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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語》卷三·極諫的原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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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初,萬年縣法曹孫伏伽上表,以三事諫。其一曰:“陛下貴爲天子,富有天下,凡曰搜狩,須順四時。陛下二十日龍飛,二十一日獻鷂雛者,此乃前朝之弊風,少年之事務,何忽今日行之又聞相國參軍盧牟子獻琵琶,長安縣丞張安道獻弓箭,頻蒙賞齎。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陛下有所欲,何求不得。陛下所少,豈此物乎?”其二曰:“百戲、散樂,本非正聲,此謂淫風,不可不改。”其三曰:“太子諸王左右羣寮,不可不擇。願陛下納選賢才,以爲僚友,則克崇盤石,永固維城矣。”高祖覽之,悅,賜帛百匹,遂拜爲侍書御史。

高祖即位,以舞胡安叱奴爲散騎侍郎。禮部尚書李綱諫曰:“臣按《周禮》,均工樂胥,不得參士伍,雖復才如子野,妙等師襄,皆終身繼代,不改其業。故魏武帝欲使禰衡擊鼓,乃解朝衣露體而擊之。問其故,對曰:‘不敢以先生法服而爲伶人衣也。’惟齊高緯封曹妙達爲王,授安馬鉤爲開府。有國家者,俱爲殷鑑。今天下新定,開太平之運。起義功臣,行賞未遍;高才碩學,猶滯草萊。而先令舞胡,致位五品;鳴玉曳組,趨馳廊廟。固非創業規模,貽厥子孫之道。”高祖竟不能從。

蘇長。武德四年王世充平後,其行臺僕射蘇長以漢南歸順。高祖責其後服,長稽首曰:“自古帝王受命,爲逐鹿之喻。一人得之,萬夫斂手。豈有獲鹿之後,忿同獵之徒,問爭肉之罪也?”高祖與之有舊,遂笑而釋之。後從獵於高陵,是日大獲,陳禽於旌門。高祖顧謂羣臣曰:“今日畋樂乎?”長對曰:“陛下畋獵,薄廢萬機,不滿十旬,未有大樂。”高祖色變,既而笑曰:“狂態發耶?”對曰:“爲臣私計則狂,爲陛下國計則忠矣。”嘗侍宴披香殿,酒酣,奏曰:“此殿隋煬帝之所作耶?何雕麗之若是也?”高祖曰:“卿好諫似直,其心實詐。豈不知此殿是吾所造,何須詭疑是煬帝乎?”對曰:“臣實不知。但見傾宮、鹿臺琉璃之瓦,並非受命帝王節用之所爲也。若是陛下所造,誠非所宜。臣昔在武功,幸當陪侍,見陛下宅宇才蔽風霜,當此時亦以爲足。今因隋之侈,人不堪命,數歸有道,而陛下得之。實謂懲其奢淫,不忘儉約。今於隋宮之內,又加雕飾,欲撥其亂,寧可得乎?”高祖每優容之。前後匡諫諷刺,多所弘益。

張玄素爲給事中,貞觀初修洛陽宮,以備巡幸,上書極諫,其略曰:“臣聞阿房成,秦人散;章華就,楚衆離;及幹陽畢功,隋人解體。且陛下今時功力,何異昔日,役瘡痍之人,襲亡隋之弊。以此言之,恐甚於煬帝,深願陛下思之。無爲由余所笑,則天下幸甚。”太宗曰:“卿謂我不如煬帝,何如桀紂?”玄素對曰:“若此殿卒興,所謂同歸於亂。且陛下初平東都,太上皇敕,高門大殿,並宜焚燬。陛下以瓦木可用,不宜焚灼,請賜與貧人。事雖不行,天下稱爲至德。今若不遵舊制,即是隋役復興。五六年間,取捨頓異,何以昭示萬姓,光敷四海?”太宗曰:“善。”賜彩三百匹。魏徵嘆曰:“張公論事,遂有回天之力,可謂仁人之言,其利溥哉!”

馬周,太宗將幸九成宮,上疏諫曰:“伏見明敕,以二月二日幸九成宮。臣竊惟太上皇春秋已高,陛下宜朝夕侍膳,晨昏起居。今所幸宮,去京二百餘里,鑾輿動軔,俄經旬日,非可朝行暮至也。脫上皇情或思感,欲見陛下者,將何以赴之且車駕今行,本意只爲避暑,則上皇尚留熱處,而陛下自逐涼處,溫清之道,臣切不安。”文多不載。太宗稱善。

皇甫德參上書曰:“陛下修洛陽宮,是勞人也;收地租,是厚斂也;俗尚高髻,是宮中所化也。”太宗怒曰:“此人慾使國家不收一租,不役一人,宮人無發,乃稱其意!”魏徵進曰:“賈誼當漢文之時,上書雲‘可爲痛哭者三,可爲長嘆者五’。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非激切,則不能服人主之心。激切即似訕謗,所謂‘狂夫之言,聖人擇焉’。惟在陛下裁察,不可責之。否則於後誰敢言者?”乃賜絹二十匹,命歸。

徐充容,太宗造玉華宮於宜君縣,諫曰:“妾聞爲政之本,貴在無爲。切見土木之功,不可兼遂。北闕初建,所營翠微,曾未逾時,玉華創制。雖復因山藉水,非架築之勞;損之又損,頗有無功之費。終以茅茨示約,猶興木石之疲;假使和僱取人,豈無煩擾之弊。是以卑宮菲食,聖主之所安;金屋瑤臺,驕主之作麗。故有道之君,以逸逸人;無道之君,以樂樂身。願陛下使之以時,則力不竭;不用而息之,則人胥悅矣。”詞多不盡載。充容名惠,孝德之女,堅之姑也。文采綺麗,有若生知。太宗崩,哀慕而卒,時人傷異之。

房玄齡與高士廉偕行,遇少府少監竇德素,問之曰:“北門近來有何營造?”德素以聞太宗。太宗謂玄齡、士廉曰:“卿但知南衙事,我北門小小營造,何妨卿事?”玄齡等拜謝。魏徵進曰:“臣不解陛下責,亦不解玄齡等謝。既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有所營造,何容不知。責其訪問官司,臣所不解。陛下所爲若是,當助陛下成之;所爲若非,當奏罷之。此乃事君之道。玄齡等問既無罪,而陛下責之,玄齡等不識所守,臣實不喻。”太宗深納之。

總章中,高宗將幸涼州。時隴右虛耗,議者以爲非便。高宗聞之,召五品以上,謂曰:“帝五載一巡狩,羣后肆朝,此蓋常禮。朕欲暫幸涼州,如聞中外,鹹謂非宜。”宰臣以下,莫有對者。詳刑大夫來公敏進曰:“陛下巡幸涼州,宣王略,求之故實,未虧令典。但隨時度事,臣下竊有所疑,既見明敕施行,所以不敢陳黷。奉敕顧問,敢不盡言。伏以高黎雖平,扶余尚梗,西道經略,兵猶未停。且隴右諸州,人戶寡少,供待車駕,備挺稍難。臣聞中外,實有竊議。”高宗曰:“既有此言,我止度隴,存問故老,搜狩即還。”遂下詔,停西幸,擢公敏爲黃門侍郎。

《大唐新語》卷三·極諫的原文是什麼?

袁利貞爲太常博士,高宗將會百官及命婦於宣政殿,並設九部樂。利貞諫曰:“臣以前殿正寢,非命婦宴會之地;象闕路門,非倡優進御之所。望請命婦會於別殿,九部樂從東門入;散樂一色,伏望停省。若於三殿別所,自可備極恩私。”高宗即令移於麟德殿。至會日,使中書侍郎薛元超謂利貞曰:“卿門傳忠鯁,能獻直言,不加厚賜,何以獎勸。”賜絲百匹,遷祠部員外。

李君球,高宗將伐高黎,上疏諫曰:“心之痛者,不能緩聲;事之急者,不能安言;性之忠者,不能隱情。且食君之祿者,死君之事。今臣食陛下之祿,其敢愛身乎臣聞《司馬法》曰:‘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平,忘戰必危。’兵者,兇器;戰者,危事。故聖主重行之也。畏人力之盡,恐府庫之殫,懼社稷之危,生中國之患。且高黎小丑,潛藏山海,得其人不足以彰聖化,棄其地不足以損天威。”文多不載,疏奏不報。

中書令郝處俊,高宗將下詔遜位於則天攝知國政,召宰臣議之,處俊對曰:“《禮經》雲:‘天子理陽道,後理陰德。’然則帝之與後,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各有所主,不相奪也。若失其序,上則謫見於天,下則禍成於人。昔魏文帝着令,崩後尚不許皇后臨朝,奈何遂欲自禪位於天后。況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正合謹守宗廟,傳之子孫,不可持國與人,有私於後。惟陛下詳審。”中書侍郎李義琰進曰:“處俊所引經典,其言至忠,惟聖慮無疑,則蒼生幸甚。”高宗乃止。及天后受命,處俊已歿,孫象竟被族誅。始,則天以權變多智,高宗將排羣議而立之。及得志,威福並作,高宗舉動,必爲掣肘。高宗不勝其忿。時有道士郭行真出入宮掖,爲則天行厭勝之術。內侍王伏勝奏之。高宗大怒,密召上官儀廢之,因奏:“天后專恣,海內失望,請廢黜以順天心。”高宗即令儀草詔,左右馳告則天,遽訴,詔草猶在。高宗恐其怨懟,待之如初,且告之曰:“此並上官儀教我。”則天遂誅儀及伏勝等,並賜太子忠死。自是,政歸武后,天子拱手而已,竟移龜鼎焉。

周興、來俊臣羅織衣冠,朝野懼懾,御史大夫李嗣真上疏諫曰:“臣聞陳平事漢祖,謀疏楚之君臣,乃用黃金七十斤,行反間之術。項羽果疑臣下,陳平之計遂行。今告事紛紜,虛多實少。如當有兇慝,焉知不先謀疏陛下君臣,後除國家良善。臣恐有社稷之禍。伏乞陛下回思遷慮,察臣狂瞽,然後退就鼎鑊,實無所恨。臣得歿爲忠鬼,孰與存爲諂人。如羅織之徒,即是疏間之漸,陳平反間,其遠乎或?”遂爲俊臣所構,放於嶺表。俊臣死,徵還,途次桂陽而終,贈濟州刺史。中宗朝,追複本官。

宗楚客兄秦客,潛勸則天革命,累遷內史。後以贓罪那,流於嶺南而死。楚客無他材能,附會武三思。神龍中,爲中書舍人。時西突厥阿史那、忠節不和,安西都護郭元振奏請徙忠節於內地,楚客與弟晉卿及紀處訥等納忠節厚賂,請發兵以討西突厥,不納元振之奏。突厥大怒,舉兵入寇,甚爲邊患。監察御史崔琬,劾奏楚客等,曰:“聞四牡項領,良御不乘;二心事君,明罰無舍。謹按宗楚客、紀處訥等,性唯險詖,志越溪壑。幸以遭遇聖主,累忝殊榮,承愷悌之恩,居弼諧之地,不能刻意砥操,憂國如家,微效涓塵,以裨川嶽。遂乃專作威福,敢樹朋黨。有無君之心,闕大臣之節。潛通玁狁,納賄易貲;公引頑兇,受賂無限。醜聞充斥,穢跡昭彰。且境外交通,情狀難測。今娑葛反叛,邊鄙不寧,由此贓私,取怨外國。論之者取禍以結舌,語之者避罪而鉗口。晉卿昔居榮職,素闕忠誠,屢以嚴刑,皆由黷貨。今又叨忝,頻沐殊恩,厚祿重權,當朝莫比。曾無悛改,乃徇贓私。此而容之,孰雲其可!臣謬忝公直,義在觸邪,請除巨蠹,以答天造。”中宗不從,遽令與琬和解。俄而韋氏敗,楚客等鹹誅。

蘇安恆博學,尤明《周禮》、《左氏》。長安二年,上疏諫請復子明辟,其詞曰:“臣聞:忠臣不順時而取寵,烈士不惜死而偷生。故君道不明,忠臣之過;臣道不軌,烈士之罪。今太子年德俱盛,陛下貪其寶位而忘母子之恩,蔽太子之元良,據太子之神器。何以教天下母慈子孝,焉能使天下移風易俗惟陛下思之:將何聖顏以見唐家宗廟,將何誥命以謁大帝墳陵?”疏奏不納。魏元忠爲張易之所構,安恆又中理之。易之大怒,將殺之,賴朱敬則、桓範等保護獲免。後坐節憫太子事,下獄死。睿宗即位,下詔曰:“蘇安恆文學立身,鯁直成操,往年陳疏,忠讜可嘉。屬回邪擅權,奄從非命,與言軫悼,用惻於懷。可贈諫議大夫。”

張柬之既遷則天於上陽宮,中宮猶以皇太子監國,告武氏之廟。時累日陰翳,侍御史崔渾奏曰:“方今國命初復,正當徽號稱唐,順萬姓之心。奈何告武氏廟廟宜毀之,復唐鴻業,天下幸甚!”中宗深納之。制命既行,陰雲四除,萬里澄廓,鹹以爲天人之應。

武三思得幸於中宗。京兆人韋月將等不堪憤激,上書告其事。中宗惑之,命斬月將。黃門侍郎宋璟執奏,請按而後刑。中宗愈怒,不及整衣履,岸巾出側門,迎謂璟曰:“朕以爲已斬矣,何以緩?”命促斬。璟曰:“人言宮中私於三思,陛下竟不問而斬,臣恐有竊議。故請按而後刑。”中宗大怒,璟曰:“請先斬臣,不然,終不奉詔。”乃流月將於嶺南,尋使人殺之。

柳澤,睿宗朝太平公主用事,奏斜封官復舊職,上疏諫曰:“藥不毒不可以觸疾,詞不切不可以裨過。是以習甘旨者,非攝養之方;邇諛佞者,積危殆之本。陛下即位之初,納姚、宋之計,鹹黜斜封。近日又命斜封,是斜封之人不忍棄也,先帝之意不可違也若斜封之人不忍棄,是韋月將、燕欽融之流不可褒贈;李多祚、鄭克義之徒不可清雪。陛下何不能忍於此,而獨忍於彼使善惡不定,反覆相攻,致令君子道消,小人道長;爲正者銜冤,附僞者得志。將何以止奸邪,將何以懲風俗耶?”睿宗遂從之,因而擢澤,拜監察御史。

《大唐新語》卷三·極諫的原文是什麼? 第2張

倪若水爲汴州刺史,玄宗嘗遣中官往淮南採捕鵁鶄及諸水禽,上疏諫曰:“方今九鳸時忙,三農並作,田夫擁耒,蠶婦持桑。而以此時採捕奇禽異鳥,供園池之玩,遠自江嶺,達於京師,力倦擔負,食之以魚肉,間之以稻糧。道路觀者,莫不言陛下賤人而貴鳥。陛下當以鳳凰爲凡鳥,麒麟爲凡獸,則鵁鶄之類,曷足貴也!陛下昔龍潛藩邸,備歷艱危,今氛侵廓清,高居九五,玉帛子女,充於後庭;職貢珍奇,盈於內府。過此之外,又何求哉!”手詔答曰:“朕先使人取少雜鳥,其使不識朕意,將鳥稍多。卿見奏之,詞誠忠懇,深稱朕意。卿達識周材,義方敬直,故輟綱轄之重,以處方面之權。果能閒邪存誠,守節彌固,骨鯁忠烈,遇事無隱,言念忠讜,深用喜慰。今賜卿物四十段,用答至言。”

安祿山,天寶末請以蕃將三十人代漢將。玄宗宣付中書令即日進呈,韋見素謂楊國忠曰:“安祿山有不臣之心,暴於天下。今又以蕃將代漢,其反明矣。”遽請對。玄宗曰:“卿有疑祿山之意耶!”見素趨下殿,涕泗且陳祿山反狀。詔令復位,因以祿山表留上前而出。俄又宣詔曰:“此之一奏,姑容之,朕徐爲圖矣。”見素自此後,每對見,每言其事,曰:“臣有一策,可銷其難,請以平章事追之。”玄宗許爲草詔,訖,中留之,遣中使輔璆琳送甘子,且觀其變。璆琳受賂而還,因言無反狀。玄宗謂宰臣曰:“必無二心,詔本朕已焚矣。”後璆琳納賂事泄,因祭龍堂,託事撲殺之。十四年,遣中使馬承威齎璽書召祿山曰:“朕與卿修得一湯,故召卿。至十月,朕待卿於華清宮。”承威覆命,泣曰:“臣幾不得生還。祿山見臣宣進旨,踞牀不起。但云:‘聖體安穩否’遽令送臣於別館。數日,然後免難。”至十月九日,反於范陽,以誅國忠爲名,蕩覆二京,竊弄神器,迄今五十餘年而兵未戢。《易》曰:“履霜堅冰,所由者漸。”向使師尹竭股肱之力,武夫效腹心之誠,則豬突豨勇,亦何能至失於中策,寧在人謀,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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