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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擊鼓鳴冤的發展是什麼樣的 宋朝丟了只豬都可以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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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知道:擊鼓鳴冤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這些年來,曾播出瞭如《包青天》、《大宋提刑官》等古代審理案件的電視劇,相信對“擊鼓鳴冤”的橋段並不陌生。然而,大家可曾知道,擊鼓鳴冤的說法究竟從何而來?在歷史上又有哪些演變呢。

古代擊鼓鳴冤的發展是什麼樣的 宋朝丟了只豬都可以告狀

《帝王紀》中提到,上古時期的賢明君主堯舜時就設有“敢諫之鼓”。任何人有勸諫君主的意見或是蒙受了冤屈都可以擊打此鼓公開處理。至西周時,有明確的史書記載稱,周天子居住的宮室正門外就懸着一個“路鼓”,有專門官員負責看守。若是有百姓擊打此鼓,官員必須立即層層通告,冤情若重由周天子親自處理,不得延誤。

後來,百姓擊鼓鳴冤所用之鼓有了專門的名詞,稱爲“登聞鼓”,在晉朝時允許申冤無門的百姓直接向朝廷申訴。從此,這項制度在隋唐之時都有沿襲,唐律規定,若有百姓擊打登聞鼓,官員必須受理,否則官員便有罪責。

古代擊鼓鳴冤的發展是什麼樣的 宋朝丟了只豬都可以告狀 第2張

而根據《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述,在宋太宗時期,曾發生一件關於登聞鼓的趣事。某日,京城的登聞鼓被一個名爲牟暉的百姓敲響。宋太祖趙光義好久沒有聽說有人告御狀了,以爲民間有了莫大的冤情,命人將百姓叫來,準備親自處理。結果牟暉見到趙光義卻說,家裏有個下人將一頭豬給弄丟了,因此跑來向皇帝抱怨。

古代擊鼓鳴冤的發展是什麼樣的 宋朝丟了只豬都可以告狀 第3張

趙光義聽到如此一個“案件”,卻沒有動怒,反而賞賜了牟暉一千錢,讓他再買一頭。處理完百姓的事後,趙光義笑着對宰相說:“連丟豬之事都來告御狀,看來民間沒什麼冤情啊。”由這件事可以看出,宋朝百姓“擊鼓鳴冤”門檻之低,這確實是值得稱道的。也因此,許多“擊鼓鳴冤”的事件、民間故事多以宋朝爲背景,也側面說明宋朝在這項制度上的實行力度是超過其餘朝代的。

在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將這一制度沿襲了下來,也專門設置了官員管理。一旦民間有百姓前來伸冤,任何官員不得阻攔,違者重罰。若冤情巨大,皇帝需親自審理。而到了明朝中後期,這項規定漸漸變得名存實亡,不太受皇帝重視了。

古代擊鼓鳴冤的發展是什麼樣的 宋朝丟了只豬都可以告狀 第4張

到了清朝時期,“登聞鼓”反倒成了普通百姓的禁忌。《大清律例》規定,百姓擊打登聞鼓必須有檢舉貪官、關乎國家大事、有極大冤情等事務方可,否則將以大罪重罰。如此重重限制,百姓們自然不敢敲打此鼓。而在清朝滅亡後,所謂的“登聞鼓”自然也就消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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