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未解之謎 > 紀曉嵐筆下兩件奇案,究竟有多奇?

紀曉嵐筆下兩件奇案,究竟有多奇?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0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紀曉嵐筆下兩件奇案,究竟有多奇?下面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的文章介紹。

這番話出自清代乾隆年間的大學士紀昀,也就是我們熟知的紀曉嵐之口。爲何要說出這番話,是有他的道理的。

他說自己從烏魯木齊從軍回來之後,暫時住在門人吳冠賢的官署之中。吳冠賢時任安定縣令,爲官十分清廉。

某日,吳冠賢出巡之時,被一個少年,一個少女攔轎喊冤,那少年說:“她乃是我的童養媳,父母死了,這個賤婢要拋棄我而改嫁他人。”

少女則哭着說:“我並非他的童養媳,而是他親妹妹,父母死後,他喪盡天良,竟然要佔我爲妻。”

紀曉嵐筆下兩件奇案,究竟有多奇?

二人帶有外省口音,因此吳冠賢認定兩人不是本地人士,於是問二人來自哪裏,姓什麼叫什麼?

兩人搖頭,說自幼隨着父母四處討飯,早已經忘記老家究竟在何處。另外兩人也不知道自己姓什麼,爹孃管少年叫大貴兒,管少女叫小妹兒。

吳冠賢命人將兩人帶到官署,他則找來當地的乞丐問話。清代之時,乞丐不允許單獨行乞,每到一處必須“拜山”,“團頭”(乞丐的頭目)答應可以在此地行乞才行,若私自行乞則會被加害,輕則被打成殘疾,重則會被那些本地乞丐殺死。乞丐告知吳冠賢,那對男女的確隨父母來到本地,但沒多久他們的父母就死了,大夥兒也不知道他們一家人的底細,只聽到二人以兄妹相稱。

吳冠賢很是爲難,因爲小戶人家的童養媳,和丈夫照例也是以兄妹相稱,無法區別。他跟師爺商議此事,師爺也很爲難,告知“這事情好像捕風捉影,全無實證,他們年紀尚小,依照大清律例又不得逼供,判合判離,都難保不誤,誤破婚姻是小,若真是親兄妹,將其判定爲夫妻,則是在亂人倫,其過失是很大的。依我看,不如判離!”

吳冠賢斟酌良久,也只能遵循了師爺的話,判二人爲兄妹,小妹兒嫁人也好,自賣也罷,大貴兒不得干預。

事後,吳冠賢將這件事情告訴了老師紀曉嵐,問自己這樣判是對是錯?

紀曉嵐對他講述了在同仁姚安公身上發生的一件事。他說窯安公在刑部做官時,織造海保剛被抄家,三個兵卒負責看守海保的宅院,宅院很大足有上百間房,當時正值寒冬,三個兵卒因爲捱不住寒冷而鎖好了外面的大門,一起在裏面的臥室烤火取暖,期間喝了酒。酒醉之後,不慎弄滅了蠟燭,三人在黑暗中互相碰撞,而後扭打起來。

打到半夜,三人累得倒在地上。到了天亮,才發現其中一個名叫大老冒兵卒已經氣絕身亡。另外兩個兵卒一個叫戴符,一個叫七十五,傷得也很重,幸而未死。

審訊他二人時,二人都說一起打死了人,判給大老冒抵命也毫無怨言。二人還說,毆鬥之時屋裏太黑,什麼也看不見,有人打自己就與其對打,也不知道打得究竟是誰,更不知道把人打得多重,不但他二人無法知道,就算大老冒活過來,問他當晚誰打得他,他打的誰,大老冒也肯定不知道。

這事情令姚安公很是爲難,死一人只需一人抵命即可,不必用兩條命相抵,隨便指認其中一個抵命,爲免太過於唐突。非要追查其中一個,勢必要動用大刑,酷刑之下得到的口供不見得屬實,往往是屈打成招。因此他也不知道判哪一個好,只能將兩人全部關押起來,慢慢審問。

一月之後,戴符因傷病死,這才借他之死結案,判戴符爲打死大老冒者,而七十五則判無罪釋放。

紀曉嵐認爲姚安公判得很好,他對吳冠賢說:“姚安公若追究挑起者的責任,也可以結案。但從他們的供詞來看,實在不知道挑起者是誰,用嚴刑來逼供,還不如隨便指認一個,但這樣做只怕誤殺了無辜者。因而他也不知道該怎麼做纔好,當刑官豈是容易做的?你判得很好,那少女離開之後,或可嫁給有錢人家,過上好日子。而那少年年輕力壯,也可再娶,這不算拆散一對鴛鴦。很多看似情理之中的事情,往往越是難以斷定的。古往今來,皆有‘難斷之獄’,你只管用自己認爲公平的觀點來斷案就是了,這並不會違揹你的良心。”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