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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炎:唐代宰相、財政學家,“兩稅法”的創意者和推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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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炎(727年—781年),字公南,鳳翔府天興縣(今陝西省寶雞市鳳翔區)人。唐代宰相、財政學家,“兩稅法”的創議者和推行者。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楊炎早有文名,進入河西節度幕府。唐代宗時,歷任兵部郎中、山南副元帥判官、禮部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受宰相元載提拔,遷吏部侍郎。元載被殺後,貶爲道州司馬。唐德宗李適即位後,受宰相崔佑甫舉薦重新入朝,官至中書侍郎(後調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後爲宰盧杞陷害,調任左僕射,又貶爲崖州司馬,旋即坐罪賜死,時年五十五歲。楊炎在唐德宗年間參與財稅改革、尤其是創立了兩稅法,對中唐政局起到積極作用,對後世也影響深遠。然而他睚眥必報,又黨附元載、陷害劉晏,故亦招致爭議。 其文集多已散佚,但仍有詩文若干篇傳世。

人物生平

初涉仕途

楊炎鬚眉俊美,文藻雄麗,豪爽尚氣,在汧隴之地有所謂“小楊山人”之稱。他早年出仕的情況,史籍記載比較模糊。《舊唐書》記載,擔任河西節度使的呂崇賁曾徵辟楊炎掌管書記事務,楊炎由此出仕。並記載稱,神烏縣令李大簡曾因醉酒侮辱過楊炎,楊炎在出仕後與他成爲同僚,藉機報復,與屬下一同將李大簡反綁,用鐵棒拷打,幾乎致死,因呂崇賁愛惜楊炎的才幹,他纔沒有被處罪。《新唐書》的記載與之類似。

這段記載尚有若干疑點。一則學術界就呂崇賁是否曾出任河西節度使,尚存爭議:清人吳廷燮和後世學者金瀅坤等持肯定態度,並推定其任職時間爲唐肅宗乾元二年(759年)到唐代宗寶應元年(762年)之間;也有學者持反對態度,進而認爲“河西節度使”爲“河東節度使”之訛,或是認爲“呂崇賁”爲“杜鴻漸”之訛、並認爲徵辟時間當在至德二載(757年)。二則楊炎在天寶十二載(753年)就已寫有《河西節度使廳壁記》一文,一說當時他是遊歷到此,也有觀點認爲他此時已經出仕(時任河西節度使爲哥舒翰)。

後來,唐朝名將李光弼奏請楊炎爲判官(一說在李光弼出任天下兵馬副元帥後,即乾元二年七月初一、759年7月29日後),楊炎沒有接受。朝廷徵召楊炎爲起居舍人,他也堅決推辭,索性棄官,安心奉養親長。後親長去世,丁憂期間,楊炎就在墓前搭廬居住,號哭不絕,又有祥瑞出現,遂得旌表。此前,楊炎的父祖皆因孝行得到旌表,至楊炎已是第三代,家門前所立的用於旌表的闕都達到了六個,《舊唐書》稱,這是前所未有的。

楊炎:唐代宰相、財政學家,“兩稅法”的創意者和推行者

宦海沉浮

楊炎在服喪期滿後,又過了很久,方纔重新出仕。被任爲司勳員外郎。永泰二年(即大曆元年,766年),楊炎與杜亞隨杜鴻漸入蜀,以兵部郎中的身份充任判官,學者張志烈認爲,楊炎在入蜀途中,與杜甫曾有交往。在蜀地任職期間,楊炎與杜鴻漸過從甚密。後來,楊炎又由“檢校尚書兵部郎中、山南副元帥判官”之職,改任爲禮部郎中、知制誥,後又升任中書舍人,與常袞同掌詔敕的撰寫,常袞善於撰寫除書(任命官員的詔令),楊炎善於草擬德音(恩詔)[2],二人的文筆受到朝士的讚許,並稱爲“常楊”。

這一階段,楊炎曾爲李光弼之父李楷洛撰寫《李楷洛碑》,文辭工整,文人傳頌,連當時的太子李適也聽說了,命人拓印後釘在牆壁上以便欣賞。[3]在中書舍人任上,楊炎還禮賢下士,提攜後進,一時之間頗得人心。然而,也正是在擔任中書舍人期間,楊炎開始黨附宰相元載,也因此開始受到輿論的批評。

大曆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775年1月31日),楊炎升爲吏部侍郎,撰修國史。當時,元載有意從文采出衆的朝臣中培養一人作爲自己的繼任者,並相繼拔擢過劉單、薛邕,然而兩人一死一貶;楊炎才望在外,另據《新唐書》記載,他還是元載的同鄉、且有親戚關係(一說爲元載的外甥[2]),遂受到元載的賞識和提拔。

大曆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777年5月11日),元載被賜死。楊炎也遭到牽連,於同年四月初二(777年5月13日)被貶爲道州司馬。

救時之弊

大曆十四年(779年),唐德宗李適即位,宰相崔佑甫推薦楊炎可以重用,德宗對楊炎的美名也早有耳聞,於是在同年八月七日(779年9月21日)將他從貶所召回,任爲銀青光祿大夫、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他上任不久,就着力解決唐廷面臨的種種危機。

其一,針對大曆十四年(779年)十月吐蕃和南詔聯合入侵川蜀的問題,楊炎反對派回原任節度使崔寧挽救局面,而是另外推薦將領率兵入蜀救援。結果,既解救了川蜀的危局,又避免川蜀重新退回崔寧割據的局面。

其二,面對國賦儲藏於大盈內庫造成的公私不分、宦官貪污等問題,他主張將國家歲入由君主私藏改歸政府,重新劃分國庫與私庫之別。大曆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乙卯日,780年1月30日,此據《資治通鑑》;《冊府元龜》作“己卯”日,但據中研院中西曆轉換系統,該月並無此日),德宗正式下詔,採納了楊炎的建議,朝中諸臣爲此對楊炎多有稱道。

其三,針對玄宗以後租庸調製的基礎被破壞的情況,楊炎主張推行兩稅法,建議:以“量出爲入”代“量入爲出”;以“計資而稅”代替“計丁而稅”;徵收貨幣而非徵收實物;合併徭役名目,集中納稅期限,等等。(詳見“主要成就”部分)主管賦稅的官吏反對楊炎的建議,他們認爲租庸調製實行了四百餘年,舊制不可輕改。德宗堅信不疑,使之得以貫徹實施。建中元年正月五日(780年2月15日),德宗正式下詔,以兩稅法取代租庸調製。

楊炎作爲一個被貶之官,起用爲相後,僅幾個月,對德宗給予有力的輔佐,很有政績,一時受到朝廷內外讚譽爲“賢相”,寄予很大希望。不久,因崔祐甫患有疾病,不能處理政事,另一宰相喬琳也被免職,使楊炎得以獨攬大權。

以私害公

楊炎心胸狹隘,崔祐甫曾經推薦楊炎與自己同任宰相,楊炎卻在專權後對崔祐甫的舉措多加破壞;道州錄事參軍王沼曾對楊炎施加小恩,楊炎便對王沼大加薦舉,將王沼提拔爲監察御史。楊炎對元載感恩戴德,尤其敵視那些曾經參與處置元載一案、進而使自己也受到牽連被貶道州的人,由此引發了其在原州築堡壘併爲此陷害涇原節度使段秀實,以及構陷另一位理財能臣劉晏的事件。

陷害段秀實

楊炎由於對元載感恩戴德,總想有所報答。他曾奏請實施元載生前提出的在原州修築城堡的規劃,德宗就此舉的利弊,派遣宦官詢問時任涇原節度使的段秀實。段秀實直言不諱地指出,此舉失之草率,且誤農時,應當緩行。楊炎聽說後大怒,認爲段秀實是在遏制自己。

建中元年二月八日(780年3月18日),在楊炎的運作下,德宗解除了段秀實涇原節度使的職務,徵召他爲司農卿。結果,涇州副將劉文喜就利用涇州將士對於承擔築城苦役的怨恨,以及對新任涇原節度使李懷光的恐懼,拒不接受朝命。朝廷任命朱泚代替李懷光,劉文喜再次抗命,索性聯絡吐蕃、發動叛亂,險些釀成邊患。《舊唐書》指出,這些都是由於楊炎以個人喜怒撤換主帥所造成的後果。儘管劉文喜被誅殺,但其他藩鎮也由此蠢蠢欲動;至於楊炎建議在原州修築的城堡,最終也沒修成。

楊炎:唐代宰相、財政學家,“兩稅法”的創意者和推行者 第2張

陷害劉晏

早先,左僕射劉晏任吏部尚書時,楊炎擔任侍郎,二人已有不和。後元載之案,主要由劉晏審理,元載被殺,作爲其餘黨,楊炎也受到連累被貶,因此他對劉晏深加怨恨。德宗即位後,由於劉晏長期掌管財政大權,許多朝臣都很妒忌他,就上奏書說轉運使可以罷免,德宗又風聞劉晏祕密上奏勸代宗立獨孤妃爲皇后。楊炎任宰相後,一心想要爲元載報仇,就在德宗面前,流着眼淚說:“劉晏與黎幹、劉忠翼一同謀劃立獨孤妃爲後之事,臣爲宰相不能討,罪當萬死。”對於爲劉晏辯白的諸臣,他也加以打擊。又以恢復尚書省的權力爲由,以求剝奪劉晏的財權。

建中元年正月二十八日(780年3月9日),在楊炎的建議下,德宗罷免了劉晏的轉運、租庸、青苗、鹽鐵等使,聲稱是把權力收歸尚書省。然而,同年三月,德宗卻下詔任命了新的“江淮水陸運使”等官,不再管權力是不是在尚書省,《舊唐書》認爲,由此可見,之前撤去劉晏的職權,只是楊炎排擠劉晏的舉措罷了;《資治通鑑》則指出,尚書省久已不掌財權,驟然把財權歸還給尚書省,自然不便。此外,大致在這一階段,一度財權獨握的楊炎還建議德宗採取了諸如興建豐州陵陽渠之類的舉措,結果只是勞而無功。

建中元年二月十四日(780年3月24日),德宗又聽信楊炎的讒言,以奏事不實爲由將劉晏貶爲忠州刺史。當時司農卿庾準也與劉晏不和,楊炎就任命庾準爲荊南節度使。不久,庾準迎合楊炎的意圖,誣告忠州刺史劉晏寫信給朱泚請求營救,言語多有不滿,又誣告劉晏召補州兵,想要抗拒朝命。楊炎作證說明確有其事,德宗信以爲真。就祕密派遣宦官到忠州殺死劉晏,然後再公開發布賜死劉晏的詔書。

建中元年七月二十七日(780年8月31日),唐德宗正式發佈詔書,公佈劉晏的“罪狀”。劉晏遇害的消息傳出後,朝野上下都認爲劉晏冤枉。平盧節度使李正己等本就因劉文喜之死而恐懼,繼而爲劉晏之死感到更加不安。爲此,李正己多次上表朝廷,詢問劉晏何罪被殺,表達對唐廷的不滿。楊炎擔心自己被視爲陷害劉晏的罪魁禍首,遂派遣使者前往各鎮,說殺害劉晏是德宗自己的想法。德宗知道後,認爲楊炎是在推卸責任,就派宦官到李正己那裏覈實情況,果然如此。自此,德宗產生了誅殺楊炎的想法,但暫時還隱而未發。

建中二年二月十六日(781年3月15日),德宗提升盧杞爲門下侍郎、平章事,改任楊炎爲中書侍郎,仍爲平章事,但已經不再專任楊炎了。

黃雀在後

楊炎與盧杞二人同時執政,盧杞相貌醜陋,又無文學才幹,楊炎對他很輕視,往往假託有病不和他在一起共事,議事又多有不合,盧杞因此懷恨在心。盧杞爲人狡詐,爲了發展自己個人的勢力,樹立自己的威信,對於不依附自己的人必欲置之於死地。於是薦引太常博士裴延令爲集賢殿學士作爲自己的羽翼,來圖謀異己勢力。就在這時,又有幾件事情爲盧杞陷害楊炎提供了機會。

樑崇義之叛與李希烈之用

樑崇義自代宗即位以來,就據有襄、漢七州之地,擁兵自守。德宗即位後,對他進行招撫,但他態度頑固,抗拒朝命。楊炎迴歸朝廷時,路經襄、漢,努力勸說樑崇義入朝,樑崇義沒有聽從,已經圖謀反叛。不久,楊炎又派自己的黨羽李舟去勸說樑崇義,樑崇義頑固不聽,最後終於反叛。議論的人都歸罪於楊炎,認爲是他促成樑崇義反叛的。

樑崇義反叛後,建中二年(781年)六月,德宗任命淮西節度使李希烈統領各軍討伐樑崇義。楊炎勸諫說:“李希烈是董秦(即李忠臣)的養子,很得董秦的信任,最後還是驅逐了董秦並奪取他的位置。李希烈就是隻白眼狼,沒有立功的時候尚且桀驁不馴,假使他平定了樑崇義,朝廷拿什麼來控制他?”楊炎堅持己見,爭議再三,但德宗不聽。在此之前,樑崇義的叛亂已經引發不少對楊炎的非議,加上此時楊炎勸德宗不用李希烈,德宗對他更加不滿。此後,李希烈因天氣原因而推遲進軍,盧杞卻說李希烈是因爲楊炎作梗而不肯進軍,請求暫時撤去楊炎的宰相實權。建中二年七月三日(781年7月28日),楊炎由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職被改任爲左僕射,被剝奪了實權。

楊炎:唐代宰相、財政學家,“兩稅法”的創意者和推行者 第3張

官員薦舉之爭

德宗又曾詢問宰相,大臣之中誰可擔當大任,盧杞推薦張鎰、嚴郢,而楊炎推薦崔昭、趙惠伯,德宗認爲楊炎議論疏闊,於是罷免楊炎宰相之職,爲左僕射。過了幾天,楊炎入朝謝恩,在延英殿問對後,急弛而歸,沒有到中書省與盧杞見面,盧杞對楊炎更加怒恨。不久盧杞引薦嚴郢爲御史大夫。以前嚴郢擔任京兆尹時,不依附楊炎,楊炎對他很不滿,就指使御史張著彈劾嚴郢,罷免嚴郢京兆尹之職爲御史中丞。楊炎又提拔了與嚴郢有矛盾的源休爲京兆尹。嚴郢後來又因犯有度田不實之罪,改任爲大理卿,當時人們感到惋惜。此時,盧杞則迎合衆人的要求,又利用嚴郢與楊炎有積怨,故意引薦他爲御史大夫。楊炎的兒子楊弘業很不成才,常違法犯禁,又接受別人的賄賂和請託,後嚴郢審理此案,便不遺餘力,並查出了楊炎的其他罪行。

東都私宅與曲江家廟

先前楊炎爲修建家廟,就請河南尹趙惠伯爲他出賣東都的私宅,趙惠伯就把此宅買來作爲官署。嚴郢審理後,認爲趙惠伯是高估了楊炎私宅的價格,使楊炎多得到不少利益。盧杞召請大理正田晉處理此案。田晉認爲:獲取餘利,以索取論罪,應該剝奪他的官職。盧杞對這樣判處很不滿意,就將田晉貶爲衡州司馬,而召請其他官吏重新議罪,後判爲監守自盜,要處以罪刑。此外,又有流言蜚語說:楊炎在曲江南修建的家廟,而這個地方是有王氣的,楊炎故意取此地建家廟,一定是別有用心的。德宗聽說後更加憤怒,等到審訊結果呈上後,德宗又下詔三司,要求再加以複查。

鬼門難度

建中二年十月十日(乙未日,即781年10月31日,此從《資治通鑑》;《舊唐書》作“乙酉”日,然據中研院中西曆轉化系統,該月無乙酉日),唐德宗下詔宣佈:尚書左僕射楊炎憑藉他文學才藝多次位居要職,但結黨營私、敗壞法度,爲顧全大局,特加寬宥,貶爲崖州司馬。詔書下達後,楊炎踏上了流放的路途,途經鬼門關,他似乎已預感到前景不妙,寫詩感嘆:

“一去一萬里,千知千不還。

崖州何處是,生度鬼門關。”

在楊炎走到離崖州百里的地方時,押送他的宦官秉承德宗旨意,將楊炎勒死。楊炎終年五十五歲。

楊炎死後很久,朝廷下詔追復其左僕射之職,最初擬諡爲“肅愍”,時任左丞的孔戣請求重議,經太常博士崔韶建議,最終追諡“平厲”。[6]楊炎在代宗朝追隨元載,被貶起用爲相後從個人恩怨出發,打擊報復,並陷害劉晏,引起了人們的不滿,遂使盧杞得以施展奸計而罹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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