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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宋江的銀子是否來自“吃黑”?

來源:安安歷史網    閱讀: 7.5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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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水滸傳》裏的宋江原爲鄆城縣的押司,因出手闊綽,掙得美名“及時雨”,在“山東、河北聞名”。《水滸傳》記載,宋江曾十七次送銀子給別人。如送武松、李逵各十兩,送唱曲的宋老兒二十兩。在琵琶亭,爲接濟賣唱爲生的玉蓮一家三口,宋江拿出二十兩銀子。薛永在揭陽鎮上使槍買藥,無人施捨,宋江看不過眼,先賞五兩,臨別又送一二十兩。刺配江州後,請公人喝酒時,賄賂五兩,後來請差撥時賄賂十兩,請官營時賄賂加倍。宋江曾包養一個原酒店小姐閻婆惜,給閻婆惜母女買了一棟別墅,沒過半個月,還把閻婆惜“打扮得滿頭珠翠,遍體綾羅”,他的準岳父閻公死了,贈了一口棺材和十兩銀子。

揭祕:宋江的銀子是否來自“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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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測算一下宋代一兩銀子的購買力。我們不妨從《水滸傳》中直接找依據。第十回,陸虞侯拿出一兩銀子給店小二,買三四瓶好酒,菜餚隨便上。第十五回,吳用勸阮氏三兄弟入夥劫生辰綱時,取出一兩銀子給阮小七,沽了一甕酒,並買了生熟牛肉二十斤,大雞一對。由此估計一兩銀子大概等於800—1000元人民幣,起碼能供三口之家大半月的基本生活。

再瞭解一下宋代一個押司的收入。作爲縣級政府沒有品級的“小公務員”押司主要是徵收稅賦或處理獄訟,輔助政府官員的日常政務,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祕工作。宋朝一個正七品縣官的月俸只有三十兩銀子,押司與縣官差了四個等次,月俸絕不會超過十兩,而且沒有獎金和補助。

揭祕:宋江的銀子是否來自“吃黑”?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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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宋江“上有父親在,母親早喪;下有一個兄弟,喚做鐵扇子宋清,自和他父親宋太公在村中務農,守些田園過活。”說明宋江距離“富二代”很遠。他做押司,頂多因爲與縣令私交甚好,能多開幾張發票,裝點碎銀子進腰包。因爲“吏道純熟”,在“上下經手”中,可能有些“好處費”,但押司官小身微,灰色收入不會很多。《水滸傳》裏也沒有關於他從事第二職業的記錄。

揭祕:宋江的銀子是否來自“吃黑”?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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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好心理陰暗地推想,宋江的銀子是否來自“吃黑”。他曾給晁蓋“通風報信”,其沉穩心態和嫺熟伎倆,不免讓人懷疑宋江平日沒少幹這類事,而晁蓋只是其中的一個。那些因爲犯事卻被他“周全”過性命的人,事後風平浪靜時,按慣例當然要“意思”“意思”。比如晁蓋逃脫官府追拿上山後,一出手就送給宋江“一百兩金子”。這些金銀應該是宋江的主要經濟基礎。

宋江一面在縣衙當差辦案,一面又爲犯罪分子通風報信,一面從賊人那裏撈取錢財,一面又救濟別人賺口碑,是一個標準的“執法犯法”者。難怪深知宋江“底細”的閻婆惜,臨死前罵他“公人見錢,如蠅見血”、“做公的人,那麼貓兒不吃腥”,原來他是“黑三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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