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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改革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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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時期,爲了挽救明王朝,內閣首輔張居正在挽救明王朝,緩和社會矛盾,在政治、經濟、國防等各方面進行了一場變法革新運動,史稱張居正改革或萬曆中興。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改革自萬曆元年(1573年)開始,至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去世結束。張居正改革,從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進行整頓,尤重於經濟的改革,企圖扭轉嘉靖、隆慶以來政治腐敗、邊防鬆弛和民窮財竭的局面。改革一定程度上強化了中央集權,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但是,改革卻觸動了大地主階級和豪門貴族的根本利益。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卒後,除一條鞭法外的措施都遭到廢除,改革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具體內容

  政治舉措

整頓吏治既是改革本身的一個重要內容,又是關係到整個變法革新能否啓動並取得成功的前提。

張居正認爲“致理之遣,莫急於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覈吏治”,明確把“核吏治”當作“安民”、“治理”的前提。他一開始就圍繞“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等方面,大刀闊斧進行整頓,以刷新振舉“紀綱不肅,法度不行上,下務爲姑息,百事悉從委徇,以模棱兩可謂之調停,以委曲遷就謂之善處”的頹風。惟有加強集權,重詔令,振紀綱,方能“張法紀以肅羣工,攬權綱而貞百度”,革新法令才能暢行無阻。

張居正強調治理天下須“懸法於衆”,以法理政,堅持“刑賞予奪,秉持公道”,以振揚風紀,使天下信服。厲行整頓“嚴其約束”的結果,使得“九圍之人,兢兢輯志;慢肆之吏,凜凜奉法”。提高行政效率、朝令夕行,也是整頓吏治的重要內容。

張居正改革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爲了建立有效的考覈考績制度,張居正於萬曆元年(1573年)創設並頒行考成法,考成法的精神是“立限考事”、“以事責人”。

考成法,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發文簿,分別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備註、交內閣查考。

據其道途遠近、事情緩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終註銷。撫按稽遲者,部院舉之;部院容隱欺蔽者,六科舉之;六科不覺察,則閣臣舉之。月有考,歲有稽”。“誤者抵罪”使每件公事落到實處。

明初定製,六部和六科均繞過內閣直接向皇帝負責。

張居正行考成法,加強了內閣事權,由內閣通過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撫按則聽命於六部。最終,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機構都由內閣控制,從而加強中央集權,使內閣成爲變法的中樞。

從內閣——六科——六部——察地方藩、臬等司及私按兩官;再以兩司察州、縣官。層層督察,從而形成一個從內閣到地方官逐級督察的、嚴密的考覈考績制度。

爲排除宦官干政,他還專門告誡馮保“裁抑其黨,毋與六部事”,從組織機構上保證新法暢通。

這種由三個機構互相監督、定期審覈各級官僚政績、施行賞罰的做法,有力地提高了辦事功效。

張居正整頓吏治,務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取得了明顯成效,如傅維麟《明書》所讚揚的,雖“萬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風,無所不披靡”。所有官員,百事惟謹,使政風大變,由於行政效率提高,地方官皆按期定稅,緩解了最吃緊的財政困難。

張居正稱:

“近年以來,正賦不虧,府庫充實,皆以考成法行,徵解如期之故”。

張居正改革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第2張

  軍事舉措

整飭邊疆“外示羈縻、內修守備”是張居正推行邊防新政的指導方針。

“內修守備”的重點是加強北邊防務,提高軍事抗衡能力。

爲此便相繼起用在東南抗倭立大功的譚綸、戚繼光、王祟古、方逢時、李成樑等著名邊將,主持薊鎮、宣府、大同、山西和遼東邊務。並在積極操練兵馬、提高軍隊戰鬥力的同時,大力加固增設城防,修築明長城。

明長城不但在重點設防地段用磚石砌築,內填泥土石塊,十分堅固,而且形制結構也更趨完備合理。

戚繼光於薊鎮邊垣創建1300餘座空心敵臺,“下發火炮,外擊敵賊,賊矢不能及,敵騎不敢近”。

爲提高長城防禦體系的整體實力,又於戰略要地加修雙城,乃至多道城牆,增修遼東邊牆,加強對側翼、縱深和外圍間隙地帶的防禦。

隆慶年間,張居正雖然不是首輔,但他實際上主持了北方邊務。除了奏請任命有功之臣擔任北邊守將之外,針對明朝自永樂以後,軍政方面主管官員都由科舉出身的文人擔任,而且邊防軍政受到由都察院派出的巡撫、巡關御史以及監軍宦官的監督和制約。

這種做法雖然對於控制軍隊、防止割據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也降低和削弱了軍隊的戰鬥力。尤其是監察官員制肘太多,使帶兵的武將無所作用。

爲了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必須賦予軍事將領“專斷”的權力。於是張居正奏請明穆宗賦予邊將更多主動權,大大提高了戰守能力。

張居正在加強戰守力量的同時,又積極尋求改善蒙漢關係。

張居正改革在政治與軍事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第3張

張居正的“外示羈糜”,是在“內修守備”的前提下,力爭改善漢蒙關係,並積極加強友好往來。

隆慶四年(1570年)冬,俺答汗愛孫巴噶奈濟因家庭糾紛,憤而出走降明。宣大總督王崇古和大同巡撫方逢時力主安撫優待,以此爲契機,改善明朝與蒙古各部的關係。

張居正立即指示厚禮接待,並抓住時機,利用韃靼部的矛盾,力促俺答改弦更張,實現議和。俺答在“約諸部入寇”未能得利、軍事上無法取勝、而經濟上又迫切需要換取農耕區產品,以補自身單一經濟不足的情況下,被迫“使來請命”,乞封議和。

隆慶五年,明廷詔封俺答爲順義王,分別授予俺答屬下65人都督、指揮等官職。雙方還議定開放多處互市市場,最終達成“隆慶和議”。

張居正的邊防新政取得巨大成功,從此“戎馬無南牧之儆,邊氓無殺戮之殘”,每年“所省徵調費不啻百萬”,長城沿線出現了“六十年來,塞上物阜民安,商賈輻輳,無異於中原”的興旺景象。

萬曆初年,張居正爲首輔,更加強了“內修守備”的工作。一方面,他以“積錢穀、修險隘、練兵馬、整器械、開屯田、理鹽法、收塞馬、散叛黨”八事督課邊臣,務必使邊防軍事落之實處,行之有效;另一方面,知人善任,大膽任用堪當一面的將領全權處理邊防事務。

在張居正執政以及其後的二三十年間,北邊沒有發生過大的戰爭。