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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關與袁崇煥之死:以通敵叛國大罪判凌遲處死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1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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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袁崇煥死後曾留下 “身中清白人誰信,世上功名鬼不知”的悲壯詩句,表明自己的冤屈。到底,他有何冤屈之情呢?

明思宗崇禎二年(1629),即後金天聰汗(皇太極)三年的十二月初一這日,崇禎皇帝在北京紫禁城平臺,召見袁崇煥。

崇禎傳諭袁崇煥是要“議軍餉”。待袁崇煥到了平臺之後,崇禎皇帝並沒有同他議軍餉,而是當即下令將他逮捕下獄。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袁崇煥的“仇種”

當年,後金的努爾哈赤在寧遠城下,被袁崇煥堅決打敗。從此,努爾哈赤百戰百勝的神話破滅,不久後鬱鬱而終。

後來,皇太極決心替父雪恥。在寧錦之戰的戰場上,皇太極爲了證明自己,又親自敗給了袁崇煥。

父親喪命的深仇似海,自己兵敗的恥辱奇大。皇太極決不能就此善罷甘休。

復仇進行。袁崇煥,皇太極永生不休的仇根。

山海關與袁崇煥之死:以通敵叛國大罪判凌遲處死

袁崇煥的被“間”

崇禎二年(1629)十月,皇太極親率八旗大軍和蒙古騎兵,繞過袁崇煥的防區,即關(山海關)寧(寧遠)錦(錦州)防線,通過蒙古,突破長城,攻陷遵化,直逼北京。

袁崇煥奉命駐軍在寧遠(今遼寧興城)。當時,袁崇煥身擔的職務就是:明朝兵部尚書、右副都御史、薊遼督師(全稱是督師薊、遼、天津、登、萊軍務),以爲抵禦後金軍隊南進,守衛山海關,保衛北京城。

袁崇煥巡視到山海關時,收到皇太極即將進攻北京的軍報。他心焚膽裂,憤不顧死,急點九千兵馬,“士不傳餐,馬不再秣”,日夜兼馳,趕在皇太極之前,到達北京廣渠門外。

當時北京,正值寒冬,大營露宿,缺乏糧料,兵飢馬餓。而袁崇煥率領援軍,在這樣極度不利的情況下,背依城牆,先後在廣渠門外、左安門外,打退皇太極軍隊的猛烈進攻。

袁崇煥身先士卒,策馬迎敵,甲冑上佈滿箭鏃,如刺蝟皮一般。當時場面,馬頸相交,揮刀廝殺,險象環生。一個後金軍勇士一刀砍向袁崇煥,幸虧袁崇煥手下的副官用刀一格,才使他倖免於難。

在北京廣渠門和左安門兩場惡戰中,雙方均有損失,而皇太極更重。戰爭之後,皇太極也並沒有率八旗大軍撤退,他仍在等待時機。皇太極一面伺機向北京城發動更強大的進攻,一面使用“反間計”,離間明朝君臣。

此前,後金大軍在廣渠門戰敗大清的屯駐地南海子時,俘虜了明朝提督大壩的馬房太監楊春、王成德二人。第二天,皇太極指派副將高鴻中,參將鮑承先、寧完我和巴克什達海等,將楊春、王成德帶到德勝門外,對這兩人加以監守。

高鴻中、鮑承先等按照皇太極旨意,在夜裏回營,坐在兩個太監臥室的隔壁,故作耳語,祕密談話。他們在談話中明示袁崇煥已經與皇太極有密約,攻取北京,城下之盟,很快可以成功。

太監楊春、王成德假裝臥睡,傾耳竊聽。到十月二十九日,高鴻中、鮑承先又受命故意放走了楊、王兩太監。二人回到紫禁城,將獄中竊聽到的密談內容,奏報崇禎皇帝。

山海關與袁崇煥之死:以通敵叛國大罪判凌遲處死 第2張

在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三年》中,對此事說得極爲確切:

“明朝有兩個太監被後金軍俘虜去以後,被關在金營裏。有天晚上,一個姓楊的太監半夜醒來,聽見兩個看守他們的金兵在外面輕聲地談話。

一個金兵說:“今天咱們臨陣退兵,完全是皇上(指皇太極)的意思,你可知道?”

另一個說:“你是怎麼知道的?”

一個又說:“剛纔我就看到皇上一個人騎着馬朝着明營走,明營裏也有兩個人騎馬過來,跟皇上談了好半天話纔回去。聽說那兩人就是袁將軍派來的,他已經跟皇上有密約,眼看大事就要成功啦……”

崇禎帝既惑於閹黨的蜚語,又誤中後金的反間計,決定在平臺召見袁崇煥“議餉”。在《明史·袁崇煥傳》說:“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

袁崇煥的被棄

崇禎二年十月,發生在北京廣渠門和左安門的戰事之後,袁崇煥也在休整兵馬,準備再戰。

隆冬時節,大地冰封,袁崇煥率領的軍隊,露宿城外,無糧無草。當時,軍隊缺餉是最嚴重的問題。

恰逢,此時的崇禎皇帝要在平臺,召見袁崇煥“議餉”。聽到皇帝要議軍餉,袁崇煥非常高興,便急不可待地要入城。很快,袁崇煥來到北京城下。

這時的北京,九門戒嚴,城門禁閉。袁崇煥來到城下,城上人用繩子吊一個筐子下來,所謂“縋城而入”。這樣,袁崇煥就坐在筐子裏被提到城上。

十二月初一,袁崇煥到了平臺之後,崇禎皇帝嚴肅地坐在那裏,沒有議軍餉,而是直接下令將袁崇煥逮捕,即“逮督師袁崇煥於獄。”

這件事,在計六奇的《明季北略》中,記述比較詳實:

“著錦衣衛拏(捉拿)擲殿下。校尉十人,褫(剝奪)其朝服,杻(捆綁)押西長安門外錦衣衛大堂,發南鎮撫司監候。”袁崇煥被剝掉官服,身受刑具,押送到錦衣衛大獄。

袁崇煥被逮捕入獄,囚禁審訊半年。至崇禎三年八月十六日,明兵部尚書、薊遼督師袁崇煥,以“通敵叛國”的大罪,被判磔刑而凌遲處死。

身後的“沉冤昭雪”

公元1630年9月22日,崇禎三年八月十六日,崇禎帝以“袁崇煥咐託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等罪名,將袁崇煥處死於西市。

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對袁崇煥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所割之肉,頃刻間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拾得其骨者,刀斧砍碎,骨肉全無。剩一頭顱,傳視九邊”。

袁崇煥被殺後被棄屍於市。他的部下佘義士,“夜竊督師屍”,將其葬在北京崇文門的一個菜園子中,並讓自己的子孫世代在此守墓。袁崇煥得冤案直道乾隆四十七年(1782)才真相大白,得以昭雪。

山海關與袁崇煥之死:以通敵叛國大罪判凌遲處死 第3張

袁崇煥死時,被當作賣國賊而含冤處死,但“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徵決矣”。直到袁崇煥死去152年後,清朝乾隆皇帝正式公開爲他平反。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乾隆帝下令爲袁崇煥平反昭雪。在《清高宗實錄》第1170卷中記載,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初四日:

“昨披閱《明史》,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爲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昏政暗,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闢,深可憫惻。袁崇煥系廣東東莞人,現在有無子孫?曾否出仕?著傳諭尚安,詳悉查明,遇便覆奏。”

從此時起,纔有人公開祭奠袁崇煥。袁崇煥也終於卸下了賣國賊的枷鎖,重新登上民族英雄的祭壇。

山海關與袁崇煥之死:以通敵叛國大罪判凌遲處死 第4張

尾聲

袁崇煥的冤屈終於得到平反,賣國賊的恥辱之名得以洗刷。從此清白之名在世間流傳。

後人爲紀念袁崇煥,先後修建了祠和墓。現在的袁崇煥墓前,立有清道光十一年(1831)湖南巡撫吳榮光題寫的“有明袁大將軍之墓”石碑及石供桌,墳側小丘爲佘義士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