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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假期比唐宋縮減一半 明清長假都集中在冬季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7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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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宰相五更便要早朝,逢上節假日,則可以略睡個懶覺,到天亮時再赴中書省辦公。雖然只是晚去了兩三個小時,但對日理萬機的宰相以及排着隊等待跟宰相彙報的百官來說,影響頗大。

歐陽修的女婿龐元英寫過一本《文昌雜錄》,說有一年冬至,按例放假七天,宰相一連七天都是到了天明才上班。當時已經身居最高財政長官三司使的包拯,覺此舊習實在影響政務效率,便給皇帝進言說:“每節假七日,廢事頗多,請令後只給假五日。”

宋仁宗覺得有道理,表示同意,宋代一些節假從七天縮爲五天,就是從這裏開始的。包拯公心一片,自己也十分勤政,不然在後來的民間戲文中也不會被美化爲“日斷陽,夜斷陰”,忙得連軸轉。不過,由於假日較多,都市文化發達,休閒之風日盛,整個宋代官員特別是京官的“優遊”之風,卻是難以扭轉的,即使是在失去了半壁江山、士大夫滿腔亡國之恨的南宋,官員散漫之風依舊。

明初楊士奇等人編有一本《歷代名臣奏議》,其中不乏南宋官員描述當時百官“盡其官不履其職”的散漫情況。南宋初年,以直諫不諱知名的侍御史王十朋上了一道奏摺,說如今邊疆不穩,正是我們君臣戮力同心興國立業之時,但朝廷仍然遵循以往的休息慣例,“假故稍多,有妨機務”,所以懇請聖上您天不亮就坐朝,天黑了再休息,節日放假的時候也最好在便殿裏坐一坐,接見一下官員,早來晚來都行,只要來。這樣政令可以“即時施行”,能夠“事務不廢,共致中興”。

元朝假期比唐宋縮減一半 明清長假都集中在冬季

假多、效率低下是全體官員的事,但王十朋很清楚問題的關鍵,皇帝勤快了下面人自然不會懶,所以建議首先改變習慣的是皇帝。當時還有個叫羅願的地方官,話也很直,聽聞朝廷要增設中秋節假期,便上書說,陛下已經當了十七年皇帝,雖然勤勉有志,但功業未成,原因是“日力多有所棄也”,時間沒有用足,查看官員的打卡記錄,“一月之中,休暇多者殆居其半,少者亦十餘日”,這種狀態怎麼會出活兒?如果再增設節日,“奉虛名而妨實事”,實在是揮霍祖宗的基業,正所謂始於憂勤終於逸樂,等天下富足太平了再休暇也不遲。

這兩位官員諫言的對象是宋孝宗趙昚[shèn],是個能聽進話的君主,其在位期間平反岳飛冤案,起用主戰派人士,銳意打回開封,在內政上整頓吏治,裁汰冗官,百姓生活相對富足,史稱“乾淳之治”。但隨着局勢穩定,南宋大部分時間,官僚們又照搬起汴州的舊習,日子過得頗爲寬裕。

就休假而言,這是古代公務員們的最後一段幸福時光,因爲從元代開始節假銳減,優遊之風也被蕩然掃除,明清兩代,假期也少了很多。

 元朝假期比唐宋縮減一半

公元1264年是對忽必烈極其重要的一年,經過四五年征戰,他終於擊敗了另一名汗位的競爭者,自己的弟弟阿里不哥。此時,南宋政權已經岌岌可危,還在勉強享受在臨安的最後十幾年光景。解決了內患的忽必烈,開始從容謀劃新秩序,其中,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一項,就是官員休假制度。

這年八月,忽必烈頒佈了一道規定:京府州縣官員,每天必須“參議詞訟,理會公事”,但“若遇天壽、冬至,各給假貳日;元正、寒食,各叄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立秋、重九、每旬,各給假壹日”。

忽必烈是接受漢文化的,宋朝滅亡後,元朝保留了宋朝的機構和全部行政官員,也沿襲了唐宋“十日一休沐”的旬假制度,不過,節假驟減。從這道規定中可以看出,天壽是皇帝生日,其餘節假則是傳統節日,假期加起來共16天,加上旬假36天,元代初年的全年公休假期只有52天,比宋朝少了一半還多,並且“公務急速,不在此限”,遇上急事就不能放假了。

這條規定還涉及官員病假,如果在外地出差病倒,要通知當地政府驗治,病好了之後還要帶着病歷本回來。

元朝假期比唐宋縮減一半 明清長假都集中在冬季 第2張

八年之後,也許是病假已經成爲被官員用作偷懶的藉口,朝廷又規定,凡官員請病假的,只要病休超過一百天就停發俸祿,而自停發之日起,無論官員身體狀況如何,限十二個月內必須歸隊。假少了,病假也不好請,官員們難免有意見。到了1277年,根據中書省的建議,忽必烈又頒令將旬假每月三天改爲五天,每月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和乙亥日休息,接近了漢代五日一休沐的頻次。

值得一提的是,元政權在草創時期是沒有丁憂制度的,後來對於大量漢族官員父母去世丁憂的傳統,給予默認,漢族官員丁憂者可以向朝廷請假,給假後方可離開。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政府對喪假做了正式規定,“祖父母、父母喪假限三十日,遷葬祖父母、父母假限二十日”,並且,官吏如果犯了事,如果正趕上父母身故,可先丁憂,之後再追責。

到了後來,一些漢化較深的少數民族官員也開始丁憂。爲了保護本民族的文化習俗,到了元代中期,元政府還專門規定蒙古、色目人不能仿效漢族丁憂。

明清長假都集中在冬季

明代的假期比元朝進一步減少。太祖朱元璋整頓官吏用典之重令人瞠目結舌,洪武四大案几乎殺了全國四分之三的官員,他對官員的休假也是極爲苛刻的。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讓人“考古休沐假日”,考察前代做法的結果是決定百官“每月五日給假”,不是每月給五天假,而是每月五號放一天假,全年只有十二天。

與這些假期相匹配的考覈也很嚴格,當時的地方官衙“侵晨署事,日入方散”,官員們不僅披星戴月上下班,署衙中的典吏兵卒,也要在出勤簿上上班“畫卯”,下班“畫酉”。

節假方面,明代大部分傳統節日的休假都被取消,只剩下冬至、元旦(正月初一)、元宵節三節有假,冬至放假三天,元旦放假五天,元宵節則從正月十一開始放假十天。在明宣宗朱瞻基執政期間,這位喜歡各式休閒娛樂活動的皇帝較爲體恤下屬,曾經多次延長冬至和元宵節的假期,比如宣德四年元宵節,“特賜百官節假,自正月初一日至二十日,飲酒爲樂”,把元旦和元宵擱一起放假二十天,在宣德九年,更是將元宵假延長到近一個月。不過,這些延長的節假多爲京官才能享受到。

明朝在冬季的長休,到了清代演變爲冬至、元旦、元宵三個節假正式打通的封印長休制度,官員把大印封存起來各回各家,一下休息一個月。官方的封印時間,一般是在年末的臘月十九至二十二,開印時間是正月十九至二十二,具體時間,由掌管天象曆法的欽天監選出吉日頒佈天下。所以,明清兩朝,官員們在歲末年初都較爲輕鬆,不過清朝的長假後來滋生了不少社會問題,一些地痞惡霸趁着“政府空白期”爲非作歹,讓地方官在休假和加班之間頗爲糾結。

到了清末,隨着西方傳教士的進入,“禮拜天”一詞開始流行。而西方人在中國所辦學校中實行的星期日休息制,後來擴展到整個社會,在辛亥革命後進一步形成定式,沿襲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