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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場中的奴才:爲何文武百官都稱奴才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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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員,常常自稱“奴才”,既見於官方文件、奏章之中,也常常出現在官員覲見皇帝之時。今天人們對此似乎難以理解,但在清代,卻是情理中之事。

奴才一詞,亦作“奴財”,“駑才”,在中國北方各地,尤其是北方少數民族中,是一個常見詞彙。魏晉以降,常常作爲賤稱、卑稱或詈罵之詞,出現於歷史記載之中。《晉書》卷101《載記第一·劉元海》:“穎不用吾言,逆自奔潰,真奴才也”。同書卷103《劉曜載記》:田崧罵楊難敵曰:“若賊氐奴才,安敢欲希覬非分,吾寧爲國家鬼,豈可爲汝臣,何不速殺我”。《魏書》、《北史》及《通志》等書《爾朱榮傳》:“葛榮之徒,本是奴才”。《舊五代史》卷70,姚洪責罵董璋:“爾本奴才,則無恥,吾忠義之士,不不忍爲也”。《資治通鑑》卷102《晉記二十四》:“慕容評,真奴才,雖億兆之衆不足畏,況數十萬乎?”至明清時期,宮內宦官常常自稱爲奴才,也被人罵作奴才,如《明史》卷244《楊漣傳》:“漣大罵:奴才,皇帝召我等,今已晏駕,若曹不聽入,欲何爲?”。

另一方面,在北方民族中,臣與奴才本屬一意,並無多少分別。如《宋書》卷74《魯爽傳》:“虜羣下於其主稱奴,猶中國稱臣也”。《通志》卷136同此:“北方羣下言於其主稱奴,如中國稱臣也”。《隋書》卷84《北狄》:“沙鉢略謂其屬曰:何名爲臣?報曰:隋國稱臣,猶此稱奴耳。”(《北史》、《通志》同此說)臣與奴才二詞通假,起自於北方,由來已久。清入關以前,奴才一詞已出現於官方文獻中,《清稗類鈔·稱謂類》:“當未入關以前,滿洲曾貢獻於高麗,其表文,自稱‘後金國奴才’。可見奴才二字之來歷,實爲對於上國所通用,其後逐相沿成習耳。”可見,滿洲舊俗,以奴才與臣相等,並不以爲有辱國體。

清代官場中的奴才:爲何文武百官都稱奴才

清廷起於北方,滿語中有阿哈(Aha),漢語意譯爲“奴才”。沿其舊俗,奴才一詞在社會上也得以廣泛使用,當時及後世各種小說中也常有反映。《紅樓夢》33回:賈政說寶玉“該死的奴才!你在家不讀書罷了”。32回:“這會子又叫我做,我成了你們奴才了。”第9回:“李貴等一面撣衣裳,一面說道:哥兒可聽見了?先要揭我們的皮呢!人家的奴才跟主子賺些個體面,我們這些奴才白陪着挨打受罵的。”第39回,襲人笑道:“拿着我們的錢,你們主子奴才賺利錢,哄的我們呆呆的等着。”《兒女英雄傳》第3回:“咱們這個當奴才的,主子就是一層天,除了主子家的全得靠後。”清·孔尚任《桃花扇·聽稗》:“正排着低品走狗奴才隊,都做了高節清風大英雄!”《儒林外史》第27回:“被他媽一頓臭罵道:倒運的奴才,沒福氣的奴才。”《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難逢夫》:“公子暗想:“在這奴才手裏討針線,好不爽利,索性將皮箱搬到院裏,自家便當。”在很多時候,奴才及其衍生詞語都是賤稱和含有貶意的,如《紅樓夢》第45回,賴嬤嬤轉述斥責自己兒子的話:“你一個奴才秧子,仔細折了福!”

入關後,這類詞語有時也出現在正式官方文獻中和煌煌上諭之中,如雍正五年十一月,雍正帝上諭中有“此等卑污之習,皆始自包衣下賤奴才”之語在此種背景下,稱謂用語中出現“奴才”一詞,是極其自然的事情了。那麼,清代官場及官方文獻中何時開始正式規範“奴才”這一稱謂,並逐漸形成一代制度呢?

資料表明,清入關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並未對奏章中稱奴才或稱臣進行統一規定。沿襲入關前滿洲舊俗,旗人面見皇帝及在給皇帝的奏摺中,有用臣的,也有自稱奴才的。順治、康熙時期,並無相關規定。《欽定八旗通志》卷首之九:雍正元年八月,清廷試圖統一相關稱謂:“凡奏章內稱臣、稱奴才,俱是臣下之詞,不宜兩樣書寫,嗣後着一概書寫臣字。特諭。”(亦見:《世宗憲皇帝上諭八旗》卷2與此同)雖然如此,我們看到,雍正時期的奏章中,仍然是兩稱並存,同爲旗籍官員,既有稱臣的,也有稱奴才的。漢文文獻如此,滿文文獻也如此。如滿文文獻中,雍正四年四月,“寧夏將軍席伯等奏報嚴管駐防邊塞滿洲兵丁折”,後附署名爲“將軍臣席伯、副都統臣蘇圖、副都統臣蘇穆爾濟”,雖爲旗籍官員,奏摺中署名自稱爲“臣”。而同爲駐防將軍,雍正四年十月,荊州將軍吳納哈奏摺中,自稱“荊州將軍奴才吳納哈謹奏:爲奏聞事”,正文開頭即稱“竊奴才看得”云云(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譯編《雍正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下冊,黃山書社1998年版,第1407頁),雍正帝亦並未因自稱“奴才”、“臣”而表示批評或斥責,而是照常批以“知道了”等語。

直到乾隆前期,此種兩稱並存的情況仍然可以見到。筆者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檔案中見到,乾隆十年,鑲黃旗官員策楞奏摺中自稱爲“兩廣總督臣策楞,謹奏爲請旨事”,而同爲高官,乾隆十三年,安徽巡撫訥敏在奏摺中通篇自稱奴才,“安徽巡撫,奴才納敏,跪奏爲奏明仰祈睿鑑事:奴才蒙皇上天恩,補授安徽巡撫”云云。同爲旗員,稱臣與奴才均有,且不分文武,兩稱並存。

然而,乾隆前期,旗員稱呼問題已經開始出現變化。一個典型事例是,乾隆六年,貴州官員張廣泗上奏請求將長子留在自己身邊,按制外放官員成年子女不得留於任所,以免造成以“衙內”身份擾亂地方的情況出現,但有特殊情況可以提出將子女一二人留於身邊。這一奏摺本身並無什麼問題,但張氏奏摺中,自稱爲臣,而將兒子稱爲奴才,乾隆帝爲此專門下旨,對張進行訓斥:“張廣泗奏請將伊子隨任一摺,據稱仰懇天恩。俯準臣長子奴才張極暫留任所等語。張廣泗系漢軍,請將伊子隨任,原爲一已私事,折內應寫奴才。乃自寫臣,伊子寫奴才,殊屬不合,可寄信訓飭之。”乾隆諭旨中特地提出張氏爲漢軍旗人,私事折內自稱爲臣,而將兒子張極稱爲奴才,“殊屬不合”,指出正確的作法是私事奏請,“折內應寫奴才”。這表明,雖然旗籍官員奏章中仍然兩稱並存,但這一現象已經引起清廷的注意,對於旗下官員私事折,已經開始要求稱“奴才”,以維護滿洲舊俗。

清代官場中的奴才:爲何文武百官都稱奴才 第2張

至乾隆二十三年,乾隆帝正式下令對官員自稱進行規範。不過,這一次與雍正元的要示統一自稱爲“臣”不同,乾隆帝要求公事與私事分開辦理:“滿洲大臣奏事,稱臣、稱奴才,字樣不一。著傳諭:嗣後頒行公事摺奏稱臣;請安、謝恩、尋常摺奏,仍稱奴才,以存滿洲舊體。”

至此,清代官場稱謂中,奴才與臣的稱呼規矩基本確定。《清稗類鈔·稱謂類》記載了奴才稱呼運用的基本情況:“不獨滿洲也,蒙古、漢軍亦同此稱,惟與漢人會銜之章奏,則一律稱臣。”同時,“漢人之爲提督總兵者,稱奴才,雖與督撫會銜,而稱奴才如故,不能與督撫一律稱臣也。王公府邸之屬員奴僕,對於其主,亦自稱奴才。”

大體上說,官方文件及正式場合稱奴才的,有兩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滿洲等旗下官員,覲見皇帝、皇后時,自稱奴才。在奏摺中也使用奴才這一自稱,無論官職尊卑,甚至官居大學士、尚書之職,仍然自稱爲奴才。而漢族官員無論在覲見還是奏章中,都自稱爲臣。這時稱奴才,顯示出清自乾隆以後,對滿洲舊俗的極力維護。其背後,則是這一時期,旗人集團受到漢俗影響的加劇。乾隆時期,一些旗籍貴胄與高官,對漢文化的熟練掌握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乾隆本人也是漢文化的踐行者,但爲了扼止這種趨向,朝廷對“國語騎射”的強調也較前加強。正因爲如此,乾隆時統一旗員對上稱謂時,一反雍正初年的態度,規定除公事折以外,一律迴歸舊時的“奴才”稱呼。同時,這一稱呼也體現出旗人與皇家的一種親近關係。其中包括八旗漢軍人員,也視同滿洲人員,覲見或上折時均稱奴才。這也說明,在八旗中,雖然漢軍地位、待遇都低於八旗中的滿、蒙旗人,但清廷從未把他們完全等同於漢人,比如,八旗選秀女時,漢軍從來都是列入備選序列的,也說明了身份上的一致性。區別稱謂,一方面保存了滿洲舊習,另方面也體現出正式場合中,滿漢官員一體。其原則是區分公與私,公事稱臣,其他事項則仍可稱奴才。皇帝對於奏摺中稱謂不合要求的情況,曾專門下諭申斥,如乾隆三十八年,御史天保、馬人龍二人會銜上奏,報告監考教習情形,因旗人天保在前,所以折中二人一體稱奴才。乾隆對此大爲不滿,專門進行糾正:公事奏摺,滿漢官員均應稱臣,“今天保、馬人龍此折,朕所不取”,強調:今後滿漢會奏公事折,要一體稱臣。但是,嘉慶以後,旗下官員漸漸恢復舊俗,常常是無論公事私事,均自稱奴才,只有與漢臣一同會銜上奏時才一體稱臣。

第二種情形:清制中,武職官員對皇帝,也自稱爲奴才,雖然與督撫大員會銜上奏,都自稱爲奴才。究其初制,或有深意,但行之既久,則視爲習慣。乾隆三十八年,涼州鎮總兵喬照在升職後的謝恩折中自稱爲臣,既違背了武職人員稱奴才的慣例,也違背了謝恩折稱奴才的制度,遭到乾隆帝嚴斥:“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此乃向來定例,喬照豈容不知?雖臣僕本屬一體,稱謂原無重輕,但喬照甫加總兵,即如此妄行無忌,足見其器小易盈,着傳旨嚴行申飭。”皇上的意思,無非是說喬照這人器量太小,剛一升了個總兵,就志得意滿,以大臣自居。乾隆三十九年,福建提督甘國寶奏請陛見,請安折內自稱爲“臣”,受到乾隆申飭,“此皆無知寡識所爲”,並再次重申:“向來武職具折,例稱奴才,”“著傳諭各督撫、即行知照各提鎮,一體恪遵,毋致違舛。”

清代官場中的奴才:爲何文武百官都稱奴才 第3張

此種規矩爲後世所沿用,道光六年,副都統兼西寧辦事大臣穆蘭岱在奏摺中自稱爲臣,遭到道光帝嚴斥,此前你一個武職人員,因爲與漢員會同奏事,所以稱臣,這次你單獨上奏,竟也稱臣,“仿效文職,殊屬非是”。道光帝在上諭中還強調說:“此際各省將軍都統等奏摺,並無一繕寫臣字者”(《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103),可見,武職人員一概稱奴才而不稱臣,已成慣例。

至咸豐二年,將武職稱奴才之規矩推廣至武科舉人,令“嗣後中式武舉引見。俱一律奏稱奴才。如再有錯誤。即將該提調等奏參。”

清末,反滿浪潮迭起,人們對旗員與漢官的不同稱謂多有議論,清廷宣佈:“我朝滿漢文武諸臣,有稱臣、稱奴才之分。因系舊習相沿,以致名稱各異。……當此豫備立憲時代,尤宜化除成見,悉泯異同。嗣後內外滿漢文武諸臣陳奏事件,著一律稱臣,以昭畫一而示大同,將此通諭知之。”(《大清宣統政紀》卷30)推行不久,清王朝即在辛亥革命的浪潮中土崩瓦解了。

清自乾隆時確定此制,並與整個清王朝相始終。其初制,本意在維護旗下舊俗,提示旗籍與武職人員時刻記住自己的身份,保持所謂“國語騎射“,隨時準備效忠於王朝統治,這也推動了這一稱呼在社會上的廣泛使用。客觀上,這一稱謂也區別了旗人與漢臣的身份,“滿人稱奴才,有時可以稱臣;漢人稱臣,無時可以稱奴才”魯迅先生說“在清朝,旗人自稱‘奴才’,漢人只能自稱‘臣’’。這並非因爲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賜以嘉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這當然是排滿浪潮影響下對“奴才”一詞的理解,卻也道出了清代旗人與民人身份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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