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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應福祿一生的福王朱常洵最後竟被煮成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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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是明朝神宗的第三個兒子。王皇后沒有生兒子,王妃生了長子,就是後來的光宗。朱常洵比他小,但常洵母親鄭妃最得寵。皇帝很長時間沒有立太子,大家都疑心鄭貴妃想立自己的兒子爲太子,這遭到了太后和大臣們的極力反對,神宗皇帝爲此苦惱不已,最後還是隻有讓步,萬曆二十九年立了光宗爲太子,常洵則被封爲福王。  

本應福祿一生的福王朱常洵最後竟被煮成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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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神宗對常洵的寵愛卻並沒有因此減弱。幾年後,神宗用了三十萬兩銀子,爲福王舉辦了一場極其豪華的婚禮。緊接着,又在洛陽花了幾年時間,爲常洵建造王府,用去了二十八萬兩銀子,是通常的十倍。

洛陽是福王的封地,按當時的規定,受封之後就應去封地居住,但鄭貴妃不捨得兒子,神宗就沒讓常洵去洛陽。大臣認爲這不合規矩,奏請了很多次,皇帝就是不予理睬。直到福王的洛陽王府建成又過了兩年,神宗無奈之下,才讓常洵去了洛陽。

那時國家尚富,神宗常常資助福王,在福王離開皇宮時,還要賞賜他四萬頃良田,有司反對,常洵見此情形也上奏請辭,最後減半賞賜。神宗後來常年不理政事,大家的奏摺都沒有批覆,但福王的奏報卻是一天可以上報多次,早晚都可以。

到了崇禎皇帝執政時,福王的地位更加尊貴。他這個時候成天就知道沉湎酒色,尋歡作樂。這時秦中賊寇四起,河南也遇上旱災和蝗災,民間一片愁苦,大家都說先帝把天下的錢財都給了福王,洛陽比皇宮還要富裕。有救援的兵士經過洛陽時,都說王府揮金如土,卻讓我們餓着肚子去前線送死。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聽說後,特地來提醒福王,福王卻根本不在意。

崇禎十四年時,洛陽被李自成攻克,朱常洵當場被捉拿殺死。死時五十六歲。崇禎皇帝特地爲此停朝三天,喪禮十分隆重,比其他藩王厚重幾倍,賜諡“恭”。 

 朱常洵煮成湯

明神宗的第三個兒子朱常洵一生大起大落,前半生享盡榮華富貴,到五十多歲的時候卻死於李自成之手。關於朱常洵的死法,歷史上有三種說法,其中最慘烈的某過於朱常洵煮成湯的版本。  

本應福祿一生的福王朱常洵最後竟被煮成湯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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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明史》記載,李自成進城的時候,朱常洵和他的世子朱由榔準備棄城逃走,結果朱由榔跑掉了,而“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明史》記載的死法有點血腥,不過民間野史似乎還覺得不夠悲慘,於是就有了朱常洵的另一種死法。據說李自成覺得直接殺了這位老王爺不夠解恨,於是下令將其和幾隻草鹿一鍋煮,美其名曰“福祿湯”。

除了正史和野史外,近年出土的福王括地誌的碑文上面還記載了朱常洵的另一種死法。李自成率兵攻洛陽,朱常洵組織軍隊抵抗,城破,朱常洵被活捉。面對闖王李自成,大明福王朱常洵破口大罵,遂遇害。兩名承奉(太監)對着屍身哭了半天,對李自成的部下說:“王爺死了,我們也不想獨活了!”於是,請求弄口棺材收屍,看守的士兵答應了。如果這個記載屬實,那麼朱常洵死得還算體面,至少沒被煮成湯。不過,福王括地誌的署名作者是朱常洵的兒子朱由榔,兒子將老子寫得體面點也無可厚非,其真實性同樣值得推究。 

 朱常洵挺厲害

關於朱常洵的生平,不能不用“唏噓”二字來形容,這位本是皇帝愛子的王爺,早年享盡榮華富貴,晚年卻被李闖王殺死。確切的說,應該是被“烹”了。據說,朱常洵死前向李萬般求饒,可以說極盡醜態,王爺當到這份上也只能讓人側目了。但對於朱常洵的評價,並不是只有“窩囊”倆字,還有人說朱常洵挺厲害,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本應福祿一生的福王朱常洵最後竟被煮成湯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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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洵即明末著名的福王,他是萬曆皇帝最喜歡的皇子,沒有之一。萬曆爲什麼偏偏喜歡朱常洵呢?並不是因爲他有什麼才能,而是因爲他有一個得寵的母親。朱常洵的母親是鄭貴妃,她很得皇帝歡心,生下的兒子自然也被皇帝視爲寶貝。皇帝很想讓這個寶貝兒子當皇帝,可惜明朝的大臣們都是死心眼,非說朱常洵不是長子當不得皇帝。萬曆跟大臣們鬥了幾十年,最後也累了,就把朱常洵封爲福王,把洛陽封給他做藩地,給他建造了一座豪華的王宮,花費了白銀28萬兩。但皇帝捨不得把兒子打發走,直到朱常洵快30歲纔將他送到洛陽就藩。在此期間,朱常洵大婚,萬曆爲了他的婚禮花費的白銀多達三十萬兩。

朱常洵就藩後,萬曆生怕這個兒子過得不好,賜給良田4萬頃,因當地良田不夠,竟從鄰近省份劃撥。不僅如此,朱常洵請求將四川的鹽茶稅給自己時,他的父皇也是欣然應允。後來,朱常洵有開口要淮鹽,萬曆又答應了。於是,本來要交給國庫的稅收就成了福王的私產,

以至邊軍的糧餉都受到了影響,朱常洵也因此成了衆矢之的。後來,河南鬧蝗災,農民軍進攻洛陽,前來增援的官軍卻不願賣命,他們說:“福王富可敵國,卻讓我們餓着肚皮拼命!”就這樣,洛陽城不久就被攻破了,而逃跑不及的福王被抓,後被殺死。

後世之人談到明朝滅亡之時,有“明亡於萬曆”的說法,若真是如此,那麼這位受萬曆盛寵的“蠹蟲”王爺朱常洵也算是明亡的“功臣”了。朱常洵身爲皇子,卻毫無家國觀念,以至於在國難當頭的時刻還在幹自挖牆腳的事,能不說他“厲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