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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記:唐僧的母親爲什麼要選擇拋打繡球卜婿?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9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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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表陝西大國長安城,乃歷代帝王建都之地。彼時是大唐太宗皇帝登基,改元貞觀,已登極十三年,歲在己巳,天下太平,八方進貢,四海稱臣。忽一日,太宗登位,聚集文武衆官,朝拜禮畢,有魏徵丞相出班奏道:方今天下太平,八方寧靜,應依古法,開立選場,招取賢士,擢用人材,以資化理。太宗道:賢卿所奏有理。就傳招賢文榜,頒佈天下:各府州縣,不拘軍民人等,但有讀書儒流,文義明暢,三場精通者,前赴長安應試。

此榜行至海州地方,有一人,姓陳名萼,表字光蕊,見了此榜,前去應試,結果中選。唐王御筆親賜狀元,跨馬遊街三日。正當游到丞相殷開山門前,丞相有個女兒,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繡球卜婿。

西遊記:唐僧的母親爲什麼要選擇拋打繡球卜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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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小姐一見光蕊人材出衆,知是新科狀元,心內十分歡喜,就將繡球拋下,恰打着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

既中狀元,又得嬌妻,陳光蕊可謂福星高照。汪象旭在《西遊證道書》中夾批: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爲什麼說此景難逢?關鍵是——拋打繡球卜婿。

在古代,有些地方有此風俗,當姑娘到了婚嫁的年齡,就預定日子,讓求婚者集中在繡樓之下,姑娘拋出一個繡球,誰得到這個繡球,誰就可以成爲這個姑娘的丈夫。這風俗盛行於壯族,之後演變成傳統的體育項目。

不過,這種婚姻的偶然性極強,方式相對極端。古代封建社會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因爲,在古代女子拋頭露面的機會的很少,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在出閣之前都是在自己的閨房內,學習琴棋書畫,織補刺繡之類的針線活。生在貧苦家庭的女兒,可能隨着父母做些活計,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基本上接觸不到社會,人生閱歷較少。所以婚姻以父母作主,並經媒人介紹,成爲一種主流。

在此禮教影響下,拋打繡球卜婿是不會被封建主流社會接受的。我們看到的只是文學作品上的藝術誇張罷了!或者說,這是一個美麗的謊言而已。因此,此景真的難逢。

當然,《西遊記》也是一部文學作品,在創作中以藝術的手法加入拋打繡球卜婿本無可厚非。可《西遊記》偏偏另有定義!

第九十三回,唐僧一行來到天竺國。三藏卻穿了袈裟,行者拿了引袋同去。只見街坊上,士農工商,文人墨客,愚夫俗子,齊咳咳都道:看拋繡球去也!三藏立於道旁對行者道:他這裏人物衣冠,宮室器用,言語談吐,也與我大唐一般。我想着我俗家先母也是拋打繡球遇舊姻緣,結了夫婦。此處亦有此等風俗。

顯然,拋打繡球卜婿在《西遊記》裏,被定義爲是一種風俗。選擇一種不是主流婚姻方式的風俗,意味着丞相殷開山在用一種非主流的方式爲女兒選婿。結果也看到了,繡球一打到陳光蕊馬上結婚,什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多遠滾多遠。

那麼,作爲一個堂堂的丞相之女,爲什麼要選擇一種非主流的婚姻方式呢?

西遊記:唐僧的母親爲什麼要選擇拋打繡球卜婿?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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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舉。

陳光蕊結婚第二天,就同妻子前赴江州上任,便道帶母親同去。不巧,剛到洪州母親身體不適,陳光蕊因欽限緊急,只好租房留母,和妻子共赴江州,途經洪江渡口,陳光蕊一行上了稍水劉洪、李彪二人之船。

稍水劉洪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個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殺死家僮,打死光蕊,拋屍江中。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那小姐尋思無計,只得權時應承,順了劉洪。那賊就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這裏蠻奇怪的!對於大家閨秀來說,游水是一項非常奢侈的運動。殷小姐的將身赴水,無疑是自殺。一個尋死之人,卻爲了一句“一刀兩斷”,只能暫時應從一個殺夫仇人。這“一刀兩斷”究竟有何奧祕呢?

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沒什麼好說的,殷小姐之所以應從殺夫仇人,是因爲身懷有孕。劉洪口中的一刀兩斷,其實是一刀斷送兩條命。換句話說,一刀兩斷提醒了殷小姐,你是有孕之身。爲了肚子的孩子,殷小姐放棄了自殺,暫時勉強相從劉賊。這也是殷小姐的無奈之舉!

同時,從此舉中可以得出一點信息,此時殷小姐的身孕應該蠻大了,大到一目瞭然。不然劉洪不可能用一刀兩斷威脅她!有多大呢?書中通過唐僧有所交代。

第三十七回,三藏道:“你的災屯,想應天付,卻與我相類。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

西遊記:唐僧的母親爲什麼要選擇拋打繡球卜婿?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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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懷胎十月,經三個月分娩,說明陳光蕊被害之時,殷小姐已經有了六個多月的身孕。由此也帶出一個新問題,陳光蕊和殷小姐從結婚到遇害經過了多長時間?

無奈之選。

附錄曰:次日五更三點,太宗駕坐金鑾寶殿,文武衆臣趨朝。太宗問道:新科狀元陳光蕊應授何官?魏徵丞相奏道:臣查所屬州郡,有江州缺官。乞我主授他此職。太宗就命爲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離了長安登途,正是暮春天氣,和風吹柳綠,細雨點花紅。陳光蕊便道回家,同妻交拜母親張氏。

得知兒子高中,娶妻,上任,張氏大喜。收拾行程,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不料張氏身體忽然染病,且在店中調養。次日早晨,見店門前有一人提着個金色鯉魚叫賣,光蕊即將一貫錢買了,欲待烹與母親吃,只見鯉魚閃閃斬眼,光蕊驚異道:聞說魚蛇眨眼,必不是等閒之物!遂問漁人道:這魚那裏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光蕊就把魚送在洪江裏去放了生。

回店對母親道知此事,張氏道:放生好事,我心甚喜。”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裏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

很清楚,陳光蕊和殷小姐結婚是在暮春天氣,即春天最後一段時間,指農曆三月。第二天從長安出發,途徑海州接母,在路數日到達萬花店。這時張氏說了句路上炎熱,候秋涼卻來接我,證明已是夏季。夏季分爲孟夏、仲夏、季夏。即農曆四月,五月,六月。路上炎熱的話,四月應該不可能,起碼也要五月。

由於時間的跨度較大,很難確定,我們來假設一下。先以最大值來算,陳光蕊結婚爲二月二十九,三月初一出發,母親生病爲六月底。到了萬花店,陳光蕊和殷小姐結婚已有四個月。

再以最小值來算,陳光蕊結婚爲三月二十九,三月三十出發,母親生病爲五月初一。到了萬花店,陳光蕊和殷小姐結婚只有一個月。

十八年後,殷小姐和唐僧相認,小姐道:我兒,我與你一隻香環,你徑到洪州西北地方,約有一千五百里之程,那裏有個萬花店,當時留下婆婆張氏在那裏,是你父親生身之母。我再寫一封書與你,徑到唐王皇城之內,金殿左邊,殷開山丞相家,是你母生身之父母。你將我的書遞與外公,叫外公奏上唐王,統領人馬,擒殺此賊,與父報仇。

西遊記:唐僧的母親爲什麼要選擇拋打繡球卜婿?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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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哭回寺中,告過師父,即時拜別,徑往洪州。見到了當年留在洪州的婆婆。唐僧對婆婆道:我此去只月餘就回。

這段描述非常詳細,江州到洪州的萬花店約一千五百里,唐僧從萬花店到長安報信,長安到江州剿匪,江州再回到萬花店接婆婆,只要一個月左右。按照唐政府官方規定,快馬要求一天行一百八十里左右,再快些則要求日行三百里,最快的則要求日馳五百里。傳遞緊急文件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中途不換馬,到下個驛站換一次馬,但不換人,送信人本身如果體質差一些的話,也會因爲勞累過度而亡。這就是常說的五百里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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