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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登基後,有哪些爲政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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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1678年12月13日 —1735年10月8日),清朝第五位君主(1722年—1735年在位),定都北京後第三位皇帝。年號雍正。康熙帝第四子,母爲孝恭仁皇后(即德妃烏雅氏)。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貝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胤禛被封爲和碩雍親王。在二廢太子胤礽之後,胤禛積極經營爭奪儲位,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暢春園病逝,他繼承皇位,次年改年號雍正。雍正帝在位期做了一系列改革。爲加強對西南少數民族的統治,實行改土歸流。廢除賤籍制度,實行攤丁入畝,減輕了無地、少地農民的經濟負擔,促進了人口增長。並且大力整頓財政,實行耗羨歸公,建立養廉銀製度,實行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雍正元年(1723年)出兵青海,次年平定羅卜藏丹津叛亂。 [88-89] 在政治上,整頓吏治,創立密摺制度監視臣民,設立軍機處以專一事權。而且改善祕密立儲制度,使得皇位繼承辦法制度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康熙帝晚年諸皇子互相傾軋的局面。雍正帝在位期間,勤於政事,自詡“以勤先天下” 、“朝乾夕惕”。

雍正帝的一系列社會改革對於康乾盛世的連續具有關鍵性作用。雍正十三年(1735年)農曆八月二十三日駕崩,終年58歲。廟號世宗,諡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葬清西陵之泰陵,傳位於第四子弘曆。

雍正帝登基後,有哪些爲政舉措?

爲政舉措

密摺制度

雍正帝完善了密摺制度,擴大密摺的範圍和內容。密摺起於康熙二十年(1681年),密摺有助於皇帝更好地瞭解下情,掌握動態,有針對性地制定措施,有效地實施統治。爲充分發揮密摺作用,雍正帝把遞密摺的範圍擴大到布政使、按察使、學政等,內容則擴大到生計、風俗等方面。

設軍機處

爲了加強皇權,康熙成立南書房,旨在分散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爲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軍機處的大臣由皇帝挑選,由內閣大臣兼任,他們直接聽命於皇帝,跪受筆錄,他們的活動都是在皇帝的監督下的,旨意完全是按皇帝的話記錄的。

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就有了固定助手,可以及時處理政事了,所以他的權力比明太祖還要集中,以前的其他帝王的權力更沒法與他相比,他是真正的集權力於一身,總理天下庶務。軍機處的設立是清代中樞機構的重大變革,標誌着清代君主集權發展到了頂點。

用人制度

雍正初年,重用年羹堯和隆科多。年羹堯先後被任命爲川陝總督、撫遠大將軍,赴青海征討厄魯特羅卜藏丹津叛亂,成功後封爲一等公,成爲實際的西北王。隆科多爲吏部尚書、步軍統領、兼理藩院,賜太子太保銜,被雍正尊稱爲“舅舅”。兩人都顯赫異常,但未過幾年,即被雍正整肅。年羹堯令自裁,隆科多被禁死,同時雍正興起文字獄打擊兩人勢力(汪景祺案和錢名世案)。

雍正帝重視吏治。雍正賞識執法嚴,作風雷厲風行,嚴猛行政,有開拓氣魄,政績顯著的官員。如田文鏡、李衛在河南、浙江清查錢糧做得好,被譽爲“模範督撫”。雍正一朝寵信四位臣工:李衛(江蘇人)、田文鏡(福建人)、張廷玉(安徽人)、鄂爾泰;其中李衛、田文鏡和張廷玉爲漢人,田文鏡爲漢軍旗人,足見雍正確實瞭解並重用漢人。

雍正帝登基後,有哪些爲政舉措? 第2張

密建皇儲

鑑於康熙帝在預立太子問題上的失敗,雍正帝於元年(1723年)八月宣佈祕密立儲法——將他的繼承人弘曆的名字寫好,雍正御筆《夏日泛舟詩》軸放匣中,置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駕崩後從匣中取出宣讀。又以密旨藏於內府,以備覈對。祕密立儲制,即皇帝在位時不公開宣佈繼承人,而將寫有繼承人名單的一式兩份詔書分別置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後和皇帝身邊,待皇帝去世後,宣詔大臣共同拆啓傳位詔書,確立新君。這樣使得使皇位繼承辦法制度化,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康熙帝晚年諸皇子互相傾軋的局面。

嚴禁黨爭

雍正帝即位之初就發佈上諭說:“聞有僥倖之徒,平昔結黨營私, 至積場年份,互相接引請託,遇謹守之人畏法,不肯通同作弊,反羣相排抵,飛語誣陷, 此風斷不可長。” 雍正二年(1724年)更是專門發佈了《御製朋黨論》,來分析朋黨的危害,要求臣下不可結成朋黨,要惟知有君,與君同好惡。

雍正帝即位後,以允禩、允禟等人爲代表的反對勢力及其朋黨集團成爲他統治下的心腹大患。因此他信守除惡務盡,以極其狠毒的手段一一將他們致於死地。除此之外,雍正初年,擁戴雍正帝有功的年羹堯、隆科多等人的勢力也迅速膨脹起來。雍正帝擔心他們有不測之心,在對允禩黨人鬥爭的同時,又果斷地收拾了年羹堯、隆科多集團。對這兩大朋黨勢力的鬥爭成了雍正初年政治生活的重心。

雍正帝公佈的年、隆的一系列罪行中,一個重要的方面便是“貪婪之罪”(年羹堯貪墨之罪十八,隆科多貪婪之罪十六)。雍正帝把他們這方面的罪惡大事張揚,就使得對他們本人及其黨羽的懲處顯得更爲“名正言順”,這同時對吏治的整頓是巨大的推動。通過剪除允禩、允禟、年羹堯、隆科多的羽翼,從中央部院大臣到地方督撫布按、武官提鎮一級進行頻繁的更調,其中確有一批趨炎附勢的貪酷之吏因他們的主子失勢失寵而墮入法網。這就使得雍正帝即位之初,統治階級上層腐朽勢力與允祺、年、隆等人一起首先感受到了沉重的打擊。

雍正帝登基後,有哪些爲政舉措? 第3張

雍正四年(1726年),發生了田文鏡與李紱互參案。在李紱、田文鏡互參案中,雍正帝雖然對田文鏡有所袒護,但此時還並沒有要打擊李紱的意思,他更多的是持一種調和的態度。同年冬,浙江道監察御史謝濟世彈劾田文鏡結黨營私有負聖恩、並且貪虐不法,一共有十大罪狀,並且言語涉及到被田文鏡彈劾的黃振國、邵言綸、汪諴,還有包庇張球罪狀的事,與之前李紱說的不謀而合。雍正帝聽了之後以爲謝濟世與李紱結黨,下詔嚴厲斥責謝濟世等,剝奪了謝濟世的官職,發配到軍中,黃振國、汪諴被處死,邵言綸被髮配邊境。 [93] 接連發生的汪景祺案,李紱、田文鏡互參案,查嗣庭案和謝濟世案,使雍正帝認識到本朝的科甲士人之間不但存在着很嚴重的請託、庇護的現象,而且還有人對清朝的統治政策和自己的統治方針心存不滿。於是便以打擊科甲朋黨爲名,對科甲士人發動了大規模打擊。其中謝濟世案後爲第一個高潮。雍正七年(1729年),謝濟世在阿爾泰承認與李紱的交往後,爲第二個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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