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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霸:西漢丞相之一,爲官清廉政績突出,是循吏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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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霸,字次公,西漢時期名臣,官至丞相,事漢武帝、漢昭帝和漢宣帝三朝。黃霸善於治理郡縣,爲官清廉、外寬內明,文治有方,政績突出,後世常和龔遂作爲“循吏”的代表,並稱“龔黃”。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少有大志,攻讀法律之學,一生經歷漢武帝、漢昭帝和漢宣帝三朝。漢武帝末年,捐官出仕,授侍郎謁者,候補左馮翊。遷河東均輸長,清正廉潔。授河南丞,吏民愛敬。轉廷尉正,執法嚴明。遷揚州刺史,治績卓著。遷京兆尹,轉潁川太守,文治有方。拜丞相長史、太子太傅,擢爲御史大夫。漢宣帝五鳳三年(前55年),代替丙吉爲相,封爲建成侯,總攬朝綱。甘露三年(前51年),去世,諡號爲定。

人物生平

捐官求仕

漢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黃霸出生於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縣),自幼攻讀法律之學,胸有大志,喜歡做官。漢武帝末年,黃霸以待詔身份捐官做了侍郎謁者,後因兄弟犯罪,被彈劾罷官。

隨後,黃霸捐谷求官,授補左馮翊,管轄沈黎郡,負責郡內錢糧事宜。黃霸在任內,公正無私,經上司考察,升任河東均輸長,負責徵收、買賣和運輸郡內貨物。

黃霸:西漢丞相之一,爲官清廉政績突出,是循吏的代表

勤政愛民

天漢四年(前97年),黃霸因清正廉潔被舉薦爲河南太守丞。黃霸熟稔法律條文,在任內勤於觀察,待人接物溫良謙讓,處事議政合乎法度,順應人心,深得太守信任和百姓愛戴。

後元二年(前87年),漢武帝病逝,漢昭帝即位,由大將軍霍光輔政。左將軍上官桀等人與燕王合謀作亂,霍光殺掉他們之後,仍沿用漢武帝末年的嚴刑峻法制度,以嚴厲的刑罰約束臣民,導致各地官吏以執法嚴酷爲能,唯有黃霸寬和以待,愛民如子,因此贏得了仁厚的名聲。

元平元年(前74年),漢昭帝崩,沒有兒子。權臣霍光等立昌邑王劉賀爲帝,劉賀“荒淫無行,失帝王禮宜,亂漢制度”,在位27天后被廢。光祿大夫邴吉建議把流落民間的漢武帝曾孫劉病已迎入宮中,入繼大統,是爲漢宣帝。宣帝由於幼年遭遇變故,長期生活在民間,深知百姓的疾苦和吏治得失,因而重視吏治,注意減輕人民負擔,發展農業生產。 宣帝聽說黃霸執法公平、仁厚愛民,就召升爲廷尉正。黃霸在任內數次裁斷疑難案件,朝廷上下都認爲判得很公平,不久轉任丞相長史(丞相府祕書長)。

獄中受書

本始二年(前72年)五月,漢宣帝爲標榜自己是漢武帝正統嫡孫的身份下詔頌揚漢武帝,要求羣臣討論武帝的“尊號”和“廟樂”。羣臣莫不贊成,唯獨長信少府夏侯勝極力反對,認爲武帝對百姓沒有恩澤,不能另立廟樂,時任丞相長史的黃霸支持夏侯勝,拒絕在彈劾夏侯勝的聯名書上簽字。

丞相蔡義和御史大夫田廣明帶頭聲討夏侯勝“非議招書,毀先帝”的罪行,定性爲“大逆不道”;又揭發黃霸事先知道夏侯勝的觀點而沒有舉報,犯有包庇慫恿之罪;兩人都被捕入獄,判處死刑。 不過漢宣帝並沒有按慣例將夏侯勝和黃霸按“大逆不道”罪處死並“夷三族”,而是長期關押。

黃霸:西漢丞相之一,爲官清廉政績突出,是循吏的代表 第2張

夏侯勝、黃霸被關在牢裏後,過了很久也沒見行刑,黃霸就提議跟夏侯勝學習經術,夏侯勝以已獲死罪爲由拒絕了他。黃霸引用《論語》說:“朝聞道,夕死可矣。”夏侯勝覺得他說得很好,於是就教他學習《尚書》。

本始四年(前70年)夏天,關東四十九郡同日地震,夾雜山崩,城牆房屋倒塌,死了六千多人。宣帝爲祈求太平而大赦天下,夏侯勝和黃霸得以被赦出獄, 夏侯勝出獄後被任命爲諫大夫,便讓左馮翊宋畸舉薦黃霸爲賢良,又親自向皇帝舉薦黃霸,宣帝便提拔黃霸當了揚州刺史。

治理潁川

地節三年(前67年),黃霸因治績卓著,賢良考覈名列上等。宣帝對黃霸在揚州任內的工作很滿意,下詔表彰,任命黃霸爲潁川(今河南禹州)太守,俸祿兩千石,並賜一丈高的車蓋,車軾爲丹黃色,以示德高望重。

黃霸任潁川太守時,漢宣帝勤勉政事,多次頒佈詔書,恩澤天下,地方官吏卻不讓百姓知道這些詔書內容。黃霸於是遴選品行優秀的下屬官吏,分散到屬縣宣傳恩澤詔書,讓民衆都能知道皇上的旨意。同時,黃霸還注重聽取百姓之聲。

黃霸對待百姓寬大仁慈、暗中又明察秋毫,深得吏民擁護,郡內的戶籍人口逐年增長,治績天下第一。宣帝非常高興,徵召他擔任京兆尹。不久,黃霸因爲有過失而被貶,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潁川太守,任職八年,郡中大治。

五鳳二年(前56年),宣帝下詔表彰黃霸的吏治之功,封爲關內侯,賜黃金百斤,俸祿升爲“中二千石”。幾個月後,宣帝任命黃霸擔任太子太傅,隨後又提拔爲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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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相始末

五鳳三年(前55年)三月,黃霸77歲,接替丙吉任丞相,封建成侯,食邑六百戶。 [22] 黃霸擅長治民,卻不善於爲相,任丞相時建樹不是很多,風采不如前任,名聲也比他治郡時有所下降。

鶡雀事件

黃霸擔任丞相期間,召集九卿、博士一起接見各郡前往京師彙報政績的官吏,黃霸想按照治理情況,對各地的官吏劃分等級,恰巧京兆尹張敞家中的鶡雀飛到了丞相府,黃霸以爲是神雀,便商議着想上書稱瑞,後來知道是張敞所養,就沒有奏報皇上。

張敞反對變更法令,就將事情的始末稟告了宣帝:“臣家的鶡雀飛到丞相府,在場的官吏都認得這種鳥,丞相問及,卻都說不認識,可見衆人都懼怕丞相的權勢。如今朝廷制定的法令,勸民從善,防盜禁奸,條文已經詳備了,不可增改。應該令大臣訓示各地官吏,回去稟告郡守,推舉人才一定要名符其實,郡中公務應依法而行,不可擅自制定法令。”天子採納了張敞的奏言,黃霸因此十分慚愧。

舉薦事故

樂陵侯史高以外戚身份任侍中一職,名望很高,黃霸推薦史高可任太尉。漢宣帝令尚書召黃霸質問說:“太尉一官廢除已久,其職責由丞相兼管,這是爲了息武興文。如果國家動亂,邊境吃緊,左右大臣都可領兵打仗。丞相的任務是宣明教化,評判冤案。任命將相是我的職責;況且史高是我的近臣,我深知他的才能底細,何勞你越職舉薦他呢?”

尚書請丞相陳言己見,黃霸羞慚滿面,連忙摘下帽子謝罪,數日後宣帝才裁定黃霸免罪。從此以後,黃霸再也不敢向皇上進奏。然而自從漢朝興起,講到治理地方官吏民衆的,還是以黃霸爲第一。

黃霸任丞相五年,甘露三年(前51年)壽終,享年82歲,諡號定侯。

據《大明一統志》記載:黃霸墓在考城縣東北十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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