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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劉秀稱帝后是怎樣解放奴隸發展生產的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1.7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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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王莽改制就是因爲土地問題(高度集中,兼併問題嚴重)和奴婢問題(奴隸化嚴重),這些西漢末年困擾統治者的問題,同樣危及東漢政權的穩固。劉秀爲此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的就是解放奴婢、精兵簡政和解決土地問題。

要解決農業問題,勞動力是核心因素。解決奴婢問題,理所當然是重之又重。西漢中後期,由於地主、官吏無限制地兼併土地,使大量農民喪失了自己的土地,他們本人也被賣給官僚、貴族、商人家爲奴。奴婢在主人家過着非人的生活,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受到主人的毒打,甚至被當成牛馬在市場上公開出售。奴婢問題,影響國家的安危和發展,漢哀帝和王莽新政都想解決,但都沒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光武帝即位後,把解放奴婢作爲一項大事來抓。

從公元26年到公元38年光武帝先後多次下詔令解放奴婢,並且嚴禁虐殺奴婢。公元26年5月的詔令宣佈:民有出賣妻子,其妻子想歸父母者,從其便,如主人刁難,按律令論處。建武六年詔令:王莽時吏民被當成奴婢而不符合西漢法律的,一律免爲平民。公元31年的詔令:吏民因飢餓戰亂淪爲奴婢、妻妾的,留去自便,強制不讓走的,以賣人罪處置。建武十年詔令:取消奴婢因射傷人處死的法律。公元35年2月詔令:天地之間人爲貴,殺奴婢者罪在不赦。同年6月詔令:炙灼處罰奴婢的,按律治罪,被傷害者免爲平民。公元36年詔令:隴、蜀的人民被劫爲奴的,如要離去,一律免爲平民。公元38年詔令:益、涼二州奴婢八年來向官府上訟者,一律免爲平民,也不必償還賣身錢。

光武帝劉秀稱帝后是怎樣解放奴隸發展生產的

光武帝在12年內,連續不斷地發佈解放奴婢的詔令,使大批奴婢獲得了自由,農業勞動力的問題得到了基本解決。 精兵簡政,是光武帝爲發展生產而採取的措施之一。公元30年6月,光武帝下令說:“設官置吏,是爲了奉行皇帝法令,爲天下百姓謀福利,如今百姓遭難,戶口減少,而縣官吏職還這樣繁多。茲令各郡、國、縣削減吏員。縣級機構不夠設置長吏的,可以撤減合併。”這一年,裁併了四百多個縣,合併了十個郡、國,裁減大小官吏數萬人。在封建社會,能夠這樣大量地精簡官吏,確是少有之舉。

公元31年,光武帝又大量地裁減軍隊。建武七年,他下詔令說:“軍士中都是年輕力壯之人,應當立即罷除輕車、騎士、材宮、樓船和相關的軍吏,讓他們回去種田。”大批的士兵得以還鄉,從事農耕。這樣,既減少了軍費開支,又爲農業生產提供了相當數量的勞動力。

勞動力問題解決之後,還有一項就是土地問題。東漢初期,土地兼併嚴重,很多農民沒有地種。光武帝於公元39年6月,下令各州、郡清查田地的數目和人口實數,稱爲“度田”。這樣做的目的有兩個:一是覈查田賦收入,防止大地主隱瞞田產,逃避納稅;二是可以從大土地佔有者手中沒收一些多餘土地,分給無地的貧民。當時,許多大地主擁有武裝,號稱“大姓”、“兵長”。他們隱瞞田地數量,謊報人口,反對清查。地方官吏也懼怕他們,有的還貪於賄賂,與他們勾結,任憑他們謊報。

劉秀得知此事,以“度田不實”罪誅殺了十餘個郡太守,並加緊“度田”。於是大姓、兵長們就武裝反抗。許多農民由於分不到土地,或分到的土地實際數量比政府應允的數量要少,也開始反對度田,參加武裝反抗。“羣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這就是史稱的“度田事件”。劉秀大怒,一再發兵鎮壓。但這些“羣盜”等官兵一到,立刻解散,官兵一走,“羣盜”又聚集起來。爲了平息暴亂,光武帝採取了分化與鎮壓相結合的手段。宣佈:羣盜們相互揭發,均可免罪,並可分到土地。原來因不敢追捕“羣盜”而治罪的官吏,現在只要能夠使亂民遣散,政府就可以不再洽罪。光武帝不愧爲一個有經驗的統治者,他這種軟硬兼施的手段,很快就把反抗平息下去了。但是“度田”卻並沒有得到預期的效果。

光武帝劉秀稱帝后是怎樣解放奴隸發展生產的 第2張

光武帝還把田租的十稅一恢復到三十稅一。並下令,各郡國凡有餘糧的,要賑濟老年人和鰥寡孤獨以及無依無靠的窮人,各級官吏要親自負責此事,不允許失職。這些被稱爲“德政”的小恩小惠,在廣大農民中樹立了東漢王朝的良好形象,穩定了人心。

漢光武帝劉秀,在兩漢之間激烈的動亂年代,順應歷史的潮流,採用軍事手段,平息羣雄,使分崩離析的中華民族再度走向統一。統一之後,採取柔術治國,在政治、經濟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推進了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到了建國40年時,全國已出現了“天下安平,人無徭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的盛景。這也是東漢王朝最富庶和最安定的時期,史稱“東漢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