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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巔峯到滅亡只有兩年時間 李自成爲什麼會全面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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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李自成,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快來看看吧!

李自成和他的大順國就像是一顆絢麗多彩、燃燒自己的流星,底層農民出身,擁有幾十萬大軍,推翻明朝,攻佔北京城,建立大順國,僅30來歲就走到了權力的終點——九五之位,當世人都認爲大順朝即將取代明朝的時候,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衰落,乃至於敗亡,不到兩年時間就從巔峯走向滅亡,真是驗證了一句古話: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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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解釋這一突然急轉而下的逆轉局勢,後世的學者們提出了種種原因,諸如流賊主義;腐化變質;驕傲輕敵;戰略錯誤以及八旗軍彪悍,農民軍並非敵手等等。

但只要研究一深入,人們就會發現這些原因有的(如腐化變質、流寇主義等),未必是事實,有的(如八旗彪悍)雖然是事實,卻未見得能起決定性的作用。

有一位學者撰文,認爲導致甲申之敗的基本原因,是由於大順政權實行了一系列農民政策,沉重打擊了一度轉向這個政權的北方地主階層,把他們驅趕到了清朝立場,因而造成力量對此的逆轉。

因此,筆者認爲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地主階層的政治動向。

(一)地主階層的兩個等級:權貴與平民

中國地主階層自始以來,就分爲兩個明顯有別的階層集團,即士紳權貴地主階層與平民地主階層。

隨着封建社會的發展,等級關係日趨模糊而階級關係日趨明朗,明清時代士紳權貴地主與平民地主的矛盾已沒有前代那樣引人注目,而農民與整個地主階層的矛盾則空前尖銳,但畢竟明清(尤其是明代)還不是階級對立簡單化的資本主義社會,因此這種衝突仍然存在,並且對農民與整個地主階層間的鬥爭產生很大影響。

明代的士紳權貴地主階層包括貴族(宗室勳戚等)與士紳(即所謂官紳地主,包括現任、在籍官僚與他們的後備軍——有“功名”的地主階層知識分子)。

明代宗室勳戚是位尊而無權的食稅者,他們是最腐朽的一個階層集團,但在政治上作用不大。

明代權貴地主的主流是士紳階層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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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爲了強化中央集權的需要,大力扶植科舉出身的官僚隊伍,擴充學校,進士而外,對一舉人、監生、貢生乃至一般生員都行優待,而且逐漸加碼。

據《皇明世法錄》:當時最普通的功名——生員,除本身優免糧差外,還可蔭免二丁、糧二石。

而到明後期,實際優免的程度往往大大超過規定,“雖田連阡陌,只要一青鈴寄籍期間,即終身無半鑲入縣官者。至甲科孝廉之屬,其飽更不可勝計,以故數郡之內,聞風蟾至,大僚以及諸生,紛紛冒寄”(陸世儀《復社紀略》)。這樣,就使這一免稅的特權階層大大膨脹起來。

唐代進士每科不過十幾人。到了明代,進士每科多達三百,最多達四百人,舉人每科每省在十幾人至上百人,全國達千人以上,加上百倍於此數量的監、貢、生員及其蔭庇戶,這個階層以驚人的速度在擴大着。

在明後期賦稅加派各種科斂愈來愈重的同時,免稅特權階層的膨脹必然一導致納稅者狀況急劇惡化,以致投獻之風盛行,大量自耕農乃至平民地主的土地向“產無賦、身無徭、田無糧”的“士紳之家”集中。

“每見青鈴之中,朝不謀夕者有之,一叨鄉薦,便無窮舉人,及登甲科,則鐘鳴鼎食,肥馬輕裘,膏腆遍野,大廈凌空。”

投獻之風造成人身依附關係的強化與世僕制度盛行,“士紳多收投靠而世隸之”,甚至出現一鎮一鄉沒有一個納租納稅的自耕農的情況出現。

士紳地主階層不但經濟力量龐大,而且壟斷了政治權力,明代科舉入仕發跡之快,爲歷代僅見。

唐代中進士科者往往要從縣令入仕,而明代後期舉人授至知府、主事者並不罕見,進士且有不到三年就成爲首輔的人。

由於上述特點,士紳地主階層的政治動向,就會引起整個國家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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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明代地主經濟發展得最深刻而且最難被人洞察的表現,恰恰是權貴士紳以外的平民地主經濟的發展。

這是由地主佔有土地最低限量的下降決定的。

在明代商品經濟的刺激下,沒有貴族身份與功名特權的平民地主比前代有了空前的發展。

據張居正考察,南方一戶豪民“田至七萬頃”,福建的一個平民地主有田租一萬二千石,這些數字足以使一般士紳權貴乃至宗室藩王爲之目瞪口呆。

然而平民地主中爲數衆多的還是中小地主,“富家數畝以對,百計什六七,千計什三四,萬計者千百中一二耳。”

平民地主力量在明末究竟有多大,很難用確切的數字表示,現在唯有的參照物就是清初康熙年間的《本色統徵倉米比薄》爲依據,算出該地區地主階級總戶數已經增加到比自耕農還要多三倍以上。其中主要是平民地主(有優免特權的士紳是沒有什麼統徵倉米可比的)。

清初當戰亂之後,土地分配不均的程度應該多少緩和,以此推及明末,平民地主的人數超過自耕農(當然更超過權貴地主)的一般趨勢就是事實。

這就是說,平民地主是當時社會上人數僅次於農民階層的第二個大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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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地域上說,由於明代江南士紳相對地要比北方多,同時從明初起在江南厲行打擊“豪民”的結果,使江南地區幾乎除了士紳之田以外就是“官田”,因此北方地主階層中平民地主力量的比重,也顯著大於南方。

明代平民地主與權貴地主之間的界限不如前代士族、庶族之分那樣嚴格,然而比起清代盛行捐納制度,富戶隨時可以用錢購買功名、官銜的情況來看,“紳民兩歧”的界限卻要清楚得多。

富民與士紳階層勾結與廣大貧苦農民爲敵,這是明代通常的情況。

然而富民作爲“庶民”等級中的成員,在尖銳的官民矛盾中又有與官紳地主對立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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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政治環境、法律制度是歧視平民地主的,“律稱庶人之家,不許存養奴婢,不可下同黎蔗,存養家人,勢所不免。”

士紳“家人”仗勢欺壓平民地主的情況很普遍,著名的《張漢儒疏稿》就是突出的例子,所謂的“家人”如此,士紳本人更不必言。

但最令平民地主無法忍受的則是明末沉重的賦稅與負擔不均。

由於“免差之地愈多則應差之地愈少,地愈少則出錢愈增”,明後期的納稅者的負擔隨着士紳勢力的擴張本來就有增長的趨勢。

到了明末,三響加派以及隨之而來的種種額外橫徵越來越多,加上攤逃賠累,不但造成廣大貧苦農民與自耕農的深重災難,也使納稅的平民地主陷入了空前的困境。

當然,明末重賦的負擔不均不僅存在士紳、平民之間,也嚴重存在於“庶民”中各階級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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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地主總是力圖倚仗財勢,勾結官府,把賦稅分給給貧苦農民。“富豪者種無糧之地,貧弱者輸無地之糧。”

但由於一條鞭法下賦稅徵收基本上以田地爲依據,明末無數的加派、橫徵、召買等也都是計畝加徵,在平民地主佔有絕大部分的納稅田地的情況下,他們中的許多人儘管可以“種無糧之地”,但作爲整個階層來說這樣做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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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北方平民地主還面臨一些比南方平民地主更爲不利的因素:首先陝西河南兩省明末都曾經派遣王爺建藩,這除了直接兼併了部分自耕農乃至平民地主的土地外,還由於原來藩莊已過多,無地可撥,新建各藩的莊租只好通過加徵該地正供田賦的辦法來解決。這樣,這些地區的田賦就又高了許多。

其次,崇禎末年在三響之外,北方的北直隸、河南、山東等省又搞了主要勒索平民地主的“召買”。

“勻辱亨守棗甲於冬俘,又勒運至天津交納,一切車輛驢騾及衙役使用勒索之費,貝言累困苦,未易縷指。聞賊中鼓惑愚民,皆指加派,而加派之害,莫甚召買。”

再次,明末的加派是計畝加徵,不分肥瘦的,這樣,畝產較低的北方,尤其是貧瘠的陝西陝西諸省負擔相對而言就大大加重了。

最後,南方相當多的平民地主本末兼營,在重賦之下尚有“以末致富”一條退路,北方工商不發達,平民地主多系單一經營,迴旋餘地很小。

在這種情況下,平民地主自然會十倍殘酷地剝削佃農以轉嫁自己的損失,從而加劇了階級矛盾。

但地租率畢竟受生產力水平限制,不能無限提高,而當時北方有些地區的賦稅率不但逼近、超過了地租率,甚至超過了田地的總產值。如河南一些地區“計畝所出,豐攘滿篝,不足一石,賣銀三錢,而官租則重五錢矣。除牛飯買糞鐮刀諸費,皁隸里正,大略一畝又不下一兩矣。”

陝西一些地區的農民骨竭髓幹,逃亡殆盡之後,明朝也不得不轉而加緊勒索“富民”、“催課先免大戶”,導致“殷實者不勝誅求之苛”,以致“富家有田旋復棄,減直吞聲淚背垂”,甚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地之價賤者畝不過一二錢,其無價送人,而不受者大半。”

終於弄得“富者皆貧,貧者皆賊”,“所不俱死者,止一二士紳素稱有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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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在明末北方的地區,不但農民階層與地主階層的矛盾已經極度尖銳,而且地主階層中平民地主與士紳權貴地主的矛盾也日益加深。

當時河南一個地主階層士子曾上書:“或又曰:弗以累貧不能自存者,素封是誅。不識素封者初無神輸鬼運之大山,搖賦繁急,家無一年之餘,計地輸餉而外,乘城者非束芻也,加至數十人;捐助者非點金也,多至數十百兩。動曰某某富,誅求無藝,有是理哉!誠由斯道,勢不驅富悉貧,貧悉盜不己。登丘夜呼,竟成齊截,驪山狐鳴,卒夭秦祚,獸窮斯攫,人窮斯亂,此往事之明驗也。”

這份措詞激烈的上書反映了“素封”也就是平民地主對明朝士紳權貴統治者的極端不滿。

明朝中一些比較開明的人士看到了這一點,崇禎九年在議征剿響的時候,盧象升就提出要“大小文武鄉官”,“各省直舉監生員及武舉、武生、吏員、承舍以至各衙門捕快皁隸,幾有衣冠職役者”,即幾乎整個士紳階層集團,都掏掏腰包,而豁免包括平民地主在內的“鄉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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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權貴地主主宰一切的當時,他的這一計劃顯然是無法實行的。

這樣,地主階層的政治分裂就不可避免,而這種“上層危機”則爲農民戰爭的擴大創造了條件。

(二)平民地主落草爲寇

北方平民地主階層以一種獨特的方式顯示了自己的強大力量,這就是北方各省尤其是河南山東兩省的土寨。早在崇禎初年,與“流賊”的興起的同時,在山西陝西各地出現了許多“據險肆掠”的“土賊”,最初的大多數“土賊”與“流賊”在性質上沒有什麼不同,即所謂“幾民爲土賊,逃兵爲流賊”,但也有一些“土賊”與平民地主有關,比如環縣鐵角城“何家老寨”的寨主可天飛何崇謂,就是一個擁宗黨結寨“耕牧”自守的地方土豪。

然而當時的局勢是不容這些土寨土豪存在的,在明軍的攻擊下,它們或者被消滅,或者放棄地盤而成爲流賊。

崇禎六年,這時候“流寇披猖,土寇因而蜂起”,形成了“土流交匯”的局面。

這些“土賊”成分魚龍混雜,五花八門。其中有些是農民起義,有些是殺人越貨的土匪,而相當一部分是一些有“身家”而無“功名”,號召鄉黨、族人而起的所謂“豪傑”,顯然這是一些平民地主的寨堡武裝。

到了崇禎十二年,當“流賊”由於軍事失利與招安之風而一度沉寂之際,“土賊”卻在災荒地區突然活躍起來,“是時大旱蝗,……土賊大起如精毛,黃河南岸上下千里中營頭不下百餘”。

其實這時候所謂的“土賊”就逐漸成爲地頭蛇的專稱。比如登封李際遇,“幼讀書,曾應童子試,不就,去而耕,好交結”是個未能擠入士紳行列的土豪。西平劉洪起是個大鹽販,與其弟洪道、洪勳、洪禮等聚“族人”起兵,“結鄉井以自保”。又比如汝寧沈萬登,“大俠也”,“聚鄉勇萬人”,“自稱順義王”。襄城劉銥“幼學書既成,去而學劍,酷好武侯新書”,都是沒有功名的土豪。

他們的“身家”財產與他們在地方的宗法關係與封建利益,是他們之所以“土”而不“流”的基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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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他們既不是農民起義,也不應被簡單地視爲“土匪”。

從社會關係的實質上看,他們應該被認爲是平民地主階層的政治代表。

大批平民地主稱兵作“賊”,割據一隅,損害着士紳階層的統治秩序。

農民軍在崇禎十三年以後迅速地首先在北方打開了局面,與這種“流土交匯”的形勢是分不開的。

所以,他們也是士紳地主統治階層“剿撫”的對象。

在明朝鎮壓並以“土”制“土”打擊下,他們中如盛顯祖、張五平、侯鷺鴛等被消滅,李際遇也曾遇到大挫折,妻子和孩子皆爲明軍所殺。

但他們的階層性質決定了他們不可能與士紳地主階層徹底決裂,所以他們與明朝的關係是微妙的。

“郡縣從事率爲其耳目,有司不敢過而詰問焉。或反寄室帑,託腹心,依狐憑鼠,而聽其穿鼻苟旦夕者,所在皆是,……或誅或撫,或撫而後叛,甚或有籍叢於當道,託窟於士紳,名謂招安,而攻掠如故,而有利其賂遺,爲之緣祿仕而倖存者,不可勝數”。

因此,在明朝統治集團看來,這些土豪介於似賊似民之間。

在這個階段中,農民軍與這些地頭蛇之間基本上是井水不犯河水,客觀上還有“流土交匯”互爲呼應之勢。

這除了雙方軍事上的需要外,還有更爲深刻的原因。“崇禎末年,士紳罪惡貫盈,百姓痛入骨髓”,農民對士紳權貴、朝廷官府的橫徵暴斂最爲咬牙切齒,起義首先是衝着他們來的。

儘管江南地區也曾出現過直接反對地主與地租剝削的“佃變”,但北方農民軍如張獻忠、李自成等在這一時期所提出的綱領口號,強調的都是官民對立而不是貧富對立,是賦稅壓迫而不是地租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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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李自成攻克洛陽後提出的“王侯貴人剝窮民,視其凍餒,吾故殺之”;破宜陽時稱“不殺平民唯殺官”;進攻黃州時佈告痛斥“明朝昏主不仁,寵宦官,重科第,貪稅斂,重刑罰”;直到進京途中傳檄稱“利擅宗神,閭左之脂膏貽盡”;進京後還一再強調“卿相所有非盜上則剝下,皆贓也”,“衣冠所畜皆贓耳”等等。

這時候農民軍所有的這些指斥都是針對士紳權貴與朝廷的,而沒有泛指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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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順軍譴責明末重賦與免糧免租的宣傳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但卻從沒有譴責地主的重租,並下令減免。在不危及整個封建關係的前提下,打擊士紳、免除賦稅也是平民地主可以接受甚至歡迎的。

當然,從農民起義最初階段的打糧就食到後來李自成“搜掘河南富室窖藏俱盡”,平民地主實際上也受到農民起義的沉重打擊。

但第一,這種行動當時主要還是以解決軍需的面目出現,沒有如後來“以割富濟貧之說明示通衢”那樣綱領化。

第二,更重要的是當時明軍軍紀更爲敗壞,燒殺虜掠,“無貧富,涓毫貽盡”、甚至以富室(權勢者例外)爲奇貨,“一家有銀錢則虜殺一家,一村有富室,則虜殺一村”,貧窮農民自然對之切齒痛恨,就是一般平民地主也認爲“流賊”比官軍還要好些,所謂“賊梳兵蓖之謠”就是他們的呼聲。

後來南明的一位官員是這樣評論明軍的軍紀敗壞:“豪傑之夫據土寨而爲雄長,其苦我兵之殺掠久矣!...搶掠如故,無異於賊之所爲,安保豪傑不變而爲逆賊乎?”

總之,在這一階段中,北方平民地主階層在農民軍與士紳地主階層的搏鬥中基本上是中立的,甚至在客觀上與農民軍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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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造成士紳集團的徹底孤立,使階層力量對比逐漸有利於農民階層。

到崇禎十六年前後,平民地主的土寨武裝在農民軍與明軍的對壘間隙又有發展,比如在河南,這些土寨經過互相兼併,逐漸形成了劉洪起、李際遇、肖應訓等幾大勢力,他們多接受了明朝的“招安”,但實際上仍然保持割據,甚至由“寨”入城,成爲頗有實力的地方軍閥。

總之,崇禎十六年後,北方平民地主勢力進一步擴張,從“土寨”發展爲“據地分民、交相攻擊”的軍閥實力派,成爲逐鹿中原的順、明、清三方都必須重視的軍事力量。

但是封建社會後期的政治經濟條件決定了平民地主不能像前期的庶族地主那樣可以作爲相對獨立的政治力量出來收拾殘局。

隨着軍事鬥爭的發展與升級,它的中立是不能持久的。

當時明朝與農民軍都在爭取這股“介於似賊似民之間”的力量。

崇禎十六年,崇禎帝專門下詔招撫河南土寨,聲稱:“土寨人等結衆抗賊,保守地方,屢報投招,均能用命,……雖間有跡似弄兵,原非得已,而實則義存報國,不乏同心”云云。

爲了爭取那些土寨,明朝針對平民地主的利益許諾“盡免河南五府田租三年”。這顯然是與大順的“三年免糧”唱對臺戲。

然而這不過是個空頭支票,因爲這時“河南五府”早已不爲明朝所有了。

與此同時,農民政權也抓緊了對中原平民地主的招撫。

在農民軍勢如破竹、明朝統治土崩瓦解的形勢下,部分地也由於農民軍“免賦”政策對平民地主的影響,各地土寨逐漸倒向大順政權。

最初是一些在與明軍和其他土豪的鬥爭中失勢的寨主來投,到崇禎十五年後,農民軍“遍滿河南,土寇紛起響應”,比如“土寨沈萬登以衆數萬附於闖賊”、“闖曹既破秦師,收裕州土寇李好爲軍鋒,乘勝攻南陽府”;再比如十六年,大順軍攻克汝寧,“各土寨如馬尚志、蘇青山等皆受自成僞官”、“東寨韓華美投降受僞職,出屯信陽”,李際遇也歸附了大順軍。

此時“列寨皆請降”,中原土豪中除了劉洪起逃亡湖廣外,幾乎全部歸附。

農民軍遂得以長驅西向,統一西北,進軍北京。

到了這時,士紳地主階層開始拋棄明朝轉而向大順投靠了。

農民戰爭至此達到勝利之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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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見,如果農民革命就此剎車,大順政權迅速蛻化,李自成是可以在平民地主與士紳地主的一致擁護下穩定他在中原乃至整個北中國的統治,並進而統一全國的。

(三)平民地主受招安打擊農民軍

然而崇禎十七年初以後農民階層反對地主階層的鬥爭不僅沒有退潮,反而在大順政權的領導下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大順政權在崇禎十六年以前提出的綱領,除了不殺、不掠、平買平賣這類社會各階層都可以接受的內容外,主要就是兩條:一爲打倒士紳權貴集團,一爲三年免徵賦稅。

大順政權定鼎長安後開始制度化的“追髒比餉”政策,就是這兩條綱領性政策的實踐。

“追髒比餉”政策有個“刑逼鄉官,漸及富戶”,即從專門打擊緒紳漸漸發展到打擊一切富人的過程。

崇禎十六年這項政策在陝西提出的時候,是專門施之於士紳權貴的,即所謂“禁錮諸紳”、“系而答掠之”、“掠士紳拷晌”、“多械致士大夫攫其金”、“劫諸鄉大夫餉軍”、“搜綴紳金”、“有檄徵金,執紳累累入長安”、“邑紳多受其禍”等等。

都沒有涉及平民中的富人,包括平民地主。

當時的追贓比餉政策最初的打擊面是較嚴格地限制在官紳的範圍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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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着農民軍勢力越來越龐大,到崇禎十七年春大順軍佔領山西的時候,雖仍以官紳爲主要打擊對象,史稱“拷全晉之緒紳,登之鬼錄”、“徵餉於仕宦”但同時個別地區也開始對富戶不分士紳還是庶民一體追比。比如在絳州“搜刮富人及鄉紳財,名曰助餉”;在汾陽,“蒐括富室,析夾助餉”,“細民之家,無一免者”;在黎城,令里胥“報縣民富戶騾馬,數日,鄉遂拷掠,官追銀”等等。

李自成和大順軍到了北京以後,這種情況更爲普遍,比如在畿南,“將士紳生員並百姓之家計少給者即用腦箍夾棍,炮烙拷打,衙役乘機報復,不富者亦謂之富人,莫必其命”;在浮州,“大索官僚拷掠”,“刮富室金”;在北京城內更把向富商大賈追餉作爲制度,從他們手裏追到銀一千四百萬兩,相當於萬曆時全國一年的正額錢糧總數。

這時追比的標準已從按官階品級爲主變成按家產多少爲主。“鄉紳富戶,皆追贓助餉,視其家資十欲得七”。

在平民地主武裝活動中心的河南地區,大順政權也開始“勒紳民助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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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七年四月,大順政權派往豫東六縣的縣令到任,“下車即追比助餉,凡有身家,莫不破碎”。

最能反映這一發展趨勢的,莫過於《出劫紀略》裏那條人所共知的記載:“闖官蒞任……以割富濟貧之說明示通衢。”

這個“明示通衢”的綱領是大順軍對地主階層的態度。

它直接宣佈了貧富之間的階級對立,揚棄了原先掩蓋着它的官(紳)民等級對立的外衣,明確地把打擊矛頭從士紳官僚擴大到整個地主階層,原先解決軍需問題的“助餉”政策變成了明確的社會改革綱領:“割富”不僅僅爲“餉軍”,更爲重要的是爲了“濟貧”,爲了建立一個平均主義的小農社會。

因而鬥爭方式也從單純由政府來追贓比餉,變成了搜刮全部富人階層的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士紳階層要叛亂,平民地主也無法忍受了。

如果說大順政權的“免糧”政策最初對納稅的平民地主還有吸引力的話,那麼追餉“漸及富戶”就使這一政策對他們失去了意義,而“割富濟貧之說”更讓他們耿耿於懷。

於是“各產文契俱焚”“大家茫無恆產”了,富人的“巨室膏田”被瓜分了!

這樣,在“割富濟貧”的局勢面前,“富民”與士紳權貴的矛盾變得不足掛齒,整個地主階級空前一致地勾結起來,很快的開始共同對抗農民軍。

大順軍西入潼關後,北方很多地區都是歸附的土寨武裝駐守。李際遇、李好、韓甲第等則仍然據守各自起家的地區。

這不但是爲了軍事上集中兵力的需要,一也是對平民地主的一種妥協。

然而大順政權的農民政策卻越來越激進,這就決定了這些地區局勢的不穩定。

早在崇禎十六年冬,投靠明朝的平民地主沈萬登、劉洪起就從安徽、湖廣潛入河南,利用他們在當地的勢力,佔據郡陵、扶溝、汝寧、真陽等地,擊敗了投靠大順的土寨主馬尚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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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七年五月,大順軍兵敗山海關,平民地主立即與士紳集團勾結,在中原發動了大規模叛亂。

五月五日,劉洪起勾結蟠紳、明開封府推官陳潛夫攻陷祀縣,“盡俘記僞官”。大順河南節度使樑啓隆棄開封逃走。十六日,明朝投降官員桑開第等在歸德發動叛亂,豫東六縣大順守令皆被俘。大順軍陳德從河南北部趕來鎮壓,爲劉洪起叛軍擊敗於柳園口。大順政權在河南東部的統治全部瓦解。六月,大順軍主力袁宗第部從湖廣入河南東部平叛,劉洪起逃走。但大順軍對當地盤根錯節的土豪勢力無法肅清,袁宗第一走,劉洪起又回來了,河南東部從此爲大順政權完全放棄。

繼河南東部後,河南中部南部的平民地主勢力也紛紛稱兵叛變大順政權,信陽韓華美“棄僞職來投”,登封李際遇“殺僞官自效”。許州韓甲第、裕州李好、襄城劉鉉等“久有殲寇大志,聞賊敗化,皆奮臂疾呼,思截擊以抒夙願,憤張旗幟,直書殺賊報仇四字”。

與此同時山東一帶平民地主也紛紛叛亂,“東阿、漢上、陽谷一帶土寇竊發,遇賊(指大順軍)即互相祈殺。”

到是年底,中原要害之地大半已不爲大順政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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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雙方當時都沒有多少軍隊進入這一地區,許多地方由於農民軍多次鎮壓與強迫遷徙,士紳勢弱,與農民軍作對的主要是平民地主。

“山東河南士民皆結寨屯聚,殺賊所置僞官,以望王師。”

河北、山西、山東等地綏紳發動的叛亂也得到平民地主的有力支持,各地資料文獻中經常出現的與緒紳合作的“義士”、“義民”、“邑人”、“百姓”、“大俠”等一流人物,大抵都是平民地主的代表。否則,僅僅一些士紳官僚與他們的僕隸,絕對成不了那麼大氣候。

崇禎十七秋後,平民地主仍是鎮壓農民軍的重要力量,大順軍重要將領平南伯劉忠這時調駐河南,他的主要任務就是對付劉洪起、李際遇等平民地主武裝。

總兵王之綱斬賊都司盧世傑,巡按陳潛夫獲太康僞知縣安中外等,副將劉茲、郭從寬等殺賊六百餘級,擒郡陵僞知縣王度,許州僞巡捕王法唐,總兵劉洪起獲汝寧府僞官祝永藝,上蔡僞知縣馬世遇,斬三百七十級,又於襄城斬賊二千二百七十六級,擒賊二百三十一名。這裏提到的都是平民地主武裝。

直到陝西淪陷,李自成南撤途中,還在鄧州一帶爲土豪寨主海成、明光世、丁如院等糾纏了二十多天。最後李自成本人也死於九宮山平民地主武裝程九伯等人之手,雖事出偶然,但也隱寓着必然性。

(四)綜上所述

平民地主,也就是無優免特權的納稅地主,是明代地主階級中人數最多、具有很大潛在力量的階層。

平民地主是地主階層中的絕大多數,但它的潛在作用往往爲人所忽視。

然而如果不瞭解它的作用,李自成突然的敗亡就不可能得到圓滿的解釋。

明末士紳地主階層的徹底孤立,是農民戰爭得以發展擴大的重要原因。而平民地主的傾向大順政權,又是農民戰爭走向勝利頂峯,並迫使士紳地主階層不得不改換門庭的一個要素。

從巔峯到滅亡只有兩年時間 李自成爲什麼會全面崩潰 第19張

最後,平民地主之與士紳階層的合流加上新興滿州軍事貴族的撐腰,則是農民軍在地主階層的反撲面前幾乎無還手之力的重要原因,也是李自成失敗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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