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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期愛國文人對大清“國旗”態度不一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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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李鴻章領銜出使歐美的時候。

龍旗已經成爲必不可少的儀禮道具:“未初,郵船高揭龍旗及頭等欽差大臣旗,展輪駛出吳淞口。

炮臺暨中西各兵艦,亦共鳴炮送行。一縷輪煙,遂指香港海程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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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站到了聖彼得堡,“火車甫停,中國駐俄使館中諸隨員,共祗迎於道左。

俄京尹則先就車站高懸國旗,並派樂工及兵士恭待”。

可是,李鴻章不住公務旅館,卻住進了一個名叫巴勞輔的富商家。

這位富商在他家樓額上,高高掛起一幅李鴻章像,“入其堂,則四壁高懸中國黃龍旗。

窗門屏障間皆懸中華文字,又皆吉祥頌禱語。”

清朝末期愛國文人對大清“國旗”態度不一 第2張

(蔡爾康等:《李鴻章歷聘歐美記》)且不論李鴻章此行有什麼結果,至少說明。

至遲到19世紀末期,無論公私場合,龍旗已經被國際社會所普遍認可並使用。

龍旗商用:招徠生意的商業幌子

三角黃龍旗色彩鮮豔、形制特別,很易於辨識。

商人大概是最早敏銳地意識到龍旗“無形資產”的一個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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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大清國官員自己還沒意識到龍旗的象徵意義時。

一些販賣中國產品的商人已經開始借用龍旗進行廣告宣傳了。

張德彝第一次隨使出訪西方列國時發現,有些商人爲了標識貨品產地。

往往懸掛龍旗,以作招徠。同治五年五月十八日(1866年6月30日)。

張德彝等人到荷蘭動物園參觀,“園主約飲午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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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見一樓上插大清龍旗,即往觀之。

樓中多中土暨東洋諸島土產,萬貨雲集,無美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