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歷史真相 > 元朝“四等人制”真的存在嗎?關於它的說法到底從何而來?

元朝“四等人制”真的存在嗎?關於它的說法到底從何而來?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9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公元1279年即南宋祥興二年,宋蒙崖山大戰以宋廷失敗而告終,最終宋丞相陸秀夫揹負少帝趙昺投海殉國,南宋滅亡,蒙古大汗忽必烈使中國再次實現了統一。可與往千年不同,完成中原一統的大任並非漢族而是由此前常被稱爲蠻夷的蒙古族完成。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正因如此,當時身爲外族的蒙古佔據中原建立大元王朝之後,這種前無僅有的多民族融合的壯舉必然會帶來民族間的統治問題。然而享國不足百年的元朝也正因其民族政策而引起後世爭議無數,其中常爲人詬病的便是所謂的“四等人制”。

但當小編深入研究此項制度後,卻發現遍查元朝史籍從未有過關於“四等人制”的字眼。那元朝“四等人制”的說法到底從何而來,元朝又是否對各民族存有不平等對待呢?

元朝“四等人制”真的存在嗎?關於它的說法到底從何而來?

一、“四等人制”的說法和來源

蒙元將治下民衆劃分爲四等人制度的說法事實上得到了傳統史家的一致認可,他們都認爲蒙元統治者將各民族從高到低劃分爲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四個等級。其中,蒙古人也即“國人”在政治、經濟和法律上享有相應的特權;色目人則是指較早歸順蒙古的西域各族、党項、中亞以及東歐各族,他們的政治地位僅次於蒙古人;第三等便是此前金朝所統治的各族人民,因金朝佔據中原、以正統自居,且治下各民族有女真、漢人、契丹、高麗等族,因此蒙元將金朝治下女真、漢人、契丹、高麗等族均列爲漢人;而第四等也是最低一等的南人則是南宋治下的漢人人民,他們處於社會的底層,遭到各方面的歧視。

此前不僅國內學者對“四等人制”深信不疑,即便國際漢學研究者也採取這類說法,然而遍查史籍卻發現這個說法既不來自於蒙元同時代的著述,驅逐蒙元的明朝也毫無“四等人”相關的記載。追根溯源,這種帶有強烈民族歧視和間隙的說法竟來自清末史學界“三等人制度”的衍生。

史學界提出“三等人制度”來自於日本學者箭內亙所刊載的《滿鮮地理歷史研究報告》,大致將元代階層分爲蒙古、色目、漢人三個級別。但此文並未提到隨着階層劃分所延伸的民族偏見,只是對身份族屬進行論述。

而現今能查到最早的關於四等人的文字記載來自於《蒙兀兒史記》中第六卷的《忽必烈可汗》中一段話:“於時大別人類,爲四等。曰蒙兀人、曰色母人、曰漢人、曰南人。”而這本書的作者屠寄卻是清末民初人士,並非元明歷史的直接見證人,他的四等人說法僅來源於對史書的個人總結,也未能提供相關詳實可靠的史料進行論證。

元朝“四等人制”真的存在嗎?關於它的說法到底從何而來? 第2張

二、階層制度的真正內容

從“四等人制”說法的來源便可知這種言論自出世起便有着天然的缺陷,但近百餘年來的研究者卻仍對此堅信不疑,從而影響大多數人對元朝的認識和誤解。

其實後世學者對於元朝種族制度的探究和還原並無不妥,但不過將第一個少數民族爲核心的政權的民族政策完全歸結爲帶有強烈民族歧視的“四等人”制度則有失偏頗。在此,小編要聲明一點是,元朝對其他民族特別是漢族確實有許多不平等的政策以及差別對待,蒙古人在國家政治、經濟、刑法等方面均由相應的優待政策,但這些只是特權和民衆之間的階級差別,並非傳言中的奴隸和主人的尊嚴差異。

爲了讓大家更好的瞭解元朝制度中對不同民族身份的差別對待,小編現將其中所涉及到的方面羅列如下:

其一是選官出仕制度的差別,這是最爲關鍵也是最能體現元朝身份制度的一點。中國古代士人出仕爲官有舉薦、承蔭、科舉三個途徑,自隋唐之後,科舉逐漸成爲古代中國讀書人進入國家統治階級的主要渠道。然而終元一代,科舉選拔人才的方式屢遭廢黜,取而代之的是國子學試貢法,而科舉逐漸成爲一種安撫民心的手段。

元成宗大德八年(1034年)廢止科舉之後,便從國子學官吏主持考試,每三年從蒙、色、漢學員之中增補一人爲吏,而後試貢法逐漸革新,增大學子和出仕名額,但南人始終無緣此類入仕途徑。試貢法中蒙色二族對於儒學等知識體系有着先天性的差距,因此二族所考內容相較於漢人學子要簡單許多,但分配名額上蒙、色各十名,而漢人有二十名。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