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經典文史 > 解密:烏孫實行什麼婚姻制度導致解憂公主再嫁?

解密:烏孫實行什麼婚姻制度導致解憂公主再嫁?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86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烏孫跟匈奴一樣,實行收繼婚,是原始部落羣婚制的遺存。羣婚制沒有配偶的觀念,婦女屬於整個部落的男子。寡婦由繼承者(繼子)或夫家親屬收繼。主要原因有三:

1、烏孫各部落散落在遼闊的草原上,相隔甚遠,西域諸國之間又常有徵戰,因此烏孫人對外非常封閉,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則非常緊密。

2、不同部落的男女甚少有機會接觸,令喪偶的婦女改嫁困難,大多被夫家的部落成員收繼。

3、在烏孫,生產以家族爲單位,收繼婚的實行保持家族完整和穩定。倘若繼承者的生母年紀老邁,她常會由繼承者負責贍養;年輕的就會在夫家家族內改嫁。

解密:烏孫實行什麼婚姻制度導致解憂公主再嫁?

蒙古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赫哲族、藏族、滿族等中國北方和中亞的遊牧民族中,收繼婚是常見習俗。哈薩克人公開說馬死後皮歸主人,兄死後妻子歸弟。還有十世紀的烏古斯人,即是土庫曼人,烏孫人也有此習慣。朝鮮人的前身扶余人與高句麗族也有妻其寡嫂的習慣(曾經是高句麗早期最好的婚姻型態)。

西漢劉邦與匈奴冒頓單于安排王室和親並互稱兄弟。劉邦死後冒頓寫信給呂后求婚。呂后大怒,想殺使臣併發兵征討。大臣季布借白登之圍的例子指出攻打匈奴的風險後,她改寫信婉拒,冒頓於是以兩國習俗不同給自己下臺階。後來漢朝嫁烏孫的細君公主、解憂公主和嫁匈奴的王昭君,在原任丈夫死後都按照習俗改嫁了繼位的前王之子(細君公主再嫁的是其孫)。

這一現象在五胡十六國時期較爲突出,如北齊等鮮卑人建立的政權中,皇帝寵幸先帝妃子的也有出現,這爲當時的南方漢族政權所詬病,但實際上這是當時少數民族政權的習俗。

同輩或不同輩的收繼婚是蒙古族的傳統,在元朝被保留。蒙古人內部的收繼婚多爲合法,但受漢族影響有所鬆動,例如女方有守節不嫁的選擇,排除了男方有妻、年齡相差懸殊等情況。漢人出於傳統習俗則強烈反對收繼婚,政府因此也有限制。例如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下敕:“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

滿族傳統上有娶兄弟寡妻、親母以外的亡父遺孀等習俗。例如孝莊皇太后改嫁多爾袞的野史說法雖無證據,在當時的習俗下是可行的。然而清朝建立以後,在漢文化的影響下,也開始禁止轉房婚。

高句麗族有"兄死妻嫂"(如山上王續娶兄長故國川王之妻),寡婦改嫁,均屬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