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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變態婚俗:洞房前公婆當衆教新人以房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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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處女觀念已經深入人心,不獨小康人家娶妻,富室納妾、買婢也一般要求對方是處女,對處女的檢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當然人們認爲,最靠得住的辦法還是新婚時看女子是否有落紅。實際上,不止是俞樾所說的永平地區,全國各地此類習俗極爲普遍。新婚之夜檢查新娘是否處女就成了婚禮中不可少的儀式,賀客們都極關心男方在翌日清晨出示新娘“落紅’的標誌。若新娘果爲處女,男方還要向女方送去上書“閨門有訓,淑女可欽”的喜帖,而女家也以此誇耀鄰里;若新娘已非完壁,則常會發生被男方所休的悲劇,而女家亦顏面盡失。爲了保全顏面,有女之人家就要從小防範,盡力使女子不離閨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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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俞樾《右臺仙館筆記》卷三講到直隸永平府婚俗,女子出嫁之日,其家往往要派人到夫家打探消息,如果次日一早,夫家鼓樂喧天,賓客雜至,則大喜。否則“女家爲之喪氣”。何以如此?原來,當地風俗,新婚之夜,要查看新娘是不是處女,如果是,婚禮一切照常進行。否則,夫家動靜杳然,新娘是不是爲夫家所接受,女家不敢爭,悉聽夫家處置。一次,有王姓人家嫁女於李姓,李家以新娘相貌不好,很不滿意。新婚次日,藉口女子不是處女,不舉樂,叫媒人把女子送回了孃家。這女子從小失去了母親,與哥嫂同住,嫂子知道女子肯定不曾與男子有過肌膚之親,悄悄問明女子新婚之夜的情況,原來新郎並未與之同房。嫂子說,如此,怎麼證明我們家小姑不貞呢?於是把此事告到了縣裏,縣官派人驗證,這女孩果然還是處女。於是判令李家鼓樂齊奏,把女子迎回家中,保全了這樁婚事。

紀曉嵐《槐西雜誌三》講了這麼一件事:無錫地區有個焦氏女子,已聘於人,有人看上了她,想要娶她爲妾,於是到聘她的夫婿家散佈流言,說她不貞,在外面有相好的了。婿家於是提出毀婚,焦氏之父就告到了官府。無奈散佈流言的人布了局,不僅有證人,而且有承認與女子相好的“姦夫”。焦氏見事急,請鄰家老嫗把她帶到婿家,面見了未過門的婆婆。焦氏說,與其見官,在官媒面前出醜,不如就在您面前出醜吧。女子貞與不貞可以請您親自來驗證,於是關門脫衣,請婆婆親驗。果然,這女子還是處女,案子不審即明。

 

這個故事今人看來或許有些奇怪,實際上它卻是清代極普通的風俗,不獨永平府與無錫,全國漢族地區普遍存在。那時人們倡導女子貞潔,要求女子婚前一定是處女,否則就是天大的醜聞,男方家族不僅可以不接受新娘,還可以索還聘禮,要求女方家族賠償結婚花銷及所有損失。

爲什麼中國人有如此嚴格的處女要求,並形成這樣的社會風俗呢?這一切源於中國農業社會中對女子的貞潔的要求。漢族先民很早就進入了定居農業的生產方式中了,在社會分工中,女性被排斥到輔助性勞動中,女性身份也由此轉變爲從屬地位。漢族父系家長制社會中,家長及其他男性家庭成員,要保證家庭權力和財富能在自己的後代中繼承,就必須確保其妻、妾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純正血統。而爲保證“種”的純潔性,就必須杜絕妻、妾們的婚外性關係,要求女性在性生活上的“專一”守貞。於是,對女性提出了“從一而終”的貞節要求,並制訂了一系列的隔離男女、封閉女性的隔離制度。這裏實際上包涵了這樣的內容:女子婚前須與直系親屬以外的男性隔絕,婚後只能與丈夫一人有性關係,如果丈夫不幸亡故,則女子須守貞終生。這是漢族定居農業社會要求女子單方面實行性禁錮的一種道德觀,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保證男子對女子佔有權的唯一性,無論婚前婚後還是死後。在漫長的中國封建社會中,這種觀念總體上呈現日益強化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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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種社會觀念之下,中國從漢代起就有了處女檢查的事,人們很早就發明了對處女的檢驗方法。如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養生方》中就有了關於“守宮砂”的記載:“取守宮置新甕中,而置丹甕中,令守宮食之。須死,即治,軋畫女子臂若身。如與男子戲,即不明。”此種方法,就是用丹砂餵養蜥蜴,然後把它搗爛,這就成爲一種紅色顏料,把它點在女子手臂上,終年不褪。如果她與男性有了“親密接觸”,這紅色就會褪掉,所以蜥蜴又名守宮。如此,只要看女子手臂上有無“守宮砂”,就可以斷定她是否是處女了。晉代張華所作的《博物志》中的記載,與上述《養生方》幾乎完全一樣。當然,如以現代科學的眼光來看,這種做法的可靠性是很值得懷疑的。

 

宋代理學倡明,對女子貞潔的要求達到新的高度,人們對處女的崇尚也逐漸達到了高峯。那時,道教理論也有很大發展與傳播,道教中的“房事”理論認爲,男女性事,重要的在於採陰補陽,尤其重視男子在與處女的交合中,達到強身健體的目的。這對人們的處女嗜好也有很大的推動作用。陳東原先生在《中國婦女生活史》中說:“到了宋代,我發現對於婦女的貞節,另有一個要求,便所謂‘男性之處女的嗜好’了。古代的貞節觀念,很是寬泛,到了宋代,貞節觀念遂看中在一點——性慾問題——生殖器問題的上面。從此以後,女性的摧殘,遂到了不可知的高深程度!”明清時代,處女要求已成時俗,不僅民間有多種檢查處女的方法,官方也有專門負責此事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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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檢查的目的主要察視是否是處女。如在永平所發生的這個案子,縣官就派人驗證王家所嫁之女是否是處女,這個驗證結果就成爲了案件判決的最重要依據。官方負責這項工作的,有官媒、穩婆之類的人員,上面講到無錫縣的故事,就曾提到案子到官,要經過官媒來檢驗是否處女,在民間則大多委託男方的女性親屬或媒婆去辦理。據說明清時民間最常用的方法是,令被檢查的女子坐於裝有草木灰的便桶,設法讓她發笑,然後看桶中的灰是否有被氣吹動的跡象,如有,則女子已經不是處女了。

清代,處女觀念已經深入人心,不獨小康人家娶妻,富室納妾、買婢也一般要求對方是處女,對處女的檢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當然人們認爲,最靠得住的辦法還是新婚時看女子是否有落紅。實際上,不止是俞樾所說的永平地區,全國各地此類習俗極爲普遍。新婚之夜檢查新娘是否處女就成了婚禮中不可少的儀式,賀客們都極關心男方在翌日清晨出示新娘“落紅’的標誌。若新娘果爲處女,男方還要向女方送去上書“閨門有訓,淑女可欽”的喜帖,而女家也以此誇耀鄰里;若新娘已非完壁,則常會發生被男方所休的悲劇,而女家亦顏面盡失。爲了保全顏面,有女之人家就要從小防範,盡力使女子不離閨閣一步。

 

在廣東一些地方,新婚之夜,新娘爲新郎脫靴,新郎就交給新娘一幅白帕,用來保留新娘的“落紅”。如果新娘當夜有落紅,則合族大喜。三天回門時,就要送燒豬到孃家,富貴人家甚至送燒豬達數十頭之多。所以女家在嫁女之日,多惴惴不安,惟恐燒豬不至。如燒豬不來,家人對坐愁嘆,引爲大辱。燒豬一到,則舉家相慶,大張旗鼓迎接燒豬,認爲是家裏教養有方,不辱門戶。把燒豬分送戚友,加上紅色饅頭若干,就是人們所稱的“麻蛋”。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新娘接到婆家後,先不舉辦任何慶典,直接送入洞房,即與新郎同寢。一家人和親友都在新房外等候。不見到新娘的“喜帕”,人們概不道賀,如新娘不貞,不僅不是喜事而且還是大辱。少頃,新郎從房中出來,手上捧着一個紅盤子,上蓋紅布,裏面裝的就是保留有新娘落紅的“喜帕”了。這時,新娘家裏已備了一頂大轎在門外等候,新郎捧着喜帕直接登轎,去新娘家中報喜。如果新娘不貞,則二話不說,直接迫令其上轎回家,接下來就是雙方打官司、索還聘禮之類的糾紛了。在這裏,新婚夫婦的交拜成禮,都要等有了“喜帕”之後,可見處女問題是個至關重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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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娶之間,還有一個重要環節,就是所謂“鬧洞房”了。鬧房之俗至今各地多有保留,許多地方仍保留有鬧房時整治新娘、新郎乃至於公婆的情況。清代,比較文雅的鬧房如醴陵,“是夜,衆賓集房中,歌詩讚燭,曰鬧房”。很多地方,則多方戲謔,無所不至。江蘇淮安鬧房,把來賓分爲兒童和成年兩組,結婚之家請能言之人專門接待,兒童鬧房者主要是唱“鬧房歌”,歌詞中涉及男女之事,“多不堪入耳之語”。成年組主要是針對新娘,“淫詞戲語信口而出”,“任意調笑”,一般男家都會聽之任之,無可奈何,有的地方甚至有越鬧得歡越受男家歡迎的情況。福建石澳地方,男方請六名美少年前往迎親,稱之爲“替新郎”,女方則請數名女伴,叫做“新阿姨”。新婚之夜,替新郎與新阿姨們聚齊歡飲,“諧謔嘲笑,罔有顧忌”。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各地的鬧房習俗中,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就是人們的話題與行爲,都與性有關,鬧房的動作、歌詞都有很多性的意味。最典型的如湖南衡州鬧房,除了命令新郎新娘作一些類似男女交歡的動作之外,還有一個內容就是“打傳堂卦”。主要請出村中最滑稽的人扮演堂官,這堂官把臉用墨汁塗黑,扮成丑角,禮服有荷葉,朝珠用算盤珠代替,大帽子頂上用紅蘿蔔和大蒜做成頂戴花翎,旁邊還站立着一班差役。一聲令下,把新郎新娘和公公婆婆四人帶上堂來跪下,堂官下令公婆二人當衆教新人以房術,就是要講明男女結婚要怎樣性交。公婆二人講完,還要叫兩位新人複述一遍,如不聽從,甚至可以用鞭子動刑。當地有時還在結婚之期請一兩位容貌出衆的“伴娘”、“喜娘”之類,吸引人們的注意,任來客隨意調笑,甚至發生苟合,無所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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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鬧房習俗,有一個基本特點,就是性的戲謔,今天的人們看來,當然是極不文明、不雅觀的。但其間有個內容卻是應該說明的,那就是,這個鬧房實際上也含有性教育的內容。中國古代,男性由於接觸社會,性教育往往於自然而然之中完成,而對於女性就不那麼容易了。在“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原則下,很多女孩子到了要結婚的年齡,對性的問題仍然所知甚少,甚至一無所知。這種情況下,臨近結婚的日子,在新娘這邊,其母親就要對她進行性問題的說明了;在新郎這邊,由其父來承擔這項任務。但在那個年代,即使是父母,有些話也不好啓齒的。於是就有了兩種方式,一種是用“壓箱底”的圖畫或雕刻、實物來對性事作說明,近年在江浙等地發現了不少此類實物,還有的人家藏有所謂“春宮畫”,也是起這個作用的。清人李漁寫的情色小說《肉蒲團》中,鐵扉道人的女兒“玉香”,“生得如花似玉,無人可比”,“又且讀了一肚子書,凡詩詞歌賦皆做得出”。但這女孩從未出過家門,對外面的事物一概只有書本知識,“他家的閨門嚴謹,又不走去燒香,又不出來看會,長了一十六歲不曾出頭露面”。這樣的女孩兒如何進行性教育呢?書中的主人公未央生娶了她後,就找些春宮畫之類的東西來給她看,實際上也是一種性啓發。另一種方式就是通過“鬧房”來解決了,舊時男女結婚之前往往連面也沒見過,通過這種無所顧忌的“鬧房”,使兩個新人在入洞房之前,先多少有些熟悉。同時,也可以通過這一鬧,來加強進行性的說明與教育了。如上面衡州的鬧房,命令公婆二人當衆教新人房術,並叫新人複述其所講內容。雖屬戲謔之甚,卻也於喧鬧中加入了性教育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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