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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商鞅變法:殘酷是強國之道還是禍國之災?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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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商鞅的崇高地位是由變法而確立的,新法的施行讓秦國達到了從未有過的強盛。但是那個時期的秦國,有人非但不感激商鞅,而且還充滿了仇恨。結果一代名相死得很慘,被車裂。秦國的另一個名相是更後來的李斯,他的手筆也不亞於商鞅,協助秦始皇搞成了一系列重大變革,但後來的結局也與商鞅差不多,被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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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的復興依靠嚴刑峻法,這始於商鞅。在他變法之前秦國還很弱小,無法與其他六國相比。這時的秦國亟需一個鐵腕人物,所以可以說商鞅是應運而生的。從變法的內容以及實施的過程上看,商鞅稱得上歷史上真正的鐵血人物,其心腸之硬、手段之酷、效果之巨、結局之慘,都難以找到超過他的第二人。因爲其出發點的確爲了鞏固君王的統治,爲了使國勢振興,所以當時的秦孝公全力支持他,也像他一樣鐵了心。

在商鞅來說,改革一旦開始就不能停止,因爲那些世襲利益集團全是兇猛的攔路虎,會把他吃掉。商鞅橫下一條心,果決異常,他使用的方式實在殘酷,以至於被描述爲“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天地”。

然而這描述卻並非誇張,記載中,反對變革者最輕者也要在臉上刺字,或者割去鼻子。他頒佈的法律中有一種連坐法,是典型的輕罪重刑,規定五家爲伍,十家爲什,互相告發,同罪連坐,誰告發了“奸人”,就與斬殺敵人一樣受到犒賞,不告發的就要腰斬。當時實行了戶籍制,農民不得外出,不得經商,一旦經商,妻女就得充爲官奴。結果觸犯新法的人比比皆是,有時一天就要處死七百餘人。

揭祕商鞅變法:殘酷是強國之道還是禍國之災?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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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法律條文直接而實用,毫不含糊,如關於軍功爵位,開列了二十等,軍功的大小則簡簡單單十分明瞭,就按戰場上斬獲的人頭計。農業方面按收穫糧食布帛計,凡從商和荒地破產者,妻女一律沒收爲奴。要求百姓以官吏爲師,焚燒詩書;鼓勵層層告發;只要議論政令的,全都視爲非法之徒,放逐邊疆。

由此可見,後來李斯所做的一切,實在只是學了商鞅。不同的是李期在統一了六國的更廣大的土地上實行峻法,還可以讓更加威猛的始皇帝爲自己撐腰。所有這些殘酷的、不可稍稍變通的法律,在治理國家方面當然是極度有效的。國家只要富強了,經濟和軍事搞上去了,制定法律和實施法律的人也就得到了根本的肯定,被封爲偉大的變法楷模,民族英雄。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謬誤和偏見,其結症主要是因爲判斷標準出了問題,它過於單一、原始和簡陋。在這裏,經濟和軍事以及政權的鞏固成了惟一的標準,而更爲重要的一些指標,如民衆的實際感受等等,卻根本不屑一提。如果用儒家代表人物孟子貴民的信條來看,民衆是遠遠高於社稷和君王的。

揭祕商鞅變法:殘酷是強國之道還是禍國之災?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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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種意義上說,商鞅的強國之道也是禍國之災。民不聊生,倫理喪盡,酷法無情,這就使秦帝國滅亡的種子在強盛的同時,也深深地播於地下。而商鞅這個改革者的目標也過於簡捷,可以說是目無旁視,直取利益,一切以秦國的興盛、以鞏固國君的統治爲準則。從《商君書》中可以窺見商鞅的鐵石心腸,其中寫道:一個讀書的聰明人就會使一千個普通人不聽話,怠於農事倦於戰備;民衆不推崇學問就會愚鈍,愚鈍了就不會外出交際,不外出交際聯絡,國家就會長治久安,等等。他設置了農村戶口制,從此也就將農民永世固定在土地上。他甚至赤裸裸地說:農民一心一意種地才能樸實,樸實了就會老老實實住在一個地方,不再喜歡到遠處去了。商鞅對於國家的專制和安定可以說花盡了心思。只可惜,這種機關算盡忠心耿耿,鞏固的是一個家國,殘害的是一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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