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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在十七年的工作中,爲老百姓辦了哪些實際的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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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在十七年的工作中,爲老百姓辦了哪些實際的好事呢?不清楚的讀者可以和小編一起看下去。

在順治十年五月的時候,他下了這樣一道詔書:“天下初定,瘡痍未復,頻年水旱,民不聊生,飢寒切身,迫而爲盜。魁惡雖多,豈無冤濫,脅從沈陷,自拔無門。念此人民,誰非赤子,摧殘極易,生聚綦難,概行誅鋤,深可憫惻。茲降殊恩,曲從寬宥,果能改悔,鹹與自新。所在官司,妥爲安插,兵仍補伍,民即歸農,不原還鄉,聽其居位,勿令失所。鹹使聞知。”

看得出來,這是一道親民的詔書。那麼他是如何做的呢?

順治帝親政以後,他看到了人民的苦難。因此,在穩定社會經濟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努力。入關之初,雖然公佈以明朝會計錄徵收賦稅,但戰亂之後,地荒丁逃,賦無所出。再由於連年用兵,國庫耗支巨大,已入不敷出。

順治帝親政時,各直省錢糧缺額已至四百餘萬兩,“賦虧餉詘”,出現了嚴重的財政困難。順治帝認識到“兵飢則叛,民窮則盜”的道理。爲穩定好社會經濟,他採取了一些措施,比較突出的有鼓勵墾荒等政策。

順治帝接受大學士范文程等人建議,於順治十年以後推行屯田墾荒。重點地區是受戰爭破壞嚴重的四川及北方各省,由政府發給牛犋籽種,招民開墾,實行三年起科。在遼東一帶更實行招民墾荒授官令,鼓勵人們赴遼東開發。

順治十三年秋下令鼓勵富人墾荒:“如有殷實人戶,能開至二千畝以上者,照遼陽招民事例,量爲錄用。”十四年夏公佈督墾荒地勸懲則例。則例中規定督撫按及道府、州縣、衛所等各級官員在一年內,按墾荒數量給以記錄或加升一級的獎勵,同時還規定了文武鄉紳及貢監生民人等墾荒的獎勵辦法。並規定“若開墾不實及開過復荒,新舊官員俱分別治罪”。十五年冬,又實行捐資開墾法:“州縣士民暨見任文武各官並閒廢縉紳有能捐資開墾者請敕部,分別授職升用。”墾荒政策的推行取得了一些成效,對困弊不堪的社會經濟起了一些復甦的作用。

當時由於戰亂,不僅出現地荒丁逃的現象,還有隱匿土地及佔墾明代藩王勳戚地產不報的情形,以致官府所掌握控制土地的數量很少,嚴重影響了國家賦稅收入。順治帝親政後對隱匿土地者實行了寬大政策:“直省報荒地方有隱漏田糧以熟作荒者,許自行出首,盡行免罪。其出首地畝,即以當年起科,以前隱漏錢糧概不追究。”這一政策的公佈,出首報墾者開始大量增加。對“爲豪強侵佔,以熟作荒”散在各地的原明代王田,順治帝令地方官徹底清查後,實行“房屋應行變價,地土照舊招佃”的辦法,因而做到“糧租兼收”。

此外,順治帝爲了不“苦累小民”,多次免除一些省份的土特產貢品,並一再蠲免受災地區的錢糧,以休養生息。

順治在十七年的工作中,爲老百姓辦了哪些實際的好事呢?

如上這些舉措,極大地穩定了清初的社會局勢,贏得了天下百姓的心,同時,開啓了康乾盛世的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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