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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監察制度設計是怎樣的 他們到底做了發揮了什麼作用呢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6.0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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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知道:清代的監察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中國監察制度歷史之悠久,體制之完備,經驗之豐富,影響之深遠,在世界監察制度史上都很罕見。美籍專家吳克教授曾稱讚說:“這一個獨一無二的中國機構,是政治傳統上很重要的部分,有如中國認爲值得保存的其他許多事物,它歷代相傳,綿延不絕。它被認爲重要和不容忽視,對西方政治可能有所貢獻。”

但提起那些載入青史的言官,大多數人都會想起宋代或者明代。的確,相比前代明的士氣之盛,清代的監察制度和言官氣節好似都顯得有些遜色。那麼清代的監察制度設計是怎樣的?他們在清代的政治生活中發揮過怎樣的作用?又爲何會留下會給後世留下清代士氣不盛、監察萎縮的印象?

清代的監察制度設計是怎樣的 他們到底做了發揮了什麼作用呢

圖/《走向共和》劇照

01 清代監察體制的設立

清承明制,同樣,在言諫的制度的設計上清朝也基本沿襲了明制。在中央,清代設立監察機關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執掌院務,主要職責爲監察朝廷政治得失,整飭綱紀等。此外,都察院下還設六科、十五道、五城察院、宗室御史處和稽察內務府御史處等機構,負責具體執行監察事宜。

在地方上,清朝在承襲明朝的基礎上又有了新發展。地方的最高監察官是都察院所設的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金都御史,但此職不設專官,皆由總督、巡撫兼銜;省級專職司法監察機構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司設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掌振揚風紀,澄清吏治,所至錄囚徒,勘辭狀,大者會藩司議,以聽於部院。”此外,清代還在省與府(州、廳)之間設道,其中巡道主監察和刑獄。

從清朝歷任統治者所發佈上諭可知,統治者對於監察也是非常重視的。比如順治九年,清世祖諭:“都察院爲朝廷耳目之官,上至諸王,下至諸臣,熟爲忠勤與否及內外官員之勤惰,各衙門政事之修廢,皆令盡言。”康熙十八年也曾下諭:“自古設臺省,原系朝廷耳目之官。上之是匡過陳善,下之則激濁揚清,務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乃稱厥職。”類似鼓勵言諫的上諭、皇太極、嘉慶、道光等也多次發佈。

清代的監察制度設計是怎樣的 他們到底做了發揮了什麼作用呢 第2張

圖/清代山西巡撫衙門

02 清代監察制度的職能

清代統治者通過建立完備的監察制度,意在督促監察官員盡監察百官之責,最終保障各級官僚機構正常有序高效地運轉。因此,清代科道官的監察範圍極其廣泛,具體來說可以分爲政府的決策監督、行政效率監督、財務監督、現場隨事監督等。

其中,行政決策監督是清代監察系統的主要職責,其他關於行政效率、財務、現場隨事的監督等也都形成具體的制度或者設立了專職人員。比如在行政效率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督催與註銷制度,來負責對各承政機構的辦事效率進行嚴格的監督;財務監督方面設立六科給事中的戶科、十五道監察御史進行監督,還派遣專職的差遣,如巡槽、巡鹽、巡倉等,對地方的財務進行監督。

總體來說,清代監察機關的監督範圍極其廣泛,監察機制的運行方式靈活多樣,對封建國家行政管理特別是康、雍、乾三朝,發揮了重要的監督作用,保證了國家機器平穩、高效地運轉,進而鞏固了清朝的統治。

03 清代監察職能的萎縮

雖然清代擁有比前代更縝密、系統的監察制度,但監察制度卻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萎縮,這種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存在“失監”和“虛監”問題。“失監”指監察機能的某一環節或某段時間內出現了“空白區”或“禁區”。比如雍正以前,八旗一向不受監察機關的稽查,直至雍正元年,才照御史稽察各部院例,令每旗派出滿洲御史二人稽查。

“虛監”指監察官對監察對象有名無實的監督或稽察,此現象集中表現爲科道官對滿族王公貴族、官僚畏之如虎,儘可能少參或不參;對八旗事務向被言官視爲議論的“禁區”,儘可能少說或不說。此外,嘉慶以後,因軍機處雜人出入,諭旨易於漏濁,特派滿漢科道各一人輪值該軍機處,但這種稽察言官實際上只是軍機處的警衛,而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稽查御史,即軍機處所處理的奏摺不受監察機關的任何稽查。

清代的監察制度設計是怎樣的 他們到底做了發揮了什麼作用呢 第3張

圖/清八旗

第二,存在彈劫監察功能弱化或向其它職能轉移的趨向。這主要表現爲科道官勤於陳言而疏於舉彈。近人湯吉樂曾根據《大清會典事例》、《欽定臺規》、《皇清奏議》等6種書進行過初步統計,清代臣僚奏疏共1200餘件,其中科道奏疏687件,而彈劾之疏僅223件,僅及科道奏疏的1/3。這無疑與清代“作奸犯科”的數目不相稱。就是說,勤於“自鳴”而疏於糾勃是清代監察官爲政的特色,這就大大削弱了監察機關對官僚系統的監督彈劾功能。

第三,科道官怠政溺職行爲與自身的日益腐化。清代監察主體即科道官失職溺職與腐化現象,在清代各個時期都存在。康熙晚年就曾針對科道官的怠政說:“朕聽政四十餘年,言官有爲人而言者;有受賄陳奏者;有報私仇而顛倒是非者。此等條奏,朕無不知”。乾隆時也曾針對各省大員貪賄、虧空重案少言官首揭的現象批評到:“豈競毫無聞見,何竟無一人奏及?”“乃竟始終緘默,又安用此科道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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