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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朱元璋執政期間都是如何對待貪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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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中國明朝開國皇帝,很多人都不瞭解,接下來跟着本站小編一起欣賞。

歷朝歷代人們最痛恨的大概就是貪官污吏了,但是貪官卻一直都存在。我們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出身很低,當過和尚、要過飯,也曾受過貪官污吏的盤剝殘害,可以說是深刻的知道民間疾苦,所以朱元璋當了皇帝之後,重點懲治貪腐,據不完全統計他執政31年時間,肅貪6次,殺掉貪官15萬人。

歷史上朱元璋執政期間都是如何對待貪官的?

朱元璋這位草根皇帝,文化水平不高,人生經歷豐富,所以建立大明之後,他希望在他治理的天下沒有貪官殘害老百姓。他採取了很多的措施,比如他規定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污,不管涉及到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

他用各種酷刑震懾貪官污吏,最著名的就是“剝皮實草”了,也叫剝皮揎草。根據佛教傳說,“剝皮楦草”是地獄當中對罪大惡極的靈魂施行的酷刑。朱元璋創設以法律《大誥》的形式,此刑罰的適用範圍是貪腐官員,將剝下的人皮製成鼓或者填入稻草製成人皮稻草人立於衙門門口或者當地土地廟的門口,用以警告繼任官員,切勿貪贓枉法。還有挑筋、斷指、斷手、削膝蓋等酷刑用來懲治貪官。

朱元璋還專門制定整肅貪污的綱領《大誥》和《醒貪簡要錄》。《大誥》一書是他親自審訊和判決的一些貪污案例成果的記錄,書中還闡述他對貪官態度、辦案方法和處置手段等內容。朱元璋下令全國廣泛宣傳這本書;他還叫人節選抄錄貼在路邊顯眼處和涼亭內,讓官員讀後自律,讓百姓學後對付貪官。

允許民間百姓上訪。明朝允許百姓扭送不法官吏。如果官吏在徵收稅糧以及攤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可以向上級官吏舉報,也可以直接扭送。不僅如此,對於應當接訪而沒有接訪處理的上級官員,亦要依法論處。此外,朱元璋在午門外特設“鳴冤鼓”,民間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討不回公道,可上京擊鼓直接告御狀。

爲了禁止貪官污吏的出現,朱元璋可謂用心良苦,絞盡腦汁。然而令人悲哀的是,雖然他一生殺掉了15萬貪官,各種措施懲治下,各種酷刑威懾下,貪官卻還是越來越多,前赴後繼。朱元璋晚年感嘆:“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屍未移而人爲繼踵,治癒重而犯愈多。”意思就是說,早晨治了晚上就有犯的,屍體還沒移走又有貪官,治得越重貪官越多。

朱元璋估計至死也沒想明白,爲什麼貪官污吏前腐後繼地殺不完?我們也不禁要問,爲什麼呢?在我看來,原因有三個:

歷史上朱元璋執政期間都是如何對待貪官的? 第2張

明代官員工資太低

明朝官員的俸祿可能是所有朝代中最少的了,甚至俸祿都不能維持正常生活。不僅低級官員生活較爲貧苦,高級官員,正二品海瑞,僅僅因爲母親生日所以買了兩斤肉也成了朝中新聞,在死後其遺產更是隻有8兩銀子和一些早已破舊不堪的衣服,如此貧苦甚至還不如民間的一些從商家庭水平。

翻看明朝的史籍也可以從中發現,許多官員清貧到連去世之後的喪葬費用也無法承擔,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爲朱元璋早年的貧苦生活與對官員拿着高昂俸祿卻不工作的狀態的仇視。這種狀態下,連老婆孩子都很難養活了,稍微收一點錢,補貼家用不是正常嗎。朱元璋認爲不正常,到了標準,就一個字,殺!

反腐手段過於理想化

這不得不說是朱元璋的侷限性。當然,也有人說朱元璋是在借反腐殺功臣,出發點本來就不是反腐,這個我們姑且不論。我們看看他的措施,很多都是一廂情願地,殺、殺、殺,讓百姓可以隨便舉報,甚至可以自行押送貪官。這些在帝國龐大的官僚體系看來,簡直就是兒戲,沒有系統的反腐工程,單靠這種理想化的手段,當然很難控制住腐敗,而且只會越殺越多。

集權制度必然產生腐敗

歷史上朱元璋執政期間都是如何對待貪官的? 第3張

封建社會是家天下,天下是皇帝家的,官員只是替皇帝打工的。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人都是“理性經濟人”,就是說人都是利己的。官員替皇帝治理百姓,官員有權力,權力可以換來錢,而且換完錢,權力還在那裏不會減少可能還會增多。縣官弄來錢,自己留一部分,剩下交給上級,上級提拔自己,自己權力大了繼續去換錢,繼續升官。反正錢不是自己的,天下也不是自己的,多大官也是打工的,就想當越大的官,貪更多的錢。

一種腐敗成了規矩,或者到了人人都不視爲腐敗,誰反對誰可笑的程度,就只能說明腐敗已成爲帝國的風氣。 風氣的形成當然絕非一日之功,但罪魁禍首卻無疑是帝國制度本身。作爲一種集權制度,帝國規定了資源和財富可以通過權力來剝奪和佔有的基本原則。在權力社會中,必然有人贖買權力,也必然有人出賣權力。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腐敗根本就是帝國與生俱來的東西,是帝國的胎毒。

所以不是朱元璋治不了貪腐,在封建社會任何一個朝代,任何一個皇帝都沒法清除腐敗。因爲封建社會的集權制度,規定了資源和財富可以通過權力來剝奪和佔有的基本原則。而且可以通過權力剝奪和佔有的,不僅包括民衆的財產權,還包括他們的人身權。各級官員,很容易走向腐敗,封建專制集權天然就和腐敗相生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