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未解之謎 > 古代砍頭爲什麼要選在秋後午時三刻 換做其他時間不行嗎

古代砍頭爲什麼要選在秋後午時三刻 換做其他時間不行嗎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2.26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對古代砍頭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古時候,砍頭爲何要選在“午時三刻,秋後問斬”?

在很多影視劇中,古代的衙門或是君主在判決一個人處斬的時候,總是會說“秋後問斬”。在一般人看來,這就是無稽之談,因爲斬草除根的緣故,很多時候夜長夢多,直截了當的當場處斬不是更好麼?

其實非也,古代,斬刑是屬於大辟,哪怕是在司法容易有黑幕的古代來說,那也不是那麼容易執行的。

古人對於這種涉及人命的刑罰要審慎得多,之所以會流傳至今“午時三刻,秋後處斬”這八個字,並不是沒有原因的。那麼,這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呢?今天咱們就來聊一聊。

時節與天時

“秋後問斬”這個詞,流傳的歷史很久,這個詞最早在《左傳》中出現。古代的中國作爲農業佔據主導的大型國家,每年都需要依照時節來進行耕種,古代的稻種也不像現代這樣具有如此頑強的生命力。

與此同時,古代也沒有先進的施肥、除草等保障技術,農民的耕作必須按照嚴格的時令季節來進行。只有秋天,一般的平民百姓纔會有更多的空閒時間,這就是爲何選擇在秋天處以斬刑的第一個原因。

有空閒時間的百姓會衝着看熱鬧的態度去觀刑,本來作爲死刑,斬首的目的之一就有警示平民,令其瞭解法典威名不可侵犯。衝着這一點,將處刑時間定在秋天也就不難理解了。

其次,就是在古代,古人們是很重視所謂的天意的。古代生產力和科技並不發達,對於很多現代科技能夠輕鬆解釋的現象,在古代卻會被視作神異現象。

古代砍頭爲什麼要選在秋後午時三刻 換做其他時間不行嗎

遇到此類無法解釋的事件,古人往往喜歡將之稱作天意,認爲此乃上天安排,不可違逆,例如災禍、祥瑞、以及瘟疫和饑荒等,都會歸於這一類。

如果有此等大災荒的出現,君主則往往會先陳述自己的過失,也就是所謂的罪己詔,這是古人迷信思想的體現。在古人看來,一切事宜都應該要順應天道,得到上天庇佑纔有可能成功。

古代君王行動之前,都需要安排人手夜觀天象,揣摩所謂的“天意”。如果天意不允准的話,就必須要改日或是更改內容才行,強行違背則會在場堂之上公然製造混亂。

更甚至,違背天意還會引發朝局不穩,甚至於有可能會引起改朝換代,而作爲大辟的死刑,則更是要尊重天意。在漢代,將儒學擡高到了正統的董仲舒,曾在自己的著作《春秋繁露》中,留下了這樣一段自己的註解:

“望着天道,所謂其道。天有四時,王有四政,四政四時,乃通類也。天人共有。以春爲慶,夏爲賞,秋冬爲刑罰也。”在董仲舒看來,君王的行爲應當與四時節令相適應。

秋冬正好是萬物凋零,自然蕭條的肅殺之時,此時天地間的肅殺之氣極其濃郁,在此時行殺戮之舉正合天時,因此,此時此刻處決罪大惡極的犯人是最適合上天意志的。

秋冬行死刑不違背天道。如果在春夏時節萬物復甦生長之時行殺戮之舉的話,則與天時相悖,不適合自然。也正由此,古人才會流傳下,“春夏當行賞,秋冬當行刑”這樣的說法。

鑑於這樣的天時時節說法,自漢代以來,死刑犯人只會在每年的秋冬進行處決,立春之後不得再執行死刑。這一條規矩就使得古代本應在十二月就處決的犯人,遇到春天就能再苟活較長一段時間,待到明年秋後纔會再次行刑。

古代砍頭爲什麼要選在秋後午時三刻 換做其他時間不行嗎 第2張

在很多情況下,這一點也減少了冤假錯案的出現,畢竟爲案件的詳細調查、取證和審理都提供了充足的時間,也是對無辜受累之人的一種保護,儘可能避免他們因爲冤假錯案白白斷送性命。

自從漢代以來,“秋後問斬”就被後世的歷朝歷代所繼承,唐朝對漢代所流傳下來的律法進行了修訂,除了謀逆等所謂的大逆之罪會當場格殺勿論之外,其他的死罪在春夏均不得判處。

這修訂後的規定一直沿用到了清末,在清朝,經過多重審覈應當處死的犯人也只能在秋季處死。可以說,秋後問斬在漢代之後均爲歷朝歷代以法律的形式所固定下來,流傳至今也就不足爲奇了。

陽氣最盛的時刻

前面講完了爲何行刑的季節會被選擇在秋冬兩季,接下來還有後面的半句,午時三刻處斬,如果說上面的秋後對應了時節。那麼,午時三刻行刑則對應這陰陽說法。

古代砍頭爲什麼要選在秋後午時三刻 換做其他時間不行嗎 第3張

首先,午時三刻在今天所指的正好就是中午12點,並且是中午的大致與12點45分左右,一刻鐘大抵相當於現今的15分鐘。此時的太陽正當空,也是一天中的陽光最盛,白天最高峯的時候。

選擇此時行刑,大抵是出於兩方面的考慮。一來,根據古代陰陽思想而言,通過數千年的天象和天意所記載的時間推斷出,午時三刻在一天中是屬於陽氣最盛的時候。

斬首乃是殺生之事,自然無比兇厲陰鷙,午時三刻開始,地表的氣溫達到了最高峯值,陽氣最盛的時候,選擇在此時處決人犯,能夠有效地抑制人販被斬首後產生的戾氣。

也能夠抑制因戾氣過重而形成的厲鬼,因爲在陽氣作用下鬼魂無所遁形,也保的監斬官和執行的行刑人員的平安。二來,對於人犯來說,這也算得上是出於人道考量。

就像現代的注射執行死刑的初衷一樣,古人也很重視犯人在受刑時所受到的痛苦,午時三刻的時間乃是正午時分,此時人的睏意是最重的時候,更不要說是在烈日之下暴曬眩暈。

外界的環境因素在行刑時就充當了幫手,對犯人的感官進行了削弱,令犯人在疼痛的感知上會小很多,人的首級即使與人身分離之後,軀體也會在短時間內感覺到劇烈的疼痛感。

正是出於減小這份疼痛感以及痛苦,纔會選擇了在午時三刻進行死刑的執行。讓犯人能夠最爲痛快地走向死亡,不必再去經受一些不必要的折磨與痛苦。

不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作爲立國之本的法律,其權威都是不可動搖的,如果有人蔑視法紀,蔑視他人的生命,隨意作踐他人的生命,危害國家、危害黎民百姓,那麼等待他的都將是法律的嚴懲。

古代砍頭爲什麼要選在秋後午時三刻 換做其他時間不行嗎 第4張

極刑,作爲一種備受爭議的刑罰,其存在是有道理的,對於一些爲害社會,爲害人民的窮兇極惡之徒,極刑的作用遠比其他任何的事物都要有效。

當然,本着“以人爲本”的理念,執行刑罰的手段也都相對溫和。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