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經典文史 > 陳羣爲什麼要以“不治行檢”的罪名檢舉郭嘉?郭嘉真的這樣了嗎?

陳羣爲什麼要以“不治行檢”的罪名檢舉郭嘉?郭嘉真的這樣了嗎?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陳羣的故事大家真的瞭解嗎?今天小編給你們帶來全新的解讀~

在瞭解三國曆史的時候,很多朋友可能回發現一件事情,就是曹操最信任的謀士郭嘉總是會遭到另一位重臣陳羣的檢舉。我們知道,陳羣就是九品中正制和《魏律》的主要創始人,想必應該是一個正直中正的人,他檢舉的罪名大約都是一些行爲不端正、不像君子之類的。那麼,他檢舉郭嘉是這樣的罪名嗎?爲什麼,難帶郭嘉真的做過什麼行爲不檢的事情嗎?

陳羣爲什麼要以“不治行檢”的罪名檢舉郭嘉?郭嘉真的這樣了嗎?

郭嘉,是曹操最欣賞、最信賴的謀士之一。他跟隨曹操擒呂布、破袁紹、斬袁譚、定烏丸一路南征北戰,屢獻奇策。在曹操統一北方的過程中可謂是勞苦功高。遺憾的是這位軍事奇才僅僅在曹營效力了十一年後就英年早逝。難怪曹操撕心裂肺的哭喊出“哀哉奉孝!痛哉奉孝!惜哉奉孝!”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曹操身邊的大紅人,卻屢屢被陳羣當廷檢舉“不治行檢”。那麼這郭嘉到底是犯了什麼事,讓人家陳羣非跟他死磕到底呢?

陳羣是建安三年呂布兵敗後歸屬曹操的,給他委任的官職是:司空西曹掾屬。用現在的職位等級衡量就是:曹操內府裏的人力資源部副部長。理所當然,監督、考覈幹部的品行、業績是他權利範圍內的職責。而郭嘉是建安元年經荀彧推薦,棄袁紹投曹操,到建安十二年病故。理論上這兩個人共事的時間不過八年,卻讓陳羣對郭嘉有了這麼深的成見,說他“不治行檢”。

如果僅僅從這四個字字面理解來看,就是行爲不檢點的意思。但也恰恰是這樣的理解,使後人只要提起郭嘉在生活方面的形象就成了:酗酒話多還愛撩妹,生活作風不好。這裏我們就不多介紹了,對三國人物背後的故事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在薇信公衆號三國故事的後臺直接回復人物名字查看。

翻看陳壽的《三國志》以及裴松之的作注,基本上找不到有關郭嘉生活方面的評述,這其中可能會有三種情況:

1.史料不全,確實找不到相關的例證。《三國志》雖以言辭簡約著稱,但也留下了史料欠缺的遺憾。

2.事關帝王隱私,不足爲外人道,不能寫。《三國志》尊魏爲正朔,當然要考慮到這個問題。曹操和郭嘉的關係非常好,“行同騎乘,坐共幄席”。而曹公的愛好是什麼,想必世人皆知,郭嘉真的和曹操幹過些什麼,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不是所有史官都會像太史公那樣憤世嫉俗什麼都敢寫。

陳羣爲什麼要以“不治行檢”的罪名檢舉郭嘉?郭嘉真的這樣了嗎? 第2張

3.芝麻小事,不足道哉。因爲陳羣數次當廷檢舉郭嘉,郭嘉的表現則是“嘉意自若”,而曹操的反應更是出乎意料“太祖愈益重之”。

然而這對君臣絕非是:一個肆意縱容下屬而另一個則恃寵而驕。郭嘉是個軍事奇才不假,但是他給曹操制定的策略都建立在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下:完全參透對手的性格。在當時通訊極不發達的環境裏,可以說,郭嘉看人的本事已經高到“令人髮指”的地步。

三徵呂布直言“呂布有勇無謀……陳宮有智而遲……進急攻之,布可拔也。”黎陽擊敗袁氏兄弟後,在是否繼續進攻的問題上,又進言“急之則相持,緩之而後爭心生”;官渡之戰衆臣都反對曹操東征劉備,唯有郭嘉明白劉備是真正的人傑,必早圖之而堅決支持曹操;

郭嘉最神的當然是成功預言孫策之死“策輕而無備……若刺客伏起,一人之敵耳。以吾觀之,必死於匹夫之手”。這段話簡直堪比神棍,連死的方式都能完美命中。所以,這樣一個工於心計、達於事情的人精怎麼可能不瞭解他的主管領導的性格特徵呢?就是因爲他知道,自己“犯得”這些事在他的主公眼裏根本就不算是個事。陳壽在寫《三國志》時,可能也覺得這些事根本不值得寫在這麼重要的史書上,乾脆就不寫了。

所以究其原因,筆者更傾向於後兩種可能,第二種沒有也不可能有足夠的材料來佐證,我們後人更不能妄下結論,給古人抹黑。

那麼第三種可能就非常關鍵了。現在的問題就是:到底曹操在乎哪些事?又有哪些事他不在乎呢?

建安二十四年,關羽北伐,水淹七軍,斬龐德擒于禁,將曹仁圍於樊城。曹操派徐晃去營救,曹植以南中郞將並代理徵虜將軍的身份隨軍隊準備出征,臨行曹操可能是要吩咐一些行軍時的注意事項,叫他來參見。可是,這位才高八斗的公子哥兒竟然喝高了。

植將行,太子飲焉,偪而醉之。王召之,植不能受王命,故王怒也。——《魏氏春秋》

曹操也正是在這件事後,將曹植從立嗣的名單中徹底刪除了。通過這件事也可以發現,曹操對於酒後誤事是極爲反感的,對於自己最欣賞的兒子都這樣,何況別人呢?雖然這件事兒是郭嘉死了十二後才發生的,但是以郭嘉的能力參透曹操這樣的性格簡直是沒有絲毫難度。

陳羣爲什麼要以“不治行檢”的罪名檢舉郭嘉?郭嘉真的這樣了嗎? 第3張

至於說到酒後撩妹乃至亂性,這個事就更小了。在東漢末年,女人的地位極低,基本等同於男人的附屬品。劉備也算是一代人傑,打了敗仗就把老婆扔了,而且扔了四回。所以,郭嘉就算酒後失德,最多也就是拉着美女的手說說:“妹妹,什麼時候落了單兒,別忘了,在司空府你還有一哥”。如果曹公碰巧也在跟前兒,沒準兒還會上前附和兩句:“然也,然也!”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歷朝歷代的官場僅憑女人問題就能把一個帝王身邊的高官法辦是根本不可能的,陳羣這種主管人力資源的幹部深諳官場之道,不太可能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兒。

還有一個十分關鍵的細節:郭嘉在建安十二年病逝後,曹操痛哭不已,並對羣臣說出了一番肺腑之言“諸君年皆孤輩也,唯奉孝最少。天下竟事,欲與後事屬之……”,這意味着什麼?託孤!

三國曆史上還有一次更爲衆人所熟知的託孤:劉備白帝城託孤。甭管他對諸葛亮說的多麼冠冕堂皇“君才十部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劉備這麼相信孔明先生,也還要再立一位顧命大臣:李嚴。而且兩人分屬兩個政治集團陣營。諸葛亮屬於荊州集團,李嚴屬於益州集團。這不擺明是爲了互相制衡嗎?

因此,如果說郭嘉達於事情,長於御人,那麼曹操則有過之而無不及,郭嘉瞭解他,他也同樣瞭解郭嘉。既然,曹操有對郭嘉託孤的心思,至少說明曹操認準一件事:郭嘉的權力慾望並不大,並不會取而代之,他絕對是一個合格的職業經理人。有了這一點就足夠了,至於你是酗酒、貪財、好色這全都不是問題,要多少給多少。

建安二十一年,夏侯惇跟隨曹操徵孫權有功,回來後賞賜了大量的樂器和倡優,想是這位鐵骨錚錚的盲夏侯不願意接受這種東西。曹操則回答“魏絳以和戎之功,猶受金石之樂,況將軍乎”。看看,人家夏侯惇想不要都不行。所以說,跟對一個領導真的很重要呀,面面俱到,事無鉅細。

陳羣爲什麼要以“不治行檢”的罪名檢舉郭嘉?郭嘉真的這樣了嗎? 第4張

那麼,郭嘉到底還有哪些性格可能被人詬病呢?這個問題,從他在官渡之戰前給曹操寫的最著名的十勝十敗中,其中有兩點或許能尋找出一些端倪來。

(1)“紹繁禮多儀,公體任自然,此道勝一也。”這句話,郭嘉當然有恭維曹操的意思,因爲,自周開始中華大地就是一個非常注重禮制的國度,袁紹多禮本沒毛病,再說大企業通常都有這種弊病,官僚主義盛行,機構繁多,效率低下。但是,這句話卻透漏了一個重要的信息:曹操不喜歡繁文縟節。可以說,他和郭嘉之所以看似君臣,實爲兄弟這樣的關係是因爲他們倆的性格太像了。因此,我們也可以說郭嘉也是這種不喜歡拘束的人。

那麼,有些在曹操看來不以爲然的事在別人看來就是大不敬了,比如說着裝。中國古代的服飾可能是世界上最複雜最不方便的,雖然經過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後,已經有大大的改觀,但是那僅限於武將。像郭嘉這樣的文官還是得按部就班老老實實地穿你的工作裝:上衣下裳。裳類似於現在的袍,沒有襠。其實這種服飾穿脫都麻煩,日常生活也很不方便,一不小心就可能春光乍現。

漢代的人不管是談工作還是會客都是跪坐。太史公寫荊軻刺秦王,當荊軻刺殺失敗後倚在柱子上時就選擇了“箕坐”,這是一種極不禮貌極不尊重對方的表現。而像郭嘉這樣的人極有可能在這些方面極不注意,讓其他人很不滿意。事關官場制度、官員形象問題,陳羣當然不能不管,上綱上線也就在所難免了。

(2)“紹見人飢寒,恤念之形於顏色,其所不見,慮或不及也,所謂婦人之仁耳,公於目前小事,時有所忽,至於大事,與四海接,恩之所加,皆過其望,雖所不見,慮之所周,無不濟也,此仁勝七也”。這段話同樣也透露出曹操的又一重要的性格特徵:小事不管,大事抓緊。

曹操一生可謂名副其實的戎馬生涯,建安二十四年冬十月,爲了救曹仁派了徐晃還不夠,六十四周歲了竟然還親征關羽,要知道四個月後他就要與世長辭了。以至於後世的李世民對他什麼事兒都親歷親爲大爲不屑。

陳羣爲什麼要以“不治行檢”的罪名檢舉郭嘉?郭嘉真的這樣了嗎? 第5張

曹操當然有這麼做的理由,不過就像郭嘉說的那樣,一些細枝末節、不傷大雅的事他根本不會放在心上,忘了就忘了;而重要的事,纔會算無遺策。這裏我們就不多介紹了,對三國人物背後的故事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在薇信公衆號三國故事的後臺直接回復人物名字查看。對於郭嘉而言,曹操的這個性格不管是他本來就有還是被曹操影響,後來成爲這樣的人。總之,郭嘉欣賞曹操這種爲人處事的原則。

而且,像郭嘉這種恃才傲物、目空一切的人心界、眼界都很高,傳統官場的那些人在他眼裏想必是滿滿的迂腐、愚蠢。官場的規定又多得數不勝數,任何一個細節都可能導致他人的非議。這樣以來,在跟其他同事共事的過程中,產生矛盾也在情理之中了。所以,陳羣數次檢舉郭嘉很可能是有關:着裝、禮儀、官場制度方面的問題。

這些事曹操不以爲然,因爲他本身也是這樣的人,同時還是很肯定陳羣的“然以羣能持正,亦悅焉”。言外之意就是:你已經盡了職責範圍之內的本分了,接不接受,處不處罰就是我的事兒了。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