、燕國,以及韓、趙、魏三國的前身——晉國,秦的立國晚了整整三個多世紀。公元前9世紀末,秦族的首領非子因擅長養馬,被周孝王封爲附庸,封於今甘肅東南渭河上游一帶的“秦”(今甘肅張家川東)。

秦帝國的崛起是一個國家由弱變強的奇蹟!

公元前 771年,以荒淫昏聵著稱的西周最後一位君主——周幽王,被西北遊牧民族犬戎殺死在驪山腳下。秦襄公出兵護送繼立的周平王,從鎬京(今陝西西安西南灃水東岸)遷都洛邑(今河南洛陽),史稱東周。周平王感念襄公的忠心,封他爲諸侯,賜予今陝西岐山(位於陝西岐山境內)至灃水(位於西安西南)之間的土地。

當時,歐亞大陸游牧民族正大規模地從西北向東南遷移,在“多米諾骨牌”效應下,中國西北部的遊牧民族——戎狄已深入至今渭河至洛河一帶。秦處於西戎包圍之中,艱難地尋求着生存和發展。然而,也正是這樣的生存環境,造就了秦人崇武尚勇的個性。

春秋石磬,陝西鳳翔秦公墓出土。按照規制,只有天子舉行的儀典上能用玉磬,諸侯只能用石磬。

秦獨特的發展歷史,使得一向以高度開化文明自居的中原各國,長期以來一直不把秦國視爲同類,而看成蠻夷之國。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楊振紅

秦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禮儀制度、風俗習慣等等,都比中原地區要落後兩三百年。據史籍記載,公元前 753 年,秦文公時纔開始設立史官,記載自己的國史。公元前 408 年,秦簡公“初租禾”,開始按畝徵收田租,比魯國“初稅畝”晚一百八十六年。公元前 378年,秦獻公正式建立市場。三年後,建立戶籍制度。

秦帝國的崛起是一個國家由弱變強的奇蹟! 第2張

然而,正是這個地處邊陲、被視爲野蠻、落後的蕞爾小國,五百年後卻打敗了經濟高度繁榮、文化異常發達的六個關東大國。

慨嘆於這樣的結局,人們不禁要問: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歷史如何在五百年中發生這樣的驚天大逆轉?

秦的發展首先應歸功於秦穆公。

穆公名任好,公元前 659 年即位,以知人善任著稱。最具傳奇色彩的是,他用五張黑色的公羊皮,從楚國人手中贖回了七十多歲的賢臣百里奚。在百里奚、蹇叔等賢臣的輔佐下,秦國在對其東部強大的鄰國——晉國的外交與軍事上,取得一系列勝利,奪取河西之地(指今山西、陝西兩省間黃河彎道南段以西),第

一次將疆域東擴至黃河以西。他還成功地將西戎的使臣由余招致麾下。在由余的謀劃下,大敗西戎,史稱“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

論秦穆公霸

商鞅入秦。然而,真正讓秦國走上富強之路的是三百年後的商鞅變法。

三百年的歲月中,中國正經歷着一場劇烈的社會大變革,開始從早期宗法分封制國家向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轉型。

公元前453年,晉國的韓、趙、魏三卿共滅知氏,三分其地,史稱“三家分晉”。這是一個影響深遠的大事件,一些歷史學家甚至將這一年作爲劃分春秋與戰國時代的分水嶺。

對於秦國來說,這一事件還有着特別的意義。佇立在秦國東邊的龐大的晉國,一直是阻礙秦東進的巨大障礙。現在晉一分爲三,彼此間相互爭鬥消耗,無形中使秦東進的阻力大大削弱。可以說秦是“三家分晉”事件的潛在贏家。

戰國時期,各國爲了順應時代潮流的發展,紛紛舉行自上而下的變法運動。魏文侯任用大臣李悝,最先實行變法,頒佈“盡地力之教”,發展農業生產,並在各國法的基礎上,制定了中國第一部成文法法典——《法經》。魏國迅速躍升爲最強大的諸侯國。公元前 408 年,魏國從秦國手中奪回河西之地,這對秦人來說是莫大的恥辱。

秦帝國的崛起是一個國家由弱變強的奇蹟! 第3張

不僅如此,秦國內部面臨着更大的危機。自公元前443年秦躁公即位後,秦國經歷了懷公、靈公、簡公、惠公、出子等幾代亂政。秦公族爲了爭奪君位,互相攻殺,致使政局混亂,國力衰弱,不斷受到周邊國家和西戎的侵奪。公元前385年,秦獻公殺死昏君出子,登上君位,秦政局才穩定下來。

然而,獻公在位時並未能實現自己的理想。

公元前362年,秦獻公去世,二十一歲的孝公即位。據史載,當時的秦國,“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這位志向遠大的年輕君主,立誓要實現父親獻公“復穆公之故地”的理想,奪回河西之地,改變“諸侯卑秦”的局面。然而要實現這個目標,秦孝公迫切需要一位具有遠見卓識並富有執行力的能臣。於是,即位伊始,他就頒佈了一道求賢令:“賓客羣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一位身在魏國的青年,聞聽此令,怦然心動。他就是商鞅。

商鞅原名公孫鞅,出身衛國公族。按照周的慣例,諸侯之子,以公子爲氏。諸侯之孫,以公孫爲氏。公孫鞅因出身衛王室,故也被人稱作衛鞅。後來因他在秦推行變法成功,孝公將商邑(今陝西商州)封給他,才稱爲商鞅或商君。

商鞅自幼喜好法家刑名之學。他來到最早實行變法的魏國,學習《法經》,希望能在這裏施展自己的抱負。但事與願違,他並沒有得到魏王的青睞。因此,當商鞅聽到秦孝公的求賢令後,便毅然攜帶《法經》,來到秦國。

據史載,商鞅見到孝公後,先說以“帝道”“王道”。所謂“帝道”“王道”,即實行仁政,以德化民。在弱肉強食的戰國時代,“帝道”“王道”只能是烏托邦式的理想。孝公十分務實,他希望在位時就能夠“顯名天下”,自然對這套疏闊遼遠、不切實際的理論不感興趣。商鞅最後說以“強國之術”,孝公聽得入神,膝蓋前移,離開了坐席,“語數日不厭”。商鞅所說的“強國之術”就是變法,即通過改革法令制度,迅速走上強國之路。

雖然這段記載可能有後人增飾的成分,但可以想見,商鞅面見孝公後,必然向孝公描繪了一幅令人振奮的變法藍圖,孝公爲此深深折服。正是這種世間難得的君臣之間的相知和默契,成就了這項奠定秦統一大業的改革。

任何改革都會受到傳統觀念和保守勢力的質疑與阻撓。商鞅變法亦不例外。以甘龍、杜摯爲代表的秦國舊貴族激烈反對變法。他們說“聖人不易民而教,知(智)者不變法而治”,“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駁斥道:“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

秦帝國的崛起是一個國家由弱變強的奇蹟! 第4張

商鞅的話堅定了孝公變法的決心。

商鞅制定好變法之策後,並沒有立即公佈。爲了向百姓表明變法的決心和信用,他讓官吏在集市南門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宣佈誰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賜十金。對於這樣的好事,百姓實在難以置信。商鞅於是將賞金加到五十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一個人走過去,將木頭搬到北門,商鞅當即兌現承諾。

像一根槓桿一樣,商鞅借立木爲信撬動起龐大的法律獎懲機制,讓百姓開始相信其法令的力量。至此,商鞅正式向全國宣佈推行變法,一場波瀾壯闊的改革大戲就此拉開帷幕。

變法圖強。商鞅變法分兩個階段展開,歷時十餘年。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法律、社會、風俗等方方面面。

可以將商鞅變法的內容歸納爲四個方面:第一,獎勵耕戰;第二,建立法制;第三,打破宗法貴族制度,建立新型官僚制國家;第四,移風易俗,改變秦的戎狄之風。變法的基軸是爵制改革。商鞅在舊爵制基礎上,創建了一套新爵制——二十等爵制,並圍繞這一新爵制進行其他改革的設計和實施。

爵是古代的一種飲酒器,形狀像雀。古代祭祀宗廟時,要向祖先獻上美酒。做工精巧的爵爲貴族專用之物。《禮記•禮器》說:“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爵也因此成爲身份的象徵,用以排列貴族、士人地位的高下。爵位世襲,與庶民無緣。

商鞅將秦國原有的爵制加以改造,整齊爲二十等級,包括公士、上造、簪

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侯。重新制定爵位獲取、升降、繼承等原則。其基本精神是:“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以軍功作爲賞爵的唯一根據。在戰場上英勇殺敵者,不管其出身是貴族、士人還是農民,都可根據斬首的數量賜予爵位。戰敗者,則要削奪爵級。同時制定爵位降級繼承原則,男子傅籍爲成丁時,不能無條件繼承父親的爵位,只能降若干等級,他們若想得到和父親相同的爵位,必須憑藉軍功。

商鞅的爵制改革達到了幾重效果:第一,激勵戰士,提升士氣,迅速建立一支強大的軍隊,在兼併戰爭中佔據優勢。第二,打擊舊的宗法貴族勢力。第三,從制度上爲庶民打開通往爵位的大門,爲建立官僚制新型國家鋪平道路。

中國自古以農立國,發達的農業和充足的糧食儲備是強國的首要條件。商鞅充分認識到這一點,推行了一系列重農抑商政策。對努力從事農業和紡織生產的人,實行免除賦稅徭役的優待。對那些因懶惰而欠債不還者,將其沒入官府爲奴婢。對從事工商業者則採取各種限制和懲罰措施,如不準做官,加倍徵收賦

稅,罰做苦役,等等。與此同時,商鞅啓動了影響深遠的土地制度改革。

商鞅變法以前,秦國和其他國家一樣實行貴族土地等級佔有制,采邑主將土地按戶分配給農民耕種,定期輪換。農民對土地沒有任何權利,這極大地影響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商鞅以二十等爵製爲基礎,推行“名田制”。“名”意爲把土地登記在自己的名下,以示佔有。新法規定,庶民以上者均可根據身份佔有數量

不等的土地,土地可以繼承,從而將土地佔有權擴展至普通的農民。允許通過開荒、轉讓、買賣等方式自行獲得限額內的土地,以解決授田不足的問題。

1983 年在湖北江陵縣(今荊州市)張家山發現的 247 號漢墓中,出土了西漢初年呂后時期的法令文書簡——《二年律令》,其中有完整的“名田宅”律文。雖然它是漢初的法律,但可以確定,其基本精神承自商鞅變法。

秦帝國的崛起是一個國家由弱變強的奇蹟! 第5張

律文規定,沒有爵位的公卒、士伍、庶人,可佔有 1 頃田(100 畝)、1 宅(約合 1714 平方米)。二十等爵第一級爵公士,可佔有 1.5頃田、1.5 宅。爵位越高,佔有田宅的數量越多。至第十九級關內侯,可佔 95 頃田、95 宅,是普通庶人的九十五倍。

商鞅的土地制度改革,極大地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西漢武帝時大儒董仲舒曾評價商鞅變法說:“至秦則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仟伯,貧者亡立錐之地。”雖然董仲舒是站在崇古的立場上,對商鞅變法持全面否定態度,但是,他把商鞅的土地制度改革視爲導致中國古代社會發生重大轉型的決定性因素,卻切中要害。商鞅將土地佔有權擴展至庶民,造就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批數量龐大的獨立的自耕農。

此後,商鞅爲了增加稅收,強制推行小家庭制。規定一家除一子承嗣外,其餘兒子結婚後必須分家,單獨立戶,否則加倍徵收戶賦。自此,“五口之家”的小家庭成爲中國家庭的基本模式。

商鞅以李悝的《法經》爲藍本,結合二十等爵制,制定了一套嚴密的等級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