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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曾爲一個死刑犯求情,這是怎麼一回事?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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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曾做出了一件徇私枉法的事情,只不過求情人的身份太特殊,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下面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的文章介紹。

這件事發生在公元41年左右,也就是東漢建武十七年,劉秀任命趙憙擔任懷縣縣令。趙憙這個人剛正不阿,他到任後發現懷縣有幾件無人敢管的人命案,而殺人犯是懷縣豪強李子春的兩個孫子。原來李家是當地豪族,李子春之前曾擔任過琅琊國相,卸任後回到了家鄉,“豪猾併兼,爲人所患”。

劉秀曾爲一個死刑犯求情,這是怎麼一回事?

由於李家是當地的豪強地主,又與京城王公親貴還有關係,所以之前的地方官根本不敢過問案情。然而,趙憙卻不怕,他到任後“聞其二孫殺人事未發覺”,立即派人詳細調查此事。之後,趙憙派人逮捕了李子春,將他押入大牢之中,李子春的兩個孫子畏罪自殺。緊接着,趙憙就將案情呈報給了光武帝劉秀。

按理說這個案子並不複雜,李子春作惡多端,欺壓鄉里,爲害一方,他的孫子殺人犯法,都是應該受到嚴厲處罰的大罪。可是,劉秀在處理這個案子的時候遇到了阻力。李子春在朝中有許多好友,他們都官拜要職,紛紛向光武帝劉秀求情,“京師爲請者數十”。不過,光武帝劉秀始終沒有同意。

與此同時,趙王劉良已經病入膏肓,時日無多,光武帝劉秀於是親自去探望。在劉良牀榻前,劉秀問他還有什麼要交代的事情。劉良用微弱的聲音說道:“素與李子春厚,今犯罪, 懷令趙憙欲殺之,願乞其命。”(我向來與李子春交情深厚,如今他犯下大罪,懷縣縣令趙憙想殺掉他,希望陛下看在我的面上饒他一死)

劉秀沒有同意,他說道:“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官吏奉公守法辦事,而律法是不能因私情而違反,你再說說別的願望吧)聽完劉秀的話,劉良默然無語,再也沒有說出別的話來。沒過多久,劉良病死,光武帝劉秀卻非常後悔,他決定滿足劉良的生前願望,下旨釋放了李子春。

劉秀曾爲一個死刑犯求情,這是怎麼一回事? 第2張

那麼這個劉良是何許人也,爲何能讓一向公正的劉秀徇私枉法呢?原來,劉良與劉秀的關係太特殊了!劉秀的父親名叫劉欽,而劉良正是劉欽的弟弟,換言之劉良是劉秀的叔父。在漢平帝時期,劉良通過舉孝廉的方式,擔任蕭縣的縣令。可就在公元3年,劉良得到噩耗,他的兄長劉欽病死,扔下了六個孩子尚且無法自立的孩子。

那一年劉秀九歲,他和幾個兄弟姐妹被劉良接到自己家中。劉良對這個幾個孩子視若己出,“光武兄弟少孤,良撫循甚篤”。在劉良的照顧下,劉秀長大成人,後來起兵,奪取了天下,成爲了皇帝。劉良雖然沒有立下什麼功勞,但他的身份太特殊了,所以被封爲趙王,地位非常尊貴。 劉良死後,劉秀想起了叔父的養育之恩,於是才放了李子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