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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宗李炎登基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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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即唐武宗,唐穆宗李恆第五子,唐敬宗李湛與唐文宗李昂異母弟,生母爲宣懿皇后韋氏,唐朝第十五位皇帝,在位共6年,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開成五年(840年)文宗病重時,李炎被宦官仇士良和魚弘志矯詔擁立爲皇太弟,文宗駕崩後即位爲帝。在位期間,知人善用、正風肅紀、限制門蔭特權、平定昭義之亂,革除了一些後唐弊端,使唐朝在形式上獲得了統一,史稱“會昌中興”。公元846年,李炎駕崩,年僅三十三歲,廟號武宗,葬於端陵。

主要成就——政治

削弱宦官勢力

武宗在位期間,任用宰相李德裕,在執政期間,中書省的職能作用發揮較好,因而宦官的勢力被削弱了。在公元842年(會昌二年)四月,大宦官頭子仇士良見武宗日益親重李德裕,仇士良更加恐懼,便散佈流言蜚語,稱“宰相作赦書,要削減禁軍衣糧和馬草料等費用”,欲以此激怒禁軍鬧事。李德裕聞訊後立即向武宗面奏此事。唐武宗遣使者到神策軍(禁軍)去宣佈御旨:“赦令是朕的意思,一切都是朕的安排,無關宰相之事,你們敢這樣?”將士們被震懾住了,恢復了平靜。仇士良惶惑不自安。

仇士良的陰謀被揭穿以後,只好惶恐地向武宗謝罪。在仇士良的陰謀被挫敗後,唐武宗沒有乘勢對他採取進一步的行動,而是將他提升爲觀軍容使,以領神策左、右二軍。名義上得到了升遷,實則卻被剝奪了對禁軍的控制權。仇士良明白唐武宗對他的態度,知道自己的處境不妙,以退爲進,以身體有疾提出了辭職。唐武宗順水推舟,同意了他的辭呈,將他改任爲內侍監。內侍監沒做多久,基於大勢已去,無東山再起的希望,仇士良被迫致仕。仇士良退職不久,就在自己的府邸死去。

唐武宗李炎登基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會昌元年唐武宗前往涇陽縣圍獵。乙卯(二十五日),諫議大夫高少逸、鄭朗在紫宸殿勸阻武宗說:“陛下近來遊獵逐漸頻繁,出離京城也太遠,早出晚歸,荒廢了朝政。”武宗臉色一變,承認錯誤。高少逸等人退出後,武宗對宰相們說:“朝廷設置諫官的本意,就是讓他們直言朝政得失,朕願常常聽到。”李德裕等宰相齊聲祝賀。己未(二十九日),唐武宗擢拔高少逸爲給事中,鄭郎爲左諫議大夫。公元843年(會昌三年)唐武宗派人以貪瀆罪爲由在仇士良家中檢查,發現幾千件兵器。於是,武宗下詔,削除仇士良的官爵,籍沒其家。

嚴刑峻法

唐武宗繼位後,在政治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最突出的表現是,以嚴刑峻法爲中心,對貪污、腐化等醜惡現象進行嚴懲,並且在會昌四年對冗官進行了裁減。公元844年(會昌四年),唐武宗聽從李德裕之言一下裁掉官吏2000多人,本着“治理亂世,使用重刑”,武宗朝立法極其嚴峻,尤其對官吏貪贓枉法的懲治,更是從重從嚴,絕不姑息。之所以如此,是因爲貪污納賄乃官僚隊伍腐丵敗現象中最爲人們痛恨的行爲。公元840年(開成五年)正月,唐武宗在即位赦文中宣佈:“在開成五年二月八日之前,除了十惡不赦、背叛國家、故意殺人、官員貪贓枉法,這些人不予釋放,其他罪犯不管罪行輕重,全部釋放。”李德裕入相後,肅貪廉政建設就在更加廣泛的範圍內展開了。

公元841年(會昌元年)正月,武宗下詔:“朝廷刑罰,理當一視同仁,官吏貪贓枉法,不應該有特殊待遇,內外文武官如果收入髒物絲絹三十匹,全部處以極刑。”二月二十六日再次下敕,對官吏貪污滿千錢的,即處以死刑。這樣以詔敕的形式,規定嚴懲貪污的標準,不難看出武宗君相對廉政建設的決心。考諸史籍,會昌一朝對官吏貪污的懲治,始終沒有放鬆,而是一貫嚴懲不貸,保持肅貪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公元842年(會昌二年)四月,武宗加尊號後,又宣佈大赦,但仍將“官典犯贓”與十惡、叛逆、故意殺人等罪行並列,不在赦宥之限。公元845年(會昌五年)正月,再次大赦,但對官吏犯贓依然不予寬宥,並說,“除去惡人,進賢納士,將命令執行起來,懲治貪贓枉法的官吏與罪犯,這好比天降神靈,廉政建設也有所成效”。顯然是對會昌年間嚴懲貪官政策的肯定和自譽。

關於會昌時期的廉政建設,舉措值得稱讚的尚有以下事,公元841年(會昌元年)十一月,御史臺奏請調整京城文武百官及庶人喪葬事,以爲官員大辦喪事,難免藉機變相受賄行賄,墮敗政風,對此進行限制,無疑有助於政風的廉潔。唐代官俸不高,許多官吏的薪俸收入,尚不能養家餬口,還有許多地方薪俸發放不及時,這樣就難免心生他念,轉而刻剝於民以自奉。另外唐人重內輕外,多個願到外地爲官,特別是不願到邊鄙之鄉或氣候等條件惡劣之地任職,結果造成了京師及一些繁華之地官吏冗多,而有些地方則缺官少吏。爲解決這個問題,開成五年三月,武宗即位不久,就下制調整百官俸料。李德裕入相後,這項工作就具體展開了。會昌元年中書門下上奏:“河東、隴右、鄜坊、邠州等離的較遠,給他們多加俸祿。自後聽訪聞戶部所給零碎俸祿,也不及時,觀察使私吞部分,都用到別處,加了俸祿,卻給不了遠方的官吏。臣等商議,希望今日以後,命令戶部以實物仍及時支遣,每個地方都派觀察判官專判這項工作,按月分放,不能用在別處,如果有違規,觀察判官會被遠貶。”保證官員的薪水及其按時發放,乃是穩定官吏隊伍至關重要的環節,特別是偏僻之地,這個問題解決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官員能否安心於本職工作。會昌時期嚴格薪俸發放的管理,就是試圖從最基本的問題入手,來加強官僚隊伍的建設。

唐武宗李炎登基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2張

又據史載,武宗君相面臨這樣一個問題,“赴京趕考的的官人都有債務,上任是才還債,以至於他們貪贓,罔不如此。……債務的積累,古時便亦是這樣,和現在的也都差不多”。單靠嚴刑峻法,是不能完全解決的。既然貪污的產生與俸祿的產生有密切的聯繫,那麼就必須從他們的實情出發解決其實際的困難,如爲解決官吏的京債問題,會昌時增加了他們的薪俸,同時國家借款給他們以償債,“月選官允許借錢,可加給兩月俸料,待遇優厚”,給官吏養廉銀以促使其奉公守法,雖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貪贓枉法問題,但一定有其積極的作用,歷史上有許多王朝都曾採用過給養廉銀以杜絕貪污這個辦法,也可以說明這一點。會昌年間的吏治建設,雖然沒能最終扼制李唐王朝漸近衰落的趨勢,但會昌朝局在整個中後期,還算相對景氣的一個時期,其間所以能取得對回鶻戰爭的勝利,並平定了澤潞鎮,與此都不無關係。王士禛謂“武宗的時期,幾乎恢復開元、元和的盛世”,雖稍嫌溢美,但會昌朝政確有可取之處,尤其是在吏治的整頓與建設方面,則斷然無疑。

加強相權

宰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在封建國家的中樞體制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無可比擬的權力,“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因此,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宰相輔佐的好壞,其權力行使充分與否,對中央集權制的封建政治影響很大,直接關係到朝政的優劣。

因此,皇甫湜在唐憲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就曾上書直諫,指出時政敗壞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宰相之進見亦有數,侍從之臣皆失其職,……股肱不得而接,爪牙不足以衛,其危甚矣”,也就是說,宰相及侍從官的失職與不得實權,乃是朝政日墮的原因,基於此,他建議憲宗應該“日延宰相與論義理”,即經常同宰相商議國事,保證他們能真正擁有輔弼的實權。

我們知道,隨時間的推移,尤其是安史亂後,唐初那種以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爲政務中樞的體制逐漸解體,終至被翰林院、樞密院和“中書門下”(政事堂)組成的新中樞所取代,相權隨而漸遭削弱。特別是“甘露之變”以後,“天下事皆決於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文宗開成時期的宰相更是近乎宦官專權的附屬品。

因此,會昌時期李德裕加強相權的做法,對於抑制宦官權力擴張,提高朝官的聲威,保證政令統一出自宰相府,就有很明顯的積極作用,至少客觀上有這個效果。

公元840年(開成五年)九月,李德裕入相不久,即向武宗進言爲政之要,其中很重要的兩點就同相權有關。他認爲應該政歸中書,保證宰相確有輔弼之權,但同時他又建議限制宰相的任期,宰相在位時間不宜過長。

他說,“政去宰相則不治矣。在德宗最甚,晚節宰相惟奉行詔書,所與國事者,李齊運、裴延齡、韋渠牟等,迄今謂之亂政。夫輔相有欺罔不忠,當亟免,忠而材者屬任之。政無它門,天下安有不治?先帝任人始皆回容,積纖微以至誅貶。誠使小過必知而改之,君臣無猜,則讒邪不幹其間矣。……開元初,輔相率三考輒去,雖姚崇、宋璟不能逾。至李林甫權乃十九年,遂及禍敗。是知亟進罷宰相,使政在中書,誠治本也。”通過這種既切實保證相權,又加以一定限制的做法,就可以使宰相很好地行使自己的參政大權,幹好統率百官的工作。加強相權的另一重要舉措是,恢復了中書舍人參與臺閣常務的權力,“會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議:臺閣常務,州縣奏請復以舍人平處可否”。

唐武宗李炎登基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3張

清理入仕門徑

唐末人劉允章曾上言,陳述唐後期的弊政,指責仕途太濫;範祖禹也認爲唐末仕途太濫,實系當時一大弊端,其禍不在割據之藩鎮和專權的宦官之下。因此,整頓吏治就必須追根溯源,找出腐丵敗的根由,然後施以救治之方。會昌期間,對選拔官吏進行了較爲嚴格的控制,企圖從官吏來源入手,加強官僚隊伍建設。爲此,李德裕主要採取了以下對策。

首先是嚴格進士覆試製度,提高銓選質量,選拔真才實學。進士科是唐代選拔官吏的一個重要門徑,曾起過非常積極的作用,但隨時間的流轉,“進士科當唐之晚節,尤爲浮薄,世所共患也”,其弊端也日趨明顯。

有鑑於此,公元843年(會昌三年)正月下敕文,“禮部所放進士及第人數,自今已後,但據才堪即與,不要限人數,每年止於二十五人”,這樣做,雖難免依權弄法,徇私舞弊現象的存在,但不拘一格、選拔真才實學確也收到一定效果,史言“李德裕抑退浮薄,獎拔孤寒”即此謂也。

又如,公元844年(會昌四年),王起知貢舉,放及第二十五人,續奏五人才堪及第,結果由於覆試,只錄取一人;五年二月,諫議大夫陳商知貢舉,放及第三十七人,三月白敏中奉敕覆試,結果覆落七人。這樣嚴格選舉,自然有助於官僚隊伍素質的改善。

其次是對新科進士的實授,作了較爲嚴格的規定,公元842年(會昌二年)四月,武宗下敕:“準太和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敕,進士初合格,並令授諸州府參軍,及緊縣尉,未經兩考,不許奏職。蓋以科第之一,必宏理化,黎元之弊,欲使諳詳。近者諸州長史,漸不遵承。雖注縣寮,多糜使職。苟從知己,不念蒸民,流例寢成,供費不少。公元842年(會昌二年)選格,改更新條,許本郡奏官,便當府充職一人,從事兩請,料錢虛佔。吏曹正員,不親本任公事,其進士宜至合選舉,許諸道依資奏授,試官充職,如奏授州縣官,即不在兼職之限。”

按,進士中舉以前,由於經年苦讀,無暇過問閭里疾苦,故對民情並不諳熟,像從前那樣輒及第即除授正職,就難免出現“苟從知己,不念蒸民”的情況。當然,這不是舉子們的責任,因爲他們沒有門蔭可以依靠,惟以伏案經年纔有躋身仕途的機會,他們的不諳民情,在某種意義上說來,乃是社會制度造成。

針對這個實情,規定須經兩考,方可實授,則多少可以避免敕文所說的弊端。另外,從敕文中可以看出,對諸道奏授官也作了一定的限制,關於這一點尚有更爲詳備的規定,“近日諸道奏官,其數至廣,非惟有侵選部,實亦頗啓幸門。向後淮南、兩浙、宣、鄂、洪、潭、荊、襄等道,並不得奏請。其三川邊鎮、河南北地遠官,無選人肯去,闕員稍多處,即任量切奏請,仍每道一歲不得過七員”。諸道奏授官過多,不僅造成“料錢虛佔”,“供費不少”,給國家財政帶來巨大負擔,同時也“頗啓幸門”,使得恩非出於朝廷,權則歸於私門,容易形成地方集團勢力,影響朝廷威信。對此加以限制,不僅可以避免上述情況,也可以增強中央政丵府的凝聚力。

對策之二是,對官宦的門蔭特權進行了限制,並嚴格控制官員的兼職範圍,防止墮政害民,提高官吏隊伍的素質。唐人入仕之途甚多,除通過科考以外,利用門蔭特權入仕者,其數亦不在少,詳情見諸《新唐書·選舉志》。

唐武宗李炎登基後,在政治方面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4張

科舉取仕固不免流弊,但較門蔭取仕,則其優點十分顯明,因爲凡參加科選者,必然要經過多年寒窗苦讀,不似有門蔭特權的子弟,可以不學無術而憑父祖的功勳勞績,直接獲得祿位!他們之中雖不乏傑出英才,但較之紈褲子弟,則實爲鳳毛麟角,少之又少!

公元842年(會昌二年)四月,武宗下敕,其中雲:“今一身屬太常金吾,一門盡免雜差役。今日已後,只放正身一人差使,其家下並不在影庇限。……高秩峻級,榮蔭子孫,蓋寵勞能,著存令式。近者漸寡廉樸,多補名身。不獨假蔭近房,兼有規求厚利。選曹既闕磨勘,長吏不聞糾繩。此弊公行,吏途太濫,自今後並須準格用蔭,人數年限,不得逾越。委吏部及御史臺嚴加寬察。據其選授官列本道本州,須審磨勘,稍疑渝濫,及察知冒賣資蔭,便收禁牒報有司。”

從中可知,門蔭特權,尤其是濫用、冒用門蔭特權,已成爲中晚唐社會一大弊病,因爲那些豪門子弟往往是“自幼授官,多不求學,未詳典法,頗有愆違”,不僅造成“吏途太濫”,而且還由於“一身屬太常金吾,一門盡免雜差役”,使許多人得免差役賦稅,這樣勢必影響政丵府的財政收入。

因此對門蔭特權加以限制,不但能提高官僚隊伍的素質,還可以擴大國家的財源,增加國家控制的編戶齊民,會昌時期人口有顯著的增長,恐怕與限制官宦的蔭庇權,使許多人口重入國家戶籍,也不無關係。因此,可以說,會昌年間明令限制門蔭特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用蔭標準,對於避免或減少“其中亦有影庇,真僞難分”,肅淨官吏隊伍有着積極的意義。

正風肅紀,加強監督

爲整肅政風,會昌時期嚴禁官員無節制的遊宴,並取締了進士曲江集宴。我們先來看武宗公元841年(會昌元年)三月所下的一道詔書,“州縣官,比聞縱情杯酒之間,施行喜怒之際,致使簿書停廢,獄訟滯冤。其縣令每月暇日,不得輒會賓客遊宴。其刺史除暇日外,有賓客須申宴錢者聽之,仍須簡省。諸道觀察使任居廉察,表率一方,宜自勵清規,以爲程法。”唐代官吏按規定都有宴會錢,這在某種程度上刺激了不正常的消費活動,一個很明顯的表現,就是官員往往遊宴無度,如此不僅造成物質財富的巨大浪費,也助長了奢侈之風,墮敗社會風氣,在民衆中造成惡劣影響。

而更重要的是,官吏因嗜酒貪杯,耽誤辦公,嚴重影響了政丵府機構的辦事效能!詔書所謂“致使簿書停廢,獄訟滯冤”,史不絕書,茲舉一例,“王源中爲戶部侍郎、翰林承旨學士,性頗嗜酒。嘗召對源中,方沉醉醒,同列告之,源中但懷憂,殊無悔恨。他日又以醉不任赴召,遂終不得大任,以眼病求免所職。”以如此醉生夢死之人掌握政權,國家何以得治?因此,武宗下詔禁止官員遊宴,其意旨就在於促進政風的廉潔和政丵府形象的改善。

關於罷進士曲江集宴,史書載之甚詳,“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惡進士。初,舉人既及第,綴行通名,詣主司第謝。其制,序立西階下,北上東向;主人席東階下,西向;諸生拜,主司答拜;乃敘齒,謝恩,遂升階,與公卿觀者皆坐;酒數行,乃赴期集。又有曲江會,題名席,至是德裕奏:‘國家設科取士,而附黨背公,自爲門生。自今一見有司而止,其期集、參謁,曲江題名皆罷。’”有人認爲李德裕是出於“尤惡進士”才罷曲江宴會的,唐末五代的筆記小說更是衆口一辭,以爲純系出於一己之好惡而爲之,我以爲此說不正確。德裕確實說過進士浮華,根藝不實之類的話,但奏罷曲江宴,“尤惡進士”並非主要原因,德裕的根本目的和主要動機,還是爲了防止官僚小集團的形成。若非如此,他完全可以利用獨掌朝政之機,控制科舉選士,使恩出己門,組成自己的勢力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